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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开发商拆迁招标,一级开发商拆迁招标标准

开发商 作者:张廖绮琴 2022-10-25 08:33: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一级开发商拆迁招标,以及一级开发商拆迁招标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是什么意思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开发流程

1、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2、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3、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4、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5、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6、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7、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8、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9、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扩展资料

盈利模式

1 、工程总承包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 、利润分成模式

重庆市的土地一级开发采用的是这种方式,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委托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生地变成熟地之后,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招拍挂出让,出让所得扣除开发成本后在市政府和企业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3、土地补偿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在完成规定的土地一级开发任务后,土地储备中心并不是给予现金计算,而是给予开发企业一定面积土地作为补偿(可能需要走形式上的招拍挂)。此种方式的利润率会高于第一种模式,但是对于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会比较大。

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开发的,其为主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整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并由土地储备中心同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一级开发

什么是一级开发商

什么叫“一级”开发商?招拍挂?红线范围?报批?报建?交底?一、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一级开发结束后,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便开始了二级开发 。二、招拍挂:是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简称。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三、红线范围:是指以封闭红线为边界的一个范围,红线一般是指各种用地的边界线。有时也把确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条建筑线谓之红线,即建筑红线。它可与道路红线重,也可退于道路红线之后,但绝不许超越道路红线,在道路红线内不允许建任建筑物。四、报批和报建:在建筑工程这两个概念几乎是相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和验收手续,获得批准方可进行后续工作。这些工作统称为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项目工程报建手续不尽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在工程规划报审阶段主要围绕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有的需要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意见书等,有的还要进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园林等方面的审查。在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围绕获取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要完成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合同签署、缴纳规费等工作。在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办理消防工程等专项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市规划验收等。五、交底:交底相对而言只是一个局部点的工作,大多情况是指设计单位将其设计的意图及注意的问题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待的一个技术管理过程。

请问土地开发商一二级联动的拿地模式是什么意思

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指土地、房屋两级市场联动开发。即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片区、园区开发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参与甚至主导二级开发。

一级开发就是土地拆迁平整,弄成三通一平,但要转二级市场要通过国土系统。

二级开发就是通过土地招拍挂获取土地。

拓展资料:

一二级联动开发

对于企业而言:

1.节约成本。由于土地成本可控,可以节省开发建设成本,据统计,一二级联动能省开发成本近10%,甚至更多;

2.熟悉项目状况。从事一级开发的开发企业比其他企业更熟悉整个开发项目用地的状况,在人力资源、土地开发状态、拆迁遗留问题、工程进度要求等方面更有优势。

什么叫“一级”开发商?什么叫招拍挂?红线范围?报批?报建?交底?

一级开发:

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一级开发结束后,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便开始了二级开发 。

招拍挂:是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简称。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土地一级开发实务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问题

第一条 为规范市区土地一级开发行为,更好地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保有计划供应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规定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依法实施拆迁、收回、征收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按本办法规定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发改、建设、规划、财政和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土地一级开发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也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实力的经济实体承担。一级开发后的土地,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供地政策供应土地。

第五条 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包括:

(一)办理一级开发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包括规划、项目核准或备案、征地、拆迁、市政建设、交评、环评等一级开发审批手续;

(二)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三)实施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及地上建筑物征收工作;

(四)完成地上附着物拆除、地下构筑物拆移等工作;

(五)根据规划条件进行土地平整及其他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六)其他一级开发工作。

房屋拆迁项目招投标实施要求是什么?

一、下列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政府财政投资融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非政府财政投资融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二、房屋拆迁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各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范围内房屋拆迁招投标管理工作,区房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四、房屋拆迁项目招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向3个以上有房屋拆迁资质、具备招标工程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拆迁项目的性质、实施地点、拆迁范围、拆迁期限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五、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拆迁招标文件。拆迁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拆迁工程概况(包括调查摸底汇总数据)、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招投标日程安排、拆迁期限、验收方法、付款方式、奖罚措施等。

六、房屋拆迁安置总费用标底,以现行的房屋拆迁法规、政策为依据。总费用包括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拆迁附属设施补偿费、内装修补偿费、过渡费、搬家费、提前搬迁奖、拆迁管理费、拆迁代办费、不可预见费等。

七、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实施拆迁组织方案;

(四)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几年的工作业绩;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拆迁代办费总额的30%。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拆迁委托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拆迁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除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外,应当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参加。

关于一级开发商拆迁招标和一级开发商拆迁招标标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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