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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拆迁户起诉开发商,郓城刘孟庄拆迁

开发商 作者:仵之双 2022-10-22 22: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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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现在的开发商太野蛮了,违法强拆啊

拆迁对应办法

运用法律对应拆迁办法;

首先,确定到底是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开发,哪怕是修桥修路的同时盖楼,也要区分开,修桥修路的地方是公共利益,只要是同期或后期盖的建筑是卖钱的那就是商业开发

只有法院才能强拆,不是法院强拆就坚决制止,使用录像录音工具录下自己报警的经过和合法交涉的经过,最终能使用的合法程序都无效后,使用武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就是绝对的正当防卫了。

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我们如果是不服拆迁裁决提起诉讼的话,诉讼期间是不能停止拆迁的执行;而在裁决为做出之前,就对拆迁单位提起撤销拆迁许可证的诉讼,也必须中止拆迁裁决的,这样,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裁决未作出,是无权执行拆迁的。

首先,一般拆迁单位解释上面的条例会说,达不成协议就可以强拆。其实,这只是哄骗老百姓的伎俩,希望老百姓能在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签订不平等的补偿协议,达到不战而屈人的目的已实现合法拆迁。而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首先应当进行听证会,而在听证会上,我们可以就拆迁方是否有违法的地方提出问题,比如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期房)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资金证明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毕竟,法律是保护人民的,虽然有地方保护不到,但千万不要被拆迁方误导,从而主动放弃法律的保护。法律并不希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第二步、起诉撤销拆迁许可证中止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步、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就是法律对被拆迁户的保护了,所以要相信法律,政府不是也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么,大家都懂法了,就不会有人想钻老百姓不懂法的空子。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北京最高法,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

这要针对各种综合情况来定,拆迁人提交的不合法的申请资料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能看见,写诉状时只能针对已发生的且看得见的(以证据说话,广为搜集拆迁人散发的各种拆迁宣传资料)一样或两样不合法的事实(含实体或程序违法)即可,案件受理后,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再补充撤销拆迁许可证的理由也不迟(诉讼的目的就是要拆迁人提交拆迁许可证的申请资料)。

六、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告拆迁许可证一案后,诉讼中既便是原告指出第三人提交的五份拆迁申请资料全部都不合法,绝大多数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

附:法院拒不受理,那法院就是该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我们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申诉

七、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合法延长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

(一)被拆迁人可在此案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第三人提交的以下文件之一即可: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004年后改为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二)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

八、暴力拆迁“强迫交易”的法律后果

笔者曾代理过一件众多被拆迁户提起的第三个诉讼(打三个官司共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状告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公安局,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

九、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户提起诉讼的人数少、经济比较困难、多跑跑书店(或上网看看拆迁信息)不请律师也行。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撤销拆迁许可证,可以大家一起起诉,只交50元诉讼费)

十、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如果以前未告过拆迁许可证,仍然可提起该诉讼,其作用是: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北京最高法。

(二)如果诉拆迁裁决一案还未结案,建议尽快提起告拆迁许可证一案,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被拆迁人(原告)应持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即告拆迁裁决一案)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

十一、依靠物权法,坚决要求合理公正的补偿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如果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拖得很长,久久不能结案,依照高法以上司法解释,告拆迁裁决一案也依法不能结案,这种结果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依据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公民有权拒绝出售,拒绝出售不犯法。

强拆当然犯法了,还可以起诉拆迁方;

第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未经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第二:破坏公私财物罪(未经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允许,毁损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第三:抢劫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据为己有。用极低的价格,借购买的名义实施抢劫)

第四:故意伤害罪(当遇到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进行正当防卫保护自己合法的私有财产时,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使用暴力手段伤害所有权人)

第五:强制交易罪(市场经济交易双方应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一方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另一方进行所谓的交易)

第六:非法拘禁罪(使用强制手段将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送入特定的地方限制人身自由)

最后说二点。

一:如果房屋不是合法的私有财产(违章建筑等)我支持使用强制手段进行拆除。

二:由于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归国家所有(支持土地国有,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所以当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强制拆除,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到期之前,绝不能强制拆除公民合法的房产。

开发商拆迁,补偿过低,大多数不同意,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觉得是个媒体就得去反应一下,当然纸媒的影响力肯定没有电视媒体广泛,不知道当地是否有那种民生节目,但是凭个人经验,开发商如果想压这些事的话,凭几家联合去找电视媒体是没效果的,他们都不会理会,只要这件事闹的比较大,规模和影响都很严重的话,电视媒体才可能出动,所以向媒体反应的时候最好拿出来非常确凿的证据,以及可以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然后多次与媒体联系,必要时候可能还得使用些极端的手段。不过请注意安全,强制拆迁的事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

为了在经济发展中追求公平正义,公民需依法理性维权,基于各地拆迁维权的经验和教训,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商业开发者和被拆迁者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谈判,达成一致意见房屋产权转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不能进行拆迁。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强制征收,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并给与公正补偿。目前,什么是公共利益、强制征收的程序、赔偿的标准都有争议,旧拆迁条例很不公平,新的征收条例仍在制定中。根据新的征收条例草案,公共利益有明确的列举,为了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拆迁补偿按照市场化标准,即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价格。

在法律不明确,尤其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法律不明确的情况下,强制剥夺公民房屋财产的政府行为应当推定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应当经过规划、价格评估、颁发拆迁许可证、裁决、强制执行等程序。未经过这些程序的强制拆迁属于非法。

二、违法的拆迁

各地出台一些拆迁政策也许是善意的,但的确违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而不是村民大会)同意就强制拆迁村民的房屋,即所谓“村民自愿腾退改造”的拆迁模式,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规划就获得拆迁许可证甚至没有拆迁许可证就强制拆迁的“土地储备”拆迁模式,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未经规划、价格评估、颁发拆迁许可证等法定程序就强制拆迁的所谓“绿化隔离带”拆迁模式,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

三、公正的补偿——有权利分享土地增值

征收补偿应当采用市场化标准,即土地公开拍卖的价格。当然,由于地价上升是城市发展的结果,不应当把全部收入归房屋原所有人,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拿走一部分归公,剩下的归房屋所有人。

房屋拆迁土地开发通常意味着巨额利润,目前这些利润大部分被政府和开发商拿走了,给房屋原产权人分享太少,这是各地拆迁矛盾的直接原因。考虑到中国国情,被拆迁者在拆迁项目的利润中分享三分之一是合理的,有些地方采取“拆一补二”或拆一补三——即拆除一平米,在原地补偿二或三平米的模式也是比较合理的。

四、面对不公正的强拆

没有法律程序,或者虽按照法律程序但补偿明显不公正的拆迁,公民有理由依法理性维权。房屋拆迁维权是防守行为,核心在于一个字——拖。不要轻易被搬迁奖励诱惑,各地一个基本教训是,不公正的拆迁中,搬走的越早越吃亏,北京有大量为此追悔莫及的居民。如果拆迁方答应回迁安置,要等到回迁房可以入住,并且经过质量鉴定之后才同意搬迁,切莫在回迁房建好之前就签字搬走,否则可能遭遇无法回迁或者回迁房质量差等问题。

第一,团结。拆迁方可能想尽办法威逼利诱分化瓦解被拆迁者,只有团结才能维护共同的权益。团结的方式包括召集热心公益的村民举行会议,选举有公信力的维权代表,大家捐款成立维权基金,组织村民讨论、整理共同的合理要求,公布张贴这些合理要求,等等。

第二,不合作。如果没有完备法律手续,或者赔偿没有达到大家共同的合理要求,就不予合作,被动的不合作比如丈量房屋面积不开门不理会,要求签字不理会。主动地不合作,比如主动诉诸法律。针对拆迁方贴出的公告提起诉讼,依法上访等。不被动等待,而是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质疑对方违法之处。可以考虑有组织分批上访,一直坚持下去。如果拆迁方通过工作单位施加压力,也要联合起来诉诸法律。

第三,记录并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很多地方拆迁方使用黑恶势力。黑恶势力最怕曝光。准备好摄像机、微型录像录音设备,随时记录黑恶势力骚扰、打人、砸玻璃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报案,更重要的是为了曝光。视频和图片对真相传播非常重要,利用图片制造新闻点,比如重庆钉子户的图片很具有新闻冲击力。充分利用网络,建立博客,注册论坛,建立微博、twitter账号,常更新内容,曝光违法行为,放大公民的呼吁。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向网友们求助。

第四,集体行动和行为艺术。如果已经有部分房子被拆迁,可以考虑在原地搭帐篷,帐篷可以很有特色,本身也是言论表达。在房屋周围贴标语,比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要人权要生存”等。集体上访时可以穿上印有统一字样的衣服。在自己村庄或者小区举办烛光晚会、集会等,把经过的图片视频发到网上。遭遇黑恶势力野蛮暴力投诉无门也可以适当举行集会示威,但一定要和平有序。

第五,理性谈判。做好充分的防守工作,温和理性,执着坚守。以恰当的方式拖延足够长的时间,或者在抗争过程中,拆迁方可能会找来谈判。谈判要价要合理,谈判代表态度要温和,不跟任何人吵架,但要坚定;该妥协的时候要妥协,要考虑大局,考虑发展和建设,切莫得理不饶人。通过理性谈判达到合理补偿,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最后说一句,一人力薄,只有在大部分拆迁户达成一致,形成统一战线的情况下,才会给开发商以震慑的威力,否则以现在开发商的策略,他们都是冷处理,这样就很被动了。

我觉得是个媒体就得去反应一下,当然纸媒的影响力肯定没有电视媒体广泛,不知道当地是否有那种民生节目,但是凭个人经验,开发商如果想压这些事的话,凭几家联合去找电视媒体是没效果的,他们都不会理会,只要这件事闹的比较大,规模和影响都很严重的话,电视媒体才可能出动,所以向媒体反应的时候最好拿出来非常确凿的证据,以及可以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然后多次与媒体联系,必要时候可能还得使用些极端的手段。不过请注意安全,强制拆迁的事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

房屋拆迁如何维权

拆迁维权,笔者通过多年经验总结如下:

拆迁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在在委托之前已经被拘留或者被逮捕,有的甚至已经判处扰乱社会秩序罪或妨碍公务罪刑罚,一些地方政府滥用职权以不签协议不放人为条件,很多人被迫签订不合理的协议,对此我们呼吁大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总结了依法维权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认真阅读,也许对您有很大帮助。

第一、证据线索要保留

政府决定房屋征收一般都会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各类的通知文件,一些被征收人的第一反应是把公告撕掉,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撕掉公告并不能改变政府发布公告的法律后果,而且造成以后起诉维权缺乏证据线索的问题,这个时间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线索。

第二、学习法律有必要

维护权益必须要学习法律、也许您并不关注政府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您只关注拆迁补偿,但律师告诉你,争取合理补偿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学法、懂法、依法维权是维护财产权益的利剑。

第三、咨询律师受益多

虽然法律条文在网络和其他媒体上法规多,但是并不是手持法条就能维权的,因为单从法条文字上无法判断出哪一条适用于拆迁的实际情况、无法掌握政府征收哪里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征收项目哪一点是违法的,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专业律师通过实战、研究等常年累月积累的经验、技巧等各方面的素质绝非看看法条就能代替的,要读懂文字背后的文字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

第四、法律程序要提起

在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必须提起法律程序,而不能被动的等待,很多人是等着政府启动强拆的时候才会想到起诉,平时则被动的等待,但诉讼是有法定期限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起算,一旦超过起诉期限,征收公告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征收是违法的也很难救济。

第五、拆迁评估要自主

在征收实施中,政府会告知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评估机构,但评估机构的名单一般都是政府推荐的,被征收人此时一定要考察好这些评估公司的可信度,如缺乏信任的应该在政府推荐的名单之外选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

第六、协商补偿要冷静

确定拆迁补偿虽然在法律上讲是靠评估,但现实中完全依靠评估确定补偿金额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一些拆迁户和政府工作人员协商时情绪激动,这对拆迁补偿是无益的,因为激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要把自己的房子的价值计算好,把相关法律掌握好,做到心中有数,如对方诚心协商可以协商价格,若对方根本无意协商可则以法律说话。

在这里特别提示:谈判是讲砝码的,作为老百姓唯一的砝码就是法律,用好法律这把剑是保障合理补偿的重要砝码。

第七、遇到逼迁莫慌张

地方政府组织征收时,会动用各种关系推进拆迁工作,如将被征收人的家人、亲戚停止工作,要求其作被拆迁人工作;利用各大局调查拆迁户的违章、用地甚至计划生育的问题;查企业的卫生、消防等、停水停电断路、特别是政府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式作出的强拆决定,一旦超过期限政府会按照违章建筑拆除公民房屋,而房屋被强拆后没有任何补偿,在拆迁的时候种种压力会突然出现,有时超出人的承受能力,但此时你千万不要害怕、保持冷静,等拆迁结束了,什么停职了、计划生育等问题全部都没事了,这个时间需要忍耐,对于政府的违法行为可以申请相关部门查处,对于有关部门不作为的可以通过起诉、行政复议等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职责,特别是政府的强拆决定一定要及时起诉以阻止强拆,你要知道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拆你的房子,所以你一定保护好自己的房子不被拆除。

第八、人民警察要依靠

拆迁是一个矛盾复杂的大染缸,什么人、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出现,政府、开发商、拆迁户、施工单位、村委会,甚至一些社会人员也会介入,比如一些地方聘请拆迁公司组织实施拆迁,而拆迁公司聘请了一帮社会无业人员去拆迁、威胁、恐吓、软磨硬泡什么事情都会发生,遇到这种问题不要害怕,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逼迁,不会把你怎么样,真的出了大事他们吃不了兜着走,你的权益被侵犯时要及时报警,警察出警至少保证了你的人身安全,如果警察不出警或者对事情处理不公平,则需要提起诉讼、投诉等施加压力。

第九、投诉信访要对头

遇到问题选择上访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但是信访是解决不了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信访解决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如贪污、贿赂、渎职、作风等问题,拆迁补偿合不合理信访机关不可能做出评价,所以选择信访时要甄别一下自己要解决什么问题,不要什么问题都去信访,很多人往往北京跑了十多遍,除了从国家信访局另一个回当地处理的单据外,什么都没解决。

第十、面对强拆多取经

拆迁拆迁,强拆问题是绕不过的,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必然会出现强拆,1、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作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3、甚至未经任何程序直接派人强制拆除、4、突然之间房子被人偷拆了,怎么办?

遇到这种问题谁都会着慌、生气、想拼命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没有用,行为过激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把自己搭进去,这个阶段要多问问有经验的人,特别是专门处理拆迁案件的律师,寻求解决方案,针对第1、2、3问题,如果符合条件,律师可以帮助你通过发出律师建议函警告、通过法律程序制止等等,而第4种问题是比较棘手的,房子被偷拆后找出“真凶”都很难,告谁都不知道,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可能因为涉及政府不愿立案,针对偷拆我建议:1、家里做好监控、平时尽量留一个人、出门时让邻居给看着等避免被偷拆;2、被偷拆后寻找邻居、知情人员作为作证;3、对公安、法院的不受理提起法律监督程序;4、借助媒体作用呼吁;5、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制定解决方案。

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签订协议的时候,对于协议的条款要注意,谨防条款内容模糊、有歧义、是否可实现、特别是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签完协议自己要留一份,无论对方以什么借口不肯提供给你协议都不要轻信,最后提示:一定等补偿款到位再向政府移交房屋,以免拆了房子迟迟拿不到补偿。

总之,维护权益离不开法律,因为权益就是法律设定的,没有法律就没有权益可言,另外懂法律不仅仅是约束对方,还要管好自己。

我是拆迁户,在与开发商结算拿房时发现乱收费,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最有效?

应该到房产公司里去投资,也可以到公安局去告他们,这都需要正据才有效。

被拆迁人六年后还能起诉开发商不合理吗

看具体情况,符合合同无效条件的是不受时效限制的,其他情况要不能足一而论,待具体分析,还有你的诉求是什么,认为哪方面不合理,我专做拆迁征地这块法律,不清楚可以追问我

我是拆迁户,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开发商已经4年没有动工、这个合同还有效么?

合同是有效的,开发商是违约方。你可以持合同(以合同的具体内容)与开发商协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如不同意协商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郓城拆迁户起诉开发商的介绍就写这里吧,更多关于郓城刘孟庄拆迁、郓城拆迁户起诉开发商的信息可咨询在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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