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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开发商给你挖坑,拆迁开发商给你挖坑违法吗

开发商 作者:姬丝琪 2022-10-22 02:18:02

今天给各位分享拆迁开发商给你挖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开发商给你挖坑违法吗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农村拆迁开发商在本人不知情况下把地挖了该怎么解决

这种情况有两个选择,要么要求比正常高点的补偿,要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告他,如果你不想太费事。可以两个人协商,看给多少钱补偿你就行了。早晚都是要拆。还不如要点钱来的现实,如果非得闹到法院最后就是你赢她也是经济赔偿。

地产开发商在我家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家的坟地给推掉了,该怎么处理

首先,你家的坟地占地要看是否在当时申请过合法手续

但是,一般老坟,按照当时情况,几乎不会有人花钱(那时候都穷)去申请。

所以,实际上,你家坟地属于“非法占地”

但是因为中国实际情况,还有坟地属于一种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坟地占用,附着物补偿一般是给予每个迁徙户一个公墓穴位+一万多元补偿款。

一般处理坟地的办法

1,拒绝拆迁坟地属于非法占地,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可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补偿。具体参照《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这个很重要。你需要查看一下。)

2,开发商作为经营机构,无权强制征用把坟地给推掉。这个是你诉讼法院的最好的理由:具体参照《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附后。

3,坟地没有所有权一说

注:这是在祖坟没有合法手续的前提下 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开发商拆迁,补偿过低,大多数不同意,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觉得是个媒体就得去反应一下,当然纸媒的影响力肯定没有电视媒体广泛,不知道当地是否有那种民生节目,但是凭个人经验,开发商如果想压这些事的话,凭几家联合去找电视媒体是没效果的,他们都不会理会,只要这件事闹的比较大,规模和影响都很严重的话,电视媒体才可能出动,所以向媒体反应的时候最好拿出来非常确凿的证据,以及可以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然后多次与媒体联系,必要时候可能还得使用些极端的手段。不过请注意安全,强制拆迁的事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

为了在经济发展中追求公平正义,公民需依法理性维权,基于各地拆迁维权的经验和教训,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商业开发者和被拆迁者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谈判,达成一致意见房屋产权转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不能进行拆迁。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强制征收,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并给与公正补偿。目前,什么是公共利益、强制征收的程序、赔偿的标准都有争议,旧拆迁条例很不公平,新的征收条例仍在制定中。根据新的征收条例草案,公共利益有明确的列举,为了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拆迁补偿按照市场化标准,即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价格。

在法律不明确,尤其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法律不明确的情况下,强制剥夺公民房屋财产的政府行为应当推定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应当经过规划、价格评估、颁发拆迁许可证、裁决、强制执行等程序。未经过这些程序的强制拆迁属于非法。

二、违法的拆迁

各地出台一些拆迁政策也许是善意的,但的确违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而不是村民大会)同意就强制拆迁村民的房屋,即所谓“村民自愿腾退改造”的拆迁模式,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规划就获得拆迁许可证甚至没有拆迁许可证就强制拆迁的“土地储备”拆迁模式,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未经规划、价格评估、颁发拆迁许可证等法定程序就强制拆迁的所谓“绿化隔离带”拆迁模式,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

三、公正的补偿——有权利分享土地增值

征收补偿应当采用市场化标准,即土地公开拍卖的价格。当然,由于地价上升是城市发展的结果,不应当把全部收入归房屋原所有人,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拿走一部分归公,剩下的归房屋所有人。

房屋拆迁土地开发通常意味着巨额利润,目前这些利润大部分被政府和开发商拿走了,给房屋原产权人分享太少,这是各地拆迁矛盾的直接原因。考虑到中国国情,被拆迁者在拆迁项目的利润中分享三分之一是合理的,有些地方采取“拆一补二”或拆一补三——即拆除一平米,在原地补偿二或三平米的模式也是比较合理的。

四、面对不公正的强拆

没有法律程序,或者虽按照法律程序但补偿明显不公正的拆迁,公民有理由依法理性维权。房屋拆迁维权是防守行为,核心在于一个字——拖。不要轻易被搬迁奖励诱惑,各地一个基本教训是,不公正的拆迁中,搬走的越早越吃亏,北京有大量为此追悔莫及的居民。如果拆迁方答应回迁安置,要等到回迁房可以入住,并且经过质量鉴定之后才同意搬迁,切莫在回迁房建好之前就签字搬走,否则可能遭遇无法回迁或者回迁房质量差等问题。

第一,团结。拆迁方可能想尽办法威逼利诱分化瓦解被拆迁者,只有团结才能维护共同的权益。团结的方式包括召集热心公益的村民举行会议,选举有公信力的维权代表,大家捐款成立维权基金,组织村民讨论、整理共同的合理要求,公布张贴这些合理要求,等等。

第二,不合作。如果没有完备法律手续,或者赔偿没有达到大家共同的合理要求,就不予合作,被动的不合作比如丈量房屋面积不开门不理会,要求签字不理会。主动地不合作,比如主动诉诸法律。针对拆迁方贴出的公告提起诉讼,依法上访等。不被动等待,而是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质疑对方违法之处。可以考虑有组织分批上访,一直坚持下去。如果拆迁方通过工作单位施加压力,也要联合起来诉诸法律。

第三,记录并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很多地方拆迁方使用黑恶势力。黑恶势力最怕曝光。准备好摄像机、微型录像录音设备,随时记录黑恶势力骚扰、打人、砸玻璃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报案,更重要的是为了曝光。视频和图片对真相传播非常重要,利用图片制造新闻点,比如重庆钉子户的图片很具有新闻冲击力。充分利用网络,建立博客,注册论坛,建立微博、twitter账号,常更新内容,曝光违法行为,放大公民的呼吁。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向网友们求助。

第四,集体行动和行为艺术。如果已经有部分房子被拆迁,可以考虑在原地搭帐篷,帐篷可以很有特色,本身也是言论表达。在房屋周围贴标语,比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要人权要生存”等。集体上访时可以穿上印有统一字样的衣服。在自己村庄或者小区举办烛光晚会、集会等,把经过的图片视频发到网上。遭遇黑恶势力野蛮暴力投诉无门也可以适当举行集会示威,但一定要和平有序。

第五,理性谈判。做好充分的防守工作,温和理性,执着坚守。以恰当的方式拖延足够长的时间,或者在抗争过程中,拆迁方可能会找来谈判。谈判要价要合理,谈判代表态度要温和,不跟任何人吵架,但要坚定;该妥协的时候要妥协,要考虑大局,考虑发展和建设,切莫得理不饶人。通过理性谈判达到合理补偿,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最后说一句,一人力薄,只有在大部分拆迁户达成一致,形成统一战线的情况下,才会给开发商以震慑的威力,否则以现在开发商的策略,他们都是冷处理,这样就很被动了。

我觉得是个媒体就得去反应一下,当然纸媒的影响力肯定没有电视媒体广泛,不知道当地是否有那种民生节目,但是凭个人经验,开发商如果想压这些事的话,凭几家联合去找电视媒体是没效果的,他们都不会理会,只要这件事闹的比较大,规模和影响都很严重的话,电视媒体才可能出动,所以向媒体反应的时候最好拿出来非常确凿的证据,以及可以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然后多次与媒体联系,必要时候可能还得使用些极端的手段。不过请注意安全,强制拆迁的事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

开发商在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的过程中,伤害了当地的古建筑物怎么办?

  房屋拆迁中的开发商必须进行挖掘工作,这意味着很多经济损失,因此他们最关心的是损害当地的古建筑。

产权调换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拆迁条例》的规定,交换非住宅房屋的产权,并按重置价结算还款面积等于原始面积的部分。重置价格是指与被拆除房屋具有相同结构,相同标准和质量的重建成本(基于公布的年度成本)。结构差异表示不同结构的房屋成本差异,价格差异由重置价格决定。即,将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与房屋偿还成本之间的差额用作付款的基础。一个向另一个支付结构差异。

文化古迹和古建筑的拆除(要求)补偿金额是普通房屋补偿的一部分,由一组专家通过现场评估的方法确定。从文物管理部组织的文化遗迹和古建筑图书馆(包括成本,建筑和设计专家)中随机选择一组专家。如果被解雇的(优美的)流离失所者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则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国家文化财产管理局必须做出最终决定。拆除(索取)文化财产的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同类型的古董建设成本,文物,破坏程度和其他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可以由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局正式制定,并且您可以制定执行规则。

在土地开发中,您可以查看对当地古建筑的破坏是否需要其他因素来确定古建筑成本,文化文物,破坏和补偿金额。

开发商没有拿到土地使用权,为何有权在钉子户房子周围挖水沟?暴力拆迁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为何不上诉呢

问题1回答:开发商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国家,是否在别人的土地上要依据开发商的用地范围红线来确定,如果河道不在用地红线内的话,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第42条进行恢复。

问题2回答:只有国家才有权利进行土地征收,国家征收土地,对被征收者补偿,土地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转是土地管理法明确的,原地回迁是补偿的一种变通形式。原因在于,回迁可以更加节约集约的利用土地,也可以在其他地方在符合供地政策的情况下新建,我们经常听到的拆迁安置等就属于新建。钉子户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原地重建。农村宅基地一般属于划拨用地,不参与土地流转(不得变更用途),需扩建,如占用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抵抗强拆有什么好的防御措施

只要此地决定了要拆迁,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拒拆的办法了。因为只要开发商看上了这块地方,基本上是不会因你个人情况而放弃。要知道这当中受益最大的不仅是开发商。“Z府”也要受益!因为他们卖了土地就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所以他们会更大更积极的支持。这就是为什么遇到强拆当地Z府不管的原因!所以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抵抗!即使到最后剩你一个人没般迁,那缺德的开发商会让你家断电断水,让你生活严重受到制约。并在你家没人时强行拆除。与其这样,还不如理智对待!对于拆迁我总结出一些可以增加赔偿金的经验!

1.和当地拆迁部门搞好关系(请酒、送礼…)。特别像司法、城管、行政部门! 因为他们是一个拆迁体系。之所以敢强拆就是因为这些部门有权有势,背后有Z府撑腰。为了起到一个威慑作用甚组织、至动用“公安干警”和“社会人员。”受欺的总是人民群众!天理何在? 当然你有人更好!

2.拆迁要么最新拆要么最后拆。因为一般拆迁部门首次和各个拆户们做工作失败后就会用高额赔偿诱导方式引诱某特定几户般迁,然后迫使其它陆续拆迁(连锁反应)。一般都是暗地里私下进行!也就是花几万买通你做个形式,引诱其它拆户跟着拆。(但后者还是按协议上的赔偿方式:?元/平米)

3.和当地拆户一起联合起来对峙。

最坏方式:

1.把妻儿老少集中住在一起。看他们谁还敢拆?家破、人亡!

2.组织群众到Z府部门闹事,给Zf施压。

3.当拆迁部门要进行强拆时,拿刀威胁。

4.法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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