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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先行垫付拆迁款,开发商垫付首付款

开发商 作者:左丘天欣 2022-10-22 00:18:02

今天给各位分享开发商先行垫付拆迁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开发商垫付首付款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急急急 拆迁房土地出让金由谁来付 是开发商付钱 还是由个人承担 有人知道请告诉我下 谢谢了

1、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分配都有专门的政策、特定的办法执行,简单的说,安置房只需要按照文件确定的单价、应该享受的面积计价就行了,安置对象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2、拆迁安置房用地均为划拨用地,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由政府(或开发商)先行缴纳,再依据政策进行减免,也等同于不缴纳土地出让金。

补充:

1、简单的说,你只管找当地市、县政府信该办或国土部门反映情况就行了,应该得到解决,不用打官司。

2、要查阅文件,可以在网上查,当地省、市门户网站或省市国土部门网站,均有关于拆迁的文件。

请问征地和拆迁所涉及的费用是由政府负责还是由开发商负责

征地和拆迁所涉及的费用是由政府负责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拆迁款由开发商直接付款,程序合法吗

分具体情况,拆迁款具体规定如下:

1、征地和拆迁可以由政府来实施,或者由开发商实施。2、拆迁费用一般是政府承担,如果开发商承担了拆迁费用,那么在办土地出让手续时,会将相应费用从土地出让金中扣减。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如商业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贷款买的房子动迁了怎么办

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住房按揭贷款属于借款合同,在法律关系上是借贷关系。房屋征收拆迁是政府行为,不影响双方债务关系。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拆迁也不会损害你的财产权。借贷人可依照合同继续执行,也可以自己掏钱提前还清房贷。

谈好拆迁赔偿后,提前告诉拆迁方房子在抵押贷款,你带上贷款合同和银行到所在拆迁方办理一个委托账户,拆迁方会把欠银行的贷款划拨到欠款银行帮还款(提前还款),之后再把剩余部分,再办理退保手续。如果想要安置房,那么再申请安置房的抵押贷款手续。转按揭是不行的,因为拆迁以后,房产也就是抵押物发生变化。1、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2、如非货币补偿,拆迁方要协助拆迁户与银行进行债务清理,或者转换抵押物。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房子,如果碰到拆迁,这个事情是开发商和银行政府沟通的问题,不需要我们自己担心,只需要按照规定赔偿就可以了,因为拆迁之前银行肯定是要把钱要回去的,不过不会找我们,是找开发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收到房地产开发商的拆迁补偿款应如何入账及税务处理

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对于政策性搬迁,财务及会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规定:

⑴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⑵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⑶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税务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⑴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⑵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其取得的搬迁收入,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

⑶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做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如果是商业性拆迁,即基于双方自愿的拆迁,补偿款实质上是被拆迁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不动产等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应该对转让收入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只能按清理固定资产、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进行账务处理。

土地储备个人总结

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土地储备 个人 总结 ,希望对你有用!

土地储备个人总结篇1

一年来,我们土地储备中心在市政府及局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汝州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全体工作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土地储备任务,为汝州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2014年的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完成了洗耳河河道治理、银基商贸城、康馨时代广场等项目用地边界勘测工作。

2、完成了洗耳河治理区域内地上附属物的清点统计。

3、完成了银基商贸城、康馨时代广场地上附属物清点等土地征收储备工作。

4、完成了汝州市城东新区土地收储整理项目融资工作,融资1.9亿元。

二、完成主要工作的几点做法:

1、重视全科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及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完成任务的根本保障。我们经常组织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党的知识、上级的文件精神,学习储备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绘图、编写出让材料的 方法 及要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为完成目标任务打下好的基础。

2、加强对列入储备计划范围内土地的执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解决,该移交的及时移交有关单位处理,使储备计划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能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3、抓好配套政策和制度建设,规范土地储备工作。为了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从抓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制订了各种工作制度,及时明确了建设用地储备的范围、程序和运做方式。通过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订,解决了工作中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形成了以制度约束人,按程序来办事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科学、高效地开展。

4、积极主动做好请示汇报及协调工作,争取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土地储备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沟通协调的部门多,没有市政府的支持想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为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其他单位的协调,每宗土地,从征收方案制订到规划的落实等细节,争取做到勤请示、勤汇报、勤勾通,取得了较好地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1、土地储备的协调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2、储备资金及储备中心的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土地储备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表现两方面,一是供地前要完成土地平整,圈建围墙等前期开发工作,因为资金不足此项工作不能很好开展。二是在征收、储备工作中要发生一些协调费、不可预见费等,因资金不足造成工作力度不大,从而制约了储备中心的发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在上级政府及局党委的领导下继续围绕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这一中心,认真开展工作,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大力的纠正,结合新一年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主要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努力完成市政府及局党委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制定20__ 年土地储备计划工作,并根据储备计划逐步实施。

2、认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准备对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系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保证土地储备工作的正常开展。

3、根据市政府及局党委工作部署,做好储备工作。

五、建议

1、储备工作需相关科室紧密配合才能完成,需局里抽出专人协调工作。

2、应进一步明确储备中心业务范围、职责。

土地储备个人总结篇2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以“学创”活动为主题,以实现市政府“东跃西进”、“大双征、大收储”的战略和“重大项目推进年”为工作目标,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在摸索中进取,在困难中拼搏,在程序上规范,在探索中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土地收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汇报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加大土地收储业务管理力度。

1、理顺收储职能。

收储中心成立以来,我们报请市局确定了职能范围,从基础和源头入手,理顺了管理职能,规范了业务程序,实现了权属核查、调查核算、多元融资、前期开发、储备管理等应有职能的回归,结束了多年来部门职能重叠,多头收储的局面,确实增强了国土部门代表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完善运行机制。

由于过去收储未形成系统规范、分工明确、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导致土地收储工作前瞻性不强,效率不高,风险系数大 ,为此,我们进一步完善了运行机制。首先抓好入库环节,根据市场规律,认真研究每一宗收储地块,确保把有限资金投入到具有

高增长、高附加、高回报市场价值的地块,为入库增值打下良好基础。其次,抓好库存环节,坚持“一个池子蓄水”,原则上未经收储的地块不能进入市场,确保一个笼头放水,由政府统筹,适时投放,最大限度地显化了土地资产价值。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了“一个 渠道 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笼头放水”的运行模式。

3、强化政策保障。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收储工作机制,我们代市局向政府起草了《松滋市土地收储管理暂行规定》,将上报市局审核,政府审定。《规定》规范了收储工作程序和职能分工,《规定》出台后,使土地收储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执行更加有力、程序更加顺畅,土地收储工作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大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业务。

1、收储工作思路新、步伐快。

上半年以来,我们科学运作,稳步推进收储业务。一是明确工作思路。明确了“快收地、收好地、规模化收储、把握库存容量及时间、实现收储效益最大化”的思路,确立了力争收储工作年内有起色、2-3年实现大收益的目标。在此工作思路指导下,认真执行三部委下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规模化、高效率收储,彻底转变了收储中心不收储、收而不储、即收即出的局面,规模化收储已初见成效。二是科学制定计划。年初,我们精心编制了2013年年度收储计划,计划收购土地70宗,共204.53万

平方米(3068.08亩)。三是高效组织实施。1、新增地收储3宗地。上半年,我们组织了9人工作专班,全力配合完成了贺炳炎大道西侧232121.16平方米(348.18亩)土地的双征工作。配合落实了办公地点、制度上墙、计划拟定、面积勘测、界线确定等工作,并以中心人员为主体,全面完成了双征土地范围内的房屋、面积及林木的登统工作。完成了城北统征地27290.87平方米(40.94亩)土地收储工作。同时,完成了玉岭北路以南双征地块6125.36 平方米(9.188亩)的土地收储工作。2、上半年,完成了民政局社会福利院等12宗存量地收储工作,收储总面积111752.4平方米(167.63亩),收储总额为5894.46万元。其中已营运8宗,实现营运收益1.88亿元。

2、多元化拓宽资金渠道。

由于地方财力、融资渠道等限制,资金问题成为制约土地收储工作的瓶颈,我们努力拓宽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一是财政资金投。对小面积新增地实行现金收储,报请政府通过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对收储地块进行一次性补偿。二是银行资金贷。上半年,我们抓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机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继续申报了土地收储专项贷款。一是完成了湖北银行2012年度申贷余额的发放,去年,土地收储融资项目共申贷

2.4亿元,到位1.5亿元,上半年申贷余额到位9000万元。二是2013年申报了农发行土地收储融资项目,该项目以城北统征土地为抵押载体,申贷资金1亿元,正在上报审批,贷款可在8

月份发放到位。三是垫付资金保。对拆迁难度大、资金需求多的存量地收储地块,报请市局、政府同意,委托拆迁,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商先行垫付资金,进行拆迁和前期开发,然后净地收储。目前,我们正委托金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人和路以东14.8亩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前期拆迁工作。通过拓宽资金运作渠道,实施多元化、多途径筹措资金,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基本形成了融资贷款为主、财政资金为辅、垫付资金为补的收储资金保障机制,为土地收储工作注入了源头活水。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1、制定制度,坚持制度管人,强化内部管理。

收储中心去年底从城投公司分离,单位内部管理亟待走向正轨。我们即刻着手,修订完善了考勤、学习、后勤、 财务管理 等各项 规章制度 。建立了土地收储管理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收储项目限时办结制、责任过错追究制、业务会商制等各项制度。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用制度管人。通过建章立制,中心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为争先创优奠定了基础。

2、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中心成立伊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解决开局难的问题,市局为我们配备了强劲的工作班子。人员调配到位后,我们迅速理顺内部结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狠抓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收储业务,在短期内做到了人人懂业务、个个会做事,使单位整体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得到了

全面提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形成了“想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1、学创活动转作风

按照市局统一布署,我们以“学创”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持续构建“高标准、快节奏、创特色、新局面”的发展格局,将学创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带领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深化学习,提振精神,增强信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竟劲提质,彻底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为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打下基础。

2、宣教活动促廉洁

5月份,我们以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 教育 。结合土地收储工作的特点,制定方案,精心部署,严格按照“7个一”开展活动,做到了“有内容、有特色、有阵地、有笔记、有心得”。同时做到逢会必讲“清、慎、勤”,遇事必提“廉”,教育党员干部理清思路,坚定信念,分辨是非,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增强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了警钟长鸣,不越雷池。

土地储备个人总结篇3

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__ 年的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具体如下:

一、土地储备方面

1、20__ 年计划储备土地面积350亩,主要征地范围为宜黄县桃陂乡大港村、桃陂村、青年垦殖场。

2、城区存量土地222.67亩,分别为⑴原财政局、人武部食堂2.98亩;⑵原种子公司11.57亩;⑶原精铸厂26.95亩;⑷原丝绵织厂66.28亩;⑸原印刷厂12.5亩;⑹原化工厂79.55亩;⑺老客运站8亩;⑻原水泥厂14.84亩;

3、截至目前新增建设用地结余约1500亩。

二、土地交易方面

1、20__ 年上半年挂牌出让成交情况

1-5月,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5宗,出让面积为111.995亩,出让价款为11114.83万元。其中商住用地3宗,面积75.555亩,出让价款10956万元;工业用地2宗,面积36.44亩,出让价款158.83万元。

2、20__ 年1-5月追缴旧欠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

3、20__ 年上半年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情况:今年上半年划拨用地及改变土地用途共补交土地出让金32.3万元。

4、20__ 年上半年收取的土地交易费

1-5月,共收取土地交易费42.6738万元,其中挂牌出让收取土地交易费41.5646万元;转让过户收取土地交易费1.1092万元。

三、 下半年 工作计划

1、根据年初制定的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城市住房供地计划,继续做好20__ 年下半年国有土地出让工作。上半年土地出让情况严峻,仅出让5宗土地,下半年要着重做好农发行旁、高速挂线(迎宾大道)、水北B02号地块的土地出让宣传工作,走出去引进来,吸引更多有实力的客商参与竞争本县有限的土地资源,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

2、继续严格按照省政府、省厅部署及《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1]67号)文件精神,所有采取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均采取统一网上交易交易方式进行。

3、继续做好追缴旧欠土地出让金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完成下半年追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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