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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未果可请律师代理,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权限

请律师 作者:六芷波 2023-02-28 08:49:39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执行未果可请律师代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权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强制执行阶段如何找合适的律师?

评判一个执行律师是否靠谱重要的一点是:看这个律师是依赖执行法院,被动等待,还是能够主导办案进程,自己有能力查找到法院查控范围之外的财产线索,制定专业的执行方案,和法官合作一起快速执结回款。

那么什么样的律师才能称得上是优秀的执行律师呢?

结合我们多年的办案经验,我们认为,优秀的执行律师在办案中从不被动依赖法院,而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战略主导作用。

一、挖出法院“四查”之外的优质财产线索,使案件“起死回生”

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常会依职权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向工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股权、向国土房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

以上四个常见的查控措施也被称为法院“四查”,具有很强的公信力。也因此,很多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将执行到位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法院的查控工作上。

但很多时候,法院穷尽一切查询手段之后仍找不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这时案件便会进入终本程序,这是“执行难”的一个突出表现。

因为人力、政策、地域及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法院查控措施必然有各种局限性,而这也恰好给执行律师提供了彰显自身价值的空间。

特别是执行案件进入到终本程序后,法院会停止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继续搜查,仅凭当事人对被执行人的关注和追踪,案件恢复执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专业、优秀的执行律师,都会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积累,形成一套财产线索挖掘方法。在法院搜查未果时,利用专业方法和能力,探索出被深藏的财产线索,使案件“起死回生”。

二、向法院提交申请之前,完成筛选和论证,做好配套方案

有些执行律师在辛苦获取财产线索后显得兴奋而紧张,怕“夜长梦多”,使财产线索失去控制,所以会即刻向法院申请对线索采取执行措施。

追求速度本身并没有错,但如果在没有彻底搞清楚财产线索的状态、优劣,没有做好下一步规划的情况下就盲目向法院申请措施,那么不仅不会达到高效的目的,反而会增加试错成本,浪费法院的办案资源,同时还会让法官对律师的专业能力产生怀疑。

经验丰富的优秀执行律师从不会在准备不周的情况下贸然向法院提申请,他们至少会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使自己对执行申请胸有成竹:

1. 了解清楚财产线索的属性、状态及内外部各种关系

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看似很优质的财产线索,经过几步调查论证之后,发现并无价值。

所以在向法院提交申请前,执行律师应当全面调查、验证线索的各种事实情况。

比如发现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线索时,应当首先弄清楚不动产所有权是否有争议、有无抵押权、有无在先查封等事实,以此来确认该线索有无处置权。

这一步工作可以筛去大部分无价值的财产线索,降低线索提交失误率,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2. 对财产线索进行优先级排序,选出优质的线索

经过上一步确认,如果有诸多条线索都处于正常的可处置状态,执行律师是不是向法院申请对这些线索全部采取措施才能获得更大的胜算呢?

从概率上来看,的确是采取措施的线索越多,胜算概率也就越大,然而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的。

通常,法院不会接受单次过多的财产线索执行申请。即便能接受,如果先推的几条线索执行不畅,那么法官必然会对后面线索的质量产生怀疑,这样反而会降低成功率。

所以,向法院单次提交的线索数量以5条以内为益,如果线索数量较多,执行律师则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对线索进行评比,排序,向法院提交优质的财产线索。

这一步工作并不容易,需要执行律师经过长期的历练形成足够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方可达成低失误率。

3. 对财产线索进行精准分类,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

执行案件的财产线索种类繁多,较常见的有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采矿权、股权、债权等。

不同类别的财产线索,所对应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步骤均有差别。

比如对于银行存款,执行律师只需向法院申请冻结、划扣即可。

对于债权,执行律师则需要先确定债权的状态(是否已经到期)。对于未到期债权,需要向法院申请冻结等措施;对于已到期债权,则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人的财产。

而对于股权来说,情况就更复杂了。在向法院正式申请采取执行措施之前,执行律师需要首先向法院申请获取各类经营报表,必要时还需要向法院申请审计等工作,以获取涉案股权的证据材料。

专业的执行律师不会一股脑地将财产线索提交给法院,然后被动等待法院处理,而是会对财产线索进行精准分类,并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

三、精通调令申请细节和调查技巧,被拒率持续走低

在执行案件中,律师经常需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取证,但这一过程往往充满障碍,是很多执行律师心中无法抹去的“阴影”。

任何执行律师都无法预知、更无法避免自己在调查中不会被拒,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然而还有另外一个客观事实是:专业、优秀的执行律师在调令申请和持令调查中的被拒率要低很多。

执行律师调查遇到障碍其实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有关部门真的拒不配合,另一种原因则是执行律师在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以及持令调查过程中不专业、不规范,出现明显的漏洞,从而导致调查受阻。

优秀的执行律师通常都会避免第二种情况的发生,比如确保向法院提交的调查令申请事项完整具体、用词精准、抬头正确、便于验证......

又比如持令调查中掌握沟通技巧,找对部门找对人,向被调查人提供必要协助.......

四、掌握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筹码,快速促成和解

当执行案件推进有了进展之后,被执行人因感受到压力而发出和解信号的现象很常见。

但这并不代表被执行人真的就愿意通过和解来履行债务了,被执行人有时候是很“狡猾”的,这很有可能只是他们的“缓兵之计”。

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执行律师此时很容易就会掉入被执行人的“圈套”里,陷入长时间反复的谈判中,终,依然谈不拢。

优秀的执行律师通常会先找出对被执行人起关键制约作用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再与被执行人进行谈判。

手中握有重要筹码时,执行律师便可主导、掌控谈判,“稳、准、狠”地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中为当事人设计尽可能多的救济条款,帮助当事人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五、为法官提供办案思路及解决方案,帮助、推动法官办案

一些执行律师有时会抱怨执行法官办案进度不理想,或者沟通起来比较困难。

其实,很多时候这只是执行律师单方面的立场感受。

大多数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并不比律师小,他们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工作量压力以及结案率考核压力,没有人比他们更希望手上的案件能够尽快执行到位。

在办案中,执行法官也同样会有无助、迷茫,甚至无从下手的时候。

法院受理申请后,执行律师是退到一边,“观看”执行法官的工作,时不时地打个电话跟催下进展?还是参与其中,提前规划好每个环节的思路、预想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然后提前做出应对方案?

两种不同的沟通方式,将会产生两个截然不同的办案效果。

所谓良性沟通,并不是看执行律师拥有多好的口才,或者多高的察言观色能力。而是在执行法官疑惑的时候,给出理由和论据,使其坚定信心;在执行法官犹豫的时候分析利弊,帮其做出决定;在执行法官无先例可参照的时候,给出参考意见,甚至参考模板,助其顺利开创“首例”......

执行律师在执行案件中所扮演的,绝不应该是依赖于法院、法官的“随从者”角色,而应该是能够和法官良性协同的“同行者”角色。

当执行律师能够对案件起到重大助推作用的时候,也就获得了与执行法官平等对话、协同办案的机会,在攻克“执行难”的道路上,不再被动依赖法官,而是和法官优势互补,共同守护法律的后一道屏障,维护生效判决的尊严。

如有更多的问题可联系我们:江苏泽执律师事务所 - 一家专注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的律所。

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本人去吗?律师可代理吗?

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可以找律师代理。

我们所有打官司的过程都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如果本人因为一些原因无法亲自到场,都可以委托代理律师全权进行。

代理律师有两种代理方式,一种是一般代理,一种是特别授权。

一般代理指的是他只是代替你去参加开庭,或者说是一些相关的事情,但是他不能对这些事情做决定。他所说的话,做的事情算是代表你,但是你还有可能推翻的权利。

特别授权指的是你全权委托给律师经营代理,他所做的一切决定都是代表你,你后期不能再进行推翻。

多年前委托律师代我执行案件却未执行完,现在他私人去法院执行可以吗?

律师在当事人的委托之下,可以为当事人代理去处理案件,关于多年前委托律师代我执行案件却未执行完,现在他私人去法院执行可以吗? 我认为是不可以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当事人的案件类型,全权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如果律师本人并没有将这个案件处理完,多年之后再去法院执行是不可以的。其次,当事人虽然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是当事人依旧可以通过致电执行局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一般来说律师都是会负责到底的。后,执行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律师迟迟没有将案件结束,并且将案件结果告知到当事人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没有执行完的案件,法院也会通知到当事人。

一:执行期限过了之后,无法再继续执行。

根据当事人的案件类型,全权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如果律师本人并没有将这个案件处理完,多年之后再去法院执行是不可以的。

二:律师收取服务费,有责任负责案件的进展。

当事人虽然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是当事人依旧可以通过致电执行局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一般来说律师都是会负责到底的。

三:当事人也需要关心案件的进展。

执行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律师迟迟没有将案件结束,并且将案件结果告知到当事人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没有执行完的案件,法院也会通知到当事人。

关于多年前委托律师代我执行案件却未执行完,现在他私人去法院执行可以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认可本篇文章,记得点赞加关注哦。

去法院取消强制执行,律师可以代办吗

可以的。

【拓展资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未果可请律师代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执行未果可请律师代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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