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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房地产纠纷请律师,打房地产官司律师

请律师 作者:宏素昕 2023-02-24 23:30:42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仙桃房地产纠纷请律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打房地产官司律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纠纷该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房产纠纷的解决途经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⑴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⑵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⑶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如何保证打赢官司拿到钱

得到胜诉判决或裁决,如果被告或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被告或被申请人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转移财产,即使申请了强制执行也难以执行到位。 我在代理房地产纠纷原告提起诉讼或仲裁时,都会根据情况建议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一个法律程序,是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被告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可以是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其他担保人的财产。法院对被保全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如果被告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将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拍卖变现来执行判决的标的额。 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在起诉前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在起诉后或立案的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法院在申请人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同时提供提供与财产线索相关的一些证明材料。如冻结银行账户的,提供银行的具体名称、地址、具体账号;冻结房产和土地的,提供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的被告房产、土地查询情况表;冻结股权的,提供在工商局查询的被告对外投资资料的资料;冻结股票、债券的,提供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的被告持有的股票、债券情况表;查封车辆的,提供在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询的被告的车辆信息情况。 这些财产情况原告即使能够提供财产线索但很难拿到证明材料,除了公检法司法机关,律师也有调查取证权,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有限的,不可能象侦查机关那么方便和专业,这就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必须具体明确。知道了具体财产情况需要律师去调取证据提供给法院,法院才能批准财产保全申请并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以下是笔者颜宇丹律师在近代理的两个房地产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时遇到的一些问题,希望当事人和律师同行能从中获得一些经验。 案例一:不是每个法院都接受用按揭房提供财产保全担保。 我的当事人在惠州买了一套一手房,她和惠州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开发商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产证,超期日期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退房的解约条件。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解决争议方式为仲裁,因此我代理买方向惠州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回已交房款和利息以及支付违约金。 为保证仲裁请求的金额能够及时赔付到位,我建议当事人对开发商出售给她的这套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当事人同意并提供她在深圳的一套房产进行担保。仲裁委是没有权力进行财产保全的,要拿着仲裁委的立案通知书和出具给的法院的函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我到了惠州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立案庭的法官却告知我提交的担保的房产是按揭房,不符合担保条件。我知道用按揭房提供担保有的法院受理有的不受理,但这套担保房产的价值一百多万,只欠银行十多万,净值远远超过所要查封的房产价值。法官答复这套担保的按揭房抵押给了贷款银行,银行才是权益人,产权人无权拿这套房作为担保物。 各法院对是否能够用按揭房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观点不同,导致做法不同,这是我们律师改变不了的。但还有一种办法,现在许多担保公司都有为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业务,其手续费相当于二手房买卖中为卖方赎楼的贷款担保费用,如果自己提供不出担保财产,可以找担保公司进行担保。 案例二:财产保全前一定要向律师提供对方具体财产线索。 我的当事人在深圳市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和我的当事人签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收到定金后又以更高价格卖给了第二个买方并过了户。我的当事人委托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并申请对被告在外地A市的一套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当事人来委托我时说他通过银行渠道,可以从银行打印出被告在A市的房产信息。当事人由于这套涉案房产没有买成又买了另外一套二手房,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准备用新买的那套房做担保申请财产保全。 我答复当事人:只要如他所讲他能提供被告在A市的按揭房的银行纪录,我便可以凭我的律师证和我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函以及法院的立案证明去A市房管部门的交易中心产调打印出被告的房产信息,并提交给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立案后不久,我的当事人新购买的二手房过户到他名下。他说他这套房和卖方签订的是阴阳合同,在国土房管局登记的是阳合同,上面登记的房产交易价格为了避税比实际成交价写少了好几十万,比做按揭时在银行贷款的金额还少,能不能用这样的房产作为担保物。我和立案的房产庭沟通,法院的答复是用当事人向银行做房贷时的评估报告的房产评估市场价减去向银行贷款未归还的部分,如果超过被保全的财产价值,就可以作为担保申请财产保全。这个条件比上个案例宽松很多,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房产符合这个条件。 可是到了提交财产保全申请的时候,当事人却说他之前说的那家银行只能查到被告在A市有一套房产在按揭,但不知房产证号和具体地址。这可为难我了,如果他提供不出具体房产线索,我作为代理诉讼的律师本没有调查财产的义务,但经不住当事人的一再请求和自身的责任感,我忙乎了很多天好不容易找到A市房产部门的关系,但得知A市有13个区,并且全市的房产信息没有联网,也就意味着只能一个区一个区的查找被告的房产信息,这个成本太高了! 在此笔者颜宇丹律师提醒房地产交易的当事人,为预防对方违约引发诉讼,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在深圳这座移民城市,打赢了官司找不着人要钱的情况屡屡发生,好在签约时就要求对方提供财产信息作为履约保证,当然对方不一定同意,但尽量了解对方比如其它房产、车辆、投资的产业等等的具体财产线索,以防万一。

房产纠纷要去哪里起诉,有哪些诉讼程序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高人民法院(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产纠纷怎样处理

房产纠纷怎样处理

房产纠纷怎样处理,房屋的价值是比较大的,因此可能双方当事人会有利益冲突,但是房屋产权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财产关系的纠纷,是受到民法调整的,以下分享房产纠纷怎样处理

房产纠纷怎样处理1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房产纠纷的解决途经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⑴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⑵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⑶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房产纠纷怎样处理2

一、如何有效处理房产纠纷

一般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房产纠纷起诉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和房产纠纷的证据,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等,然后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房产纠纷涉及的标的比较大,因此建议房产纠纷当事人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二、房产纠纷诉所需材料

1、当事人身份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卖方夫妻的结婚证复印件(交易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涉及授权委托他人办理买卖事宜,当然随着司法部于2016年7月5日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印发,后续该类型委托理论上无需经公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查询单(列房产中介为第三人或被告参加诉讼)。

2、合同有关材料:

房地产权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

3、履行合同有关材料:

定金收条;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完税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交易房产尚有按揭);空户证明;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存量房过户预约单等。(由于卖方不配合未进行资金托管的,买方可提供银行流水明细等能证明其有能力履行支付合同约定首付款的证据)。

4、罗列诉讼请求

针对纠纷的具体情况,罗列出你的诉讼请求。譬如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还是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实际损失。

5、财产保全怎么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两种方式,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担保,诉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如果是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原因使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房屋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

房产纠纷怎样处理3

一、房屋租赁纠纷哪些情形?

在实践中,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租金违约纠纷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这是房屋租赁中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

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4、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刘仁忠律师胜诉率

刘仁忠律师胜诉率很高,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硕士,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0余年,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情操。刘律师擅长于重大刑事辩护、国家赔偿申请、知识产权诉讼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拆迁、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民商事领域的代理、调解、仲裁,提供专家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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