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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请律师是谁,陈世峰赔偿

请律师 作者:多晓星 2023-02-23 22:19:43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陈世峰请律师是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陈世峰赔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为陈世峰辩护的律师良心被狗吃了吗

江歌案在日本的开庭,继案件参与者刘鑫、陈世峰被舆论形容为“鑫峰作浪”之后,又有一个人成为了众矢之的。那就是陈世峰的律师。下面来说说为陈世峰辩护的律师良心被狗吃了吗?

在各种可能的“真相”可能中,为公众所广泛接受的版本是:

陈世峰因为与刘鑫复合不成而怀恨在心,控制狂的他由爱生恨,决定毁灭他“得不到”的。当天带走实验室的刀,埋伏在江歌住所周边,并且提前喝威士忌壮胆。刘鑫提前进门,江歌在门口与陈世峰争吵。

而检方进一步认为,陈世锋嫌江歌阻碍了他和刘鑫复合,所以有计划得、报复性杀人。

检方主张,陈世峰该被判故意杀人罪。

而陈世峰的律师则提出了让我们瞠目结舌的几个点,他是这样表述的:

首先,刀子是刘鑫递给江歌的,并非陈世峰带来的;其次,陈世峰并没有埋伏江歌,而是想找她谈心。

但没想到刘鑫递给江歌一把水果刀,并锁上门不让江歌进去,后者心态崩溃之下与陈世峰发生搏斗,过程之中陈世峰误伤了江歌,第一刀就造成了左颈总动脉的致命伤。

所以陈世峰是过失杀人,而且还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

律师还对陈世峰随后产生杀意捅江歌的那9刀做出了解释:

根据法医鉴定,江歌在中第一刀之后就已经身亡了,陈世峰后来补的那9刀,与江歌的死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杀一个已死的人,不叫“杀人”。

江歌受伤示意图(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因为第一刀是过失杀人,不适用于日本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义,而是适用于日本刑法第203条,即杀人未遂罪。

所以陈世峰律师主张,陈世峰犯的是杀人未遂罪。

在日本,故意杀人罪,死刑或无期徒刑。杀人未遂罪,多15年,少一年。

这样的策略下,他还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江歌母亲一直坚持,要争取判陈世峰死刑。

“杀人犯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才知道生命的可贵。”

陈律师的辩论策略,一下子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反感,纷纷表示深恶痛绝。

有人直接把矛头对准了陈世峰的律师,认为他是在说谎,想方设法为陈世峰脱罪,是一种遭雷劈的行为。

还有一些文章的标题起的更加耸动:

从目前公布的证词和证据来看,陈世峰方和刘鑫方做出的陈述是对立的,一个疯狂撒谎,一个拼命洗白。但我们没有上帝视角,都无法准确得知真相到底是什么。

刘鑫心肠歹毒?陈世峰蓄意谋杀?这些似乎是民意之所向,但这次站在民意对立面的,是一个律师的角色。

陈世峰律师陈枢的个人资料 来源:百度百科

我可以理解大家的义愤填膺,无论陈世峰的行为导致了江歌的死亡,且没有在事后认罪,也没有向江歌母亲道歉,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恶行。能被接受的惩戒方法就是一命抵一命。

我们的观点属于民意的一部分,这样一个陈世峰的人设,符合我们对人性阴暗面的普遍认知,他只有去死,我们才能活在公道的社会里。

但大家要明白,“道德经验”并不能框定“司法程序”,更不能代表真相。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律师的原因——避免犯下“民意裁决型”错误。

2014年的那部《十二公民》,就揭露了盲从民意的恐怖,原本无辜的嫌疑人,在社会普遍价值观的裁决下,举个手、投个票就能定罪了,完全没有合理的程序去探索背后的真相。

片中何冰饰演的这个类似律师的角色形象在提醒我们:不要简单粗暴地以好坏裁定人。

这种提醒放在律师行业,显得尤为重要。

被告是好人还是坏人,仅仅是一种道德评价。就算是为道德层面的“坏人”辩护,从法律层面看,也并非是为虎作伥。

犯罪嫌疑人,也享有被辩护的权利。

我们在电影中听到过那么多的“米兰达警告”,都是在宣读维护犯人的权利,你犯下的错,并不能剥夺你的基本权利。

这其中也包括聘请律师的权利。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说话,那么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请律师,并可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我们将免费为你提供一位律师。

就算是罪犯,律师也有义务为其争取减轻量刑的权利。

在1931年电影《M就是凶手》后的重头戏中,虽然是私下审问,但也设立一个法庭对凶手进行裁决,还指定了一位辩护律师。这位律师虽然非常厌恶凶手,但依旧非常专业地去为凶手进行辩护。

说到底,律师的本职工作是大限度的为委托人争取利益。

为杀人犯辩护,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可我们恨的是,律师的辩护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靠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巧,在明知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捏造无说服力的证据,去帮助其脱罪!

这是在包庇恶魔啊!

在电影《熔炉》中,全国焕饰演的黄律师为了帮性侵女童的校长两兄弟脱罪,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收买检察官,还利用韩国法律界“前官礼遇”(部长级法官隐退后接手的第一个案件,会帮助他打赢)的潜规则增加官司的胜算。

私下怂恿法医篡改证词,还利用女童们的听力障碍来歪曲既有事实。

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亲自出面用钱财来促成庭外和解,甚至还直接把脏水泼到了女孩的身上,诬陷其主动“配合”校长发生性关系。

这种话都能说的出来

他的“鼎力辩护”做活了两位罪大恶极的当事人,不痛不痒的判刑时长,缓期执行,基本上就等于没有惩罚。

事后,黄律师居然还能说出“事必归正”这样大言不惭的话。

此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人性的阴暗面前化为乌有。

维护正义,在书面上确实是法官的职责。

但律师在工作的过程中,心中的正义难道就可以泯灭吗?

虽然那些斥责为“坏人”辩护的律师是帮凶的现象,显得太过绝对和无知。

《胜者即正义》

但也要请律师们在遵循职业道德和司法正义的情况下,为恶魔进行辩护。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上明确规定:律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

我们可以接受罪犯得到基本的人权,但决不能接受减免应有的惩罚,更不能接受包庇恶魔的罪行!

《素媛》

在这里想对陈世峰的律师说一句,若你真的了解到事情的真相是对陈世峰不利的话,请立马做出有罪陈述。

作为中国百强大律师的你,把贪官污吏从无期辩到几年,曾经为畜生李天一辩护过的你,应该比我们更懂一个道理。

践踏正义与公道的人,与杀人犯一样,都是恶魔。

江歌案宣判,陈世峰获刑20年,你对判决结果怎么看?

第一,江歌血案的核心证据,导致陈世锋遭到重判。从江歌血案审理伊始,检方与辩方就在涉案罪名、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等等方面产生了不同意见,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出示了不同的证言。这些讯息传出后,一方面让人们感觉到案件的复杂性、人品的多样性、网媒的暴力性,另一方面也让感性的、理性的人们不知应该听凭、采信哪一说。检方坚持是“蓄意杀人”,辨方坚持是“第一刀致死”,属于“杀人未遂”,而法医提供的“尸检报告”则指出无法认定是哪一刀致江歌而死,进而指出在同一处竟有6刀连续捅入。

专家指出,日本法院在有关杀人案件的判决中,检方和辨方的意见固然十分重要,但核心证据是来自法医的“尸检报告”。法院业界流行的一句话是:“尸体是可以讲述故事的”。当一起杀人事件发生以后,警方一定是带着专业的“检视官”前往现场的,确认死者的姓名、年龄、住所、死亡时的位置、姿势、携带用品、死亡推定年月日、时间、场所以及现场是否有凶器等。当确认这是一起重大事件以后,警方会要求进行“司法解剖”。这种解剖事先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法院的《鉴定处分许可状》才可以进行的。进行解剖的时候,曾经前往现场的警方“检视官”和司法警察员等必须在场。此后形成的“尸检报告”,将成为案件的核心证据。

陈世锋的日本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应该是看过这份“尸检报告”的,但仍然提出“第一刀致死说”,或者是为辩护强词夺理而为之,或者是本身对法律核心证据的认定还有认识上的不足乃至于侥幸心理,或者是想另辟蹊径打一个野路子。结果表明,东京地方法院没有采用的其“杀人未遂”的说法。如果以“杀人未遂”量刑,陈世锋的刑期应在7年以下。

第二,陪审员致力于情的追究,导致陈世锋遭到重判。在日本的伤害杀人案件中,法庭上有专业出身的法官,还有来自民间人士的陪审员。如果说法官更多的是从“法”的角度进行审判,那么相对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不够高精尖的陪审员就会从“情”的角度进行陪审。据了解,这次陪审员对陈世锋杀人过后的表现极为愤慨。首先,陈世锋杀人后。虽然被吓得尿了裤子,但并没有把受害者立即送往医院,采取一切可能挽救的措施。其次,陈世锋杀人后没有自首投案情节,反而是采取了一系列销毁证据的行为。这些残酷、无情、持续的犯罪行为,激怒了陪审员,导致其受到重刑判决。

第三,陈世锋法庭激怒日本辩护律师,导致遭到重判。陈世锋家族通过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辗转请到一位日本律师。据了解,这位日本律师在伤害杀人等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中,并不算是头筹的。以至于每天庭审结束后,中国方面的律师都要进行复盘,经常是搞得深夜2点或者清晨5点才能睡觉。尽管如此,陈世锋的日本辩护律师还是从职业的角度出发,尽量为其做着减刑的努力。为此,他曾有另类打法,自己在法庭上“带哭”道歉,促使陈世锋“跟哭”道歉。但是,陈世锋的道歉不要说不能够令江歌妈妈满意,不能够令旁听的中国人满意,就是日本辩护律师也不能满意,以至于愤怒地当庭指责陈世锋:“到你生命终止的时候,这一幕,就是你给别人造成的伤害,你都不可以忘记,你现在可以理解吗?”有专家评论,这是日本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向陈世锋“飞刀”。日本辩护律师对陈世锋冷漠及无情的忍无可忍,势必会影响法庭的判决。

日本旁听者竟然觉得陈世峰不像个杀人犯

听说在第四日下午江歌案庭审前,陈世峰的律师中岛贤悟在经过法院四楼电梯口时,对身边的中国记者用中文轻声说道。“你们辛苦了,欢迎远道而来,来我国法院。”下面来说说日本旁听者竟然觉得陈世峰不像个杀人犯。

   陈世峰的辩护律师中岛贤悟

休庭时,旁听席的人稀稀疏疏地走掉大半。陈世峰在结束庭审后到休息室前与中岛有一分钟不到的简短交流,然后就被带到了小房间内。法庭内只剩中岛坐在原本的律师席位。

拿着裁判所一层自动贩卖机的茶饮料,中岛喝了一口便拧上盖子,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旁听席的中国人,并未躲闪旁听席上与他对视的眼神。

   陈世峰的律师:日本司法不应受中国舆论影响

对陈世峰的几天庭审中,中岛律师手上一直握着几页被标注得密密麻麻的纸,略前倾弓着身子,用比检方快上一倍的语速提问陈世峰。

经过一次休庭,当陈世峰再吃进入法庭后,解开手铐的一分钟时间里,中岛迅速用日语提醒他:“法官刚才也说你了,回答问题时你要先说结论,不要说的太长。”

中岛甚至在向陈世峰提问“你能想象江歌遇害当时的心情吗?” 时,自己先哭出声来。

庭上偶尔可以听到他修正或是追问翻译员翻译不准确的信息,甚至会重复几个关键的中文句子,如刘鑫报警录音里开头的那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通过几次简单的中文翻译修正和强调,可以看出他具备一定中文基础。

18日的庭审中,他对于中国关于江歌案的舆论做出了这样的说明:陈世峰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制裁,中国媒体和舆论直接把未确定的作案过程当作事实报道,约450万人签名请求判陈世峰死刑也是基于这样的报道。

他向法官强调,日本司法不应该受中国舆论影响。

据中岛贤悟所在公司网站的信息,中岛2000年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科,4年后通过日本司法考试。2007年1月后,中岛在东京都两所知名事务所工作过。在获得律师资格证后,中岛代理过很多与中国相关的案件。

“站在顾客的立场,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提出解决方案以及预防对策。容易理解和亲切的语气得到好评。” 这是中岛的任职机构网页上对他的描述。

此次他以“中岛综合法律事务所”律师的身份为陈世峰进行辩护。

中岛的另一个身份是“上海迪司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该公司资本金为5500万日币,在中国上海和日本东京均有办公室。该公司主要服务于有意在中国设立公司的日本企业和个人。该公司在其网页上宣称,能够与中国地方政府进行协调,提供专业、尽责和有交涉能力的律师,能够灵活处理各地的法律事务。

陈世峰在后陈述中 向日本国民道歉

18日是后一天开庭,庭审地点也变更为813法庭。经过一周的庭审,陈世峰的状态已不如前几日,从始至终皱着眉头,不发言的时候则将头深深垂下。

陈世峰在后陈述时的“道歉”,充斥着一种中国人很难理解的日式思维。

在对受害者逐一道歉后,他继续说道:“对于全体日本公民、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尤其是留学生团体,因为此事让你们对日本治安产生不安,我很抱歉。”

“从逮捕到审判耗费了无数人力财力,对于国民的税金,国家基盘,我感到非常抱歉,无地自容。”能提到消耗了日本的国民税金已经很令人惊讶,“国家基盘”更是一个在中文里不存在的日语词汇。

无论从逻辑还是用词上,这无疑更像是一个日式思维的道歉。在现场旁听的中国人普遍认为陈世峰的道歉缺乏诚意,而一位日本旁听者却表示,“虽然中国人可能不会想到国税问题,但是对我来说,这样听起来很顺。他对所有方都表示了抱歉,添了麻烦,这对法官和陪审员一定会起作用。”

开庭几日,陈世峰在法庭上多次被主法官警告或打断。

第五日上午的庭审开始时,鉴于陈世峰此前的庭审表现,主法官家令和典严厉警告陈世峰:“回答问题要简单、冷静。”

庭审过程中,陈世峰试图指出刘鑫证词中的漏洞:“关于门,我真的很好奇,刘鑫在案发后被带到警车里,供述书上明明清楚地写道,她听到门外,门把手转,使劲敲门。那时刚经过不久的事,一定是真实的。后又说门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人去注意!”

陈世峰这次提高了音量、并带有情绪的发言被主法官打断:“这里不是你表述意见的地方,你只要回答问题!”现场翻译人员并未将严厉的语气展现给他,但法官怒眼直视,强硬日语表达的斥责让旁听者都感受到了法官的不满。

庭审中的陈世峰:起初极度冷静,突然痛哭流涕

在日本,警方常会在地铁站里贴出通缉犯的照片,上面的每一张照片都会透着一种阴森和恐怖,像是用了同一款专用滤镜,把涉案人的照片加工成我们认为的“标准通缉犯”的形象。

第一次通过日本媒体看到陈世峰的照片:高个子短发却梳着小辫,透过方块眼镜的双眼总有一种诡异。但真正坐在旁听席,看到杀人犯陈世峰,听到他的真实声音又是怎样的直观感受?

江歌案被告人陈世峰

在法庭第一次见到陈世峰本人,第一感觉是他比照片上胖了不少。两名警察将他带进法庭,解开腰上系着的蓝色粗绳子。他配合地主动举起被手铐拷住的双手。

陈世峰先是坐在法庭左侧的被告人席,后来又换到法庭正中,面对着主法官接受质询。他上身穿了一件深蓝色的长袖衬衫,下身是黑色侧边带白条纹的休闲长裤,脚上踏着一双绿色的拖鞋,他这几日并未换过这身衣服。

通缉令中的黑色小辫已成短发,陈世峰坐在被告席上一直前倾,微微驼背并低垂视线无任何表情。因为庭审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法官正对面背对着旁听席,旁听席并不能看到他在供述时的表情。只是看他的背影,不瘦弱也绝非强壮,驼背甚至有些溜肩。

后来在网上看到几张陈世峰的法庭素描,其中几张并不像我见到的陈世峰。他没有那样上挑的眉毛,也无向上翘起的额发和脸上的阴影,他就像是任何一个随时会在学校里遇见的普通人,戴上眼镜透出一丝斯文。

第四日庭审的主要内容是陈世峰的律师询问,询问的重点是他从作案前到江歌被刺第一刀之间的经过和细节。因为携带麦克风,即使他的声音很小也可以听得清晰。他语速不快,很平稳地回答着律师的问题,像在叙述与自己没有太大关联的事实,听不出一丝情绪波动。

“是”是他说的多一个词,可以感觉到他的冷静与思路清晰。甚至在描述他与江歌间的一系列动作之时,怎样用手捂住江歌的嘴不让她叫出声,对她做“嘘”的动作示意她安静。被江歌用刀刺的时候怎样“大幅度地躲开”时,陈世峰用了很丰富的肢体动作向法官还原当时的情景。

他还经常使用一些“理所当然”的表述。当被问及门铃是不是他按的时,他脱口而出“我没有按的理由啊”;被问到为什么看见江歌拿刀却没想过逃走时,说“我当然认为自己还能掌控(局面)啊”;甚至被质疑脸上的伤不是刀伤而是抓伤时,向法官“多嘴”道:“绝对不可能是指甲戳的……”说了一半就被自己的律师打断道“我没有问你”。

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出,一个极度冷静,一点情绪波动都未表现出来的人,是如何能在之后突然进行180度转变,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休庭时,陈世峰熟练、主动地伸出手让警察给他带上手铐,又在腰间系上一根深蓝色绳子。看着他被警察牵着离开法庭的样子,我问身旁的一位旁听者:“刚才你有觉得他是个杀人犯吗?”她默默地吐出两个字:“没有。”

陈世峰为什么撤诉?

2017年12月20日判决后,陈世峰于22日上诉,29日陈世峰撤诉,上诉期限是1月4日,东京地方法院1月5号正式公布陈世峰撤诉消息。此案就此结束,陈世峰被执行20年刑期。东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陈世峰之所以撤诉,有些网友以为是他有所悔改,所以放弃;有网友认为是陈世峰为了家人着想,不让让陈家人再陷入舆论漩涡,所以放弃;三多以为陈世峰有自知之明,反正结果不会变,上诉没意义,所以放弃。

大学生时代的陈世峰,虽不是校草,可也算半个校草,很受女生欢迎。毕业后,他多次参加大型活动,甚至以主持人的身份主持大型活动。后来,他又留学日本。在常人眼中,这个时候的陈世峰,应该算顺风顺水。自然而然,陈世峰自己也有这样的认识,有一定的优越感。26岁的他,要在监狱里度过20年,什么也没了,应该是个沉重打击!

陈世峰没钱请律师上诉?可信之处,从网上公开的资料来看,陈世峰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富二代,甚至可以说是穷二代。因为,他的父母是在集镇做小生意的。做小生意的家庭,要送出一个大学生,还要送出一个留学生,谈何容易!年前,陈家还要出钱帮陈世峰请律师,肯定花了不少钱。要知道,为了送女儿去日本留学,江歌妈妈是卖了两套拆迁房中的一套。为了去日本打官司,江歌妈妈又将第二套拆迁房抵押。可以说,现在的江妈妈,早就是倾家荡产了!江歌妈妈倾家荡产,陈父的家庭情况自然差不多。

陈世峰请律师是谁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陈世峰赔偿、陈世峰请律师是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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