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本文目录一览:1、刑事案件要不要请律师2、刑事公诉案件需不需要我们受害人自己请律师,还是法院会安排律师?3、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4、刑事案件必须请律师吗5、刑...
2023-02-19 105 速裁程序刑事案件请律师吗,速裁程序 刑事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m.46east.com)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有许多认为刑事案件有罪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了,请不请律师的意义不大。
其实虽然有罪率居高。但是没有被大家看到的是,还有大量的案件,是根本就没有进入到审判环节的。对于这些没有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是完全都不会计入统计库的。 这些没有被计入统计库里的数据,就是由于请了律师,并且刑事辩护律师在案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终才使一些案件终不立案,不起诉,或是由于证据不足免于起诉。所以说刑事案件请律所还是很有必要的。
刑事公诉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的。受害人一般是不需要来请律师,进行辩护的。但是受害人一方,如果觉得有请律师来捍卫自己权利的必要,也是可以自己聘请律师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安排的,而且被害人一方请律师一般都是在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为当事人维权。
另一方面在刑事案件中,法院指派律师一般都是给被告的,如被告人未成年,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等等情况下,如果被告没有辩护人,法院就会通知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六条 ? ?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第四十五条 ? ?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第四十六条 ? ?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七条 ? ?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本)》
一、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 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 刑事辩护律师 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二、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中的作用: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 罪名 及相关 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 从犯 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 证据 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 代理 犯罪嫌疑人提起 申诉 、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 立功 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 取保候审 ,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 刑事诉讼法 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 无罪释放 。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 公诉人 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三)审判阶段律师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 辩护词 ,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 一审 判决书 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上诉。 (四) 二审 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 开庭审理 (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 诉讼 权利); 4、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工作。 (五)律师代理申诉的作用: 1、会见申诉人,调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针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思路,并征求申诉人的意见; 2、精心准备申诉材料,提交有关机关,在合法的范围内,多方寻求影响申诉 立案 。申诉材料非常关键,申诉不是必须审理程序,立案的概率很小,申诉材料不成功,根本无法进入申诉程序。 3、进入审理程序以后,申诉律师的代理工作和一审辩护律师的工作相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但以下两种情况,必须有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办案机关应当让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公诉早茄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的。受害人一般是不需要来请律师,进行辩护的。但是受害人一方,如果觉得有请律师来捍卫自己权利的必要,也是可以自己聘请律师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安排的,而且被害人一方请律师一般都是在刑事案件中的氏睁迅附带民事部分为当事人维权。另一方面在刑事案件中,法院指派律师一般都是给被告的,如被告人未成年,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等等情况下,如果被告没有辩护人,法院就会通知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歼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第二条 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遵循 刑事诉讼法 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 诉讼 权利,确保司法公正。 第三条 对危险驾驶、 交通肇事 、 盗窃 、诈骗、抢夺、伤害、 寻衅滋事 、 非法拘禁 、 毒品犯罪 、 行贿 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 罚金 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一) 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 充分的; (二)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 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 共同犯罪 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事实、 罪名 、量刑建议有异议的; (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或者 辩护人 作无罪辩护的; (四) 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但经审查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没有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规定,严重影响 刑事诉讼 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 累犯 、教唆 未成年人犯罪 等法定从重情节的; (八) 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第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适用速裁程序办理,但辩护人申请的,应当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 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 逮捕 。 二、法律帮助 第七条 建立法律援助值班 律师 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提供法律帮助的,应当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后,对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指派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时,应当即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可以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等权利义务。 第九条 人民法院、看守所应当为 法律援助律师 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为值班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并明确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会见凭证,优先安排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律师会见。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律师应当在接受指派或委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审查起诉、审判期间,律师应当在接受委托或指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律师发现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的,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应当于发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律师决定作无罪辩护的,应当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意见。 第十条 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相对较多的地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可以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相对较少的地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可以实行定期值班制度,但每周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刑事速裁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纳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单独列支。 三、侦查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刑事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快速办理。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刑事案件,需要提请 批准逮捕 的,应当书面建议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并书面说明建议的理由。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书面建议快速办理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书面建议公安机关在十五日内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在十五日内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书面向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反馈。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进行调解。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办理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时,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和居住地。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可以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 四、审查起诉 第十八条 辩护人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经犯罪嫌疑人书面同意,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于受理案件当日指定人员办理;对于公安机关未建议但经审查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及时指定人员办理并以便捷方式通知 羁押 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拟定量刑建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告知有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没有异议并签字具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宣告 缓刑 或者判处管制的,可以委托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 社区矫正 调查评估。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并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反馈。 人民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在委托调查、反馈意见时,可以先行以传真等便捷方式传送材料,同时以邮寄等方式送达正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时,对在侦查阶段尚未达成调解或和解的,应当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进行调解。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 公诉 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未建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决定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决定起诉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提出量刑建议,并提供犯罪嫌疑人的具结书、调查评估意见、调解或和解协议等材料。 起诉书 可以简化。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相对集中起诉。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应当依法确定明确的幅度。 五、审判 第二十六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提供相关材料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于当日指定审判人员办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和辩护人。 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不适当的,可以决定不适用速裁程序,并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和辩护人。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在开庭前应当重点审查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被告人具结书,开庭时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意见,以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 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和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决定书。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在法庭审理时将不再进行法庭调查、不再进行法庭辩论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有权委托辩护人等。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未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的,应当委托被告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 第二十九条 在人民法院审理阶段,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以持起诉书、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决定书,申请法律援助机构驻人民法院或驻看守所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送达期限不受刑事诉讼 法规 定的限制。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相对集中 开庭审理 。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时,可以简要核实被告人自然情况、前科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交待诉讼权利义务。 对于集中开庭审理的,可以集中核实被告人自然情况、前科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和交待诉讼权利义务,但应当逐案审理。 公诉人 应当概要宣读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名称及起诉意见、量刑建议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 人民法院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听取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公诉人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的,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后陈述。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以信息安全为由申请 不公开审理 ,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没有异议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对被告人自愿认罪,退缴赃款赃物、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并可以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 人民法院可以在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所计算出拟宣告刑的基础上,再酌情减少20%以下的刑期,确定宣告刑。但确定的宣告刑,如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不得低于 刑法 规定的量刑幅度。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使用格式裁判文书。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时必须公开进行。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反悔、或者不接受量刑建议、或者对指控犯罪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或者发现案件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审理期限 重新计算。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审结。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裁判后,对上诉期满后不上(抗)诉的案件,应当立即制作执行材料送交执行。 第三十九条 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除本实施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刑事案件认罪的时候,相关对于认罚速裁实施细则的完善后,在刑事裁决的时候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时态度,来判定审判的时间,对于认错态度能够积极,而且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足够充分的话,那么这种速裁的审判程序就会很适用。
速裁程序刑事案件请律师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速裁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刑事案件请律师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文章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本文目录一览:1、刑事案件要不要请律师2、刑事公诉案件需不需要我们受害人自己请律师,还是法院会安排律师?3、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4、刑事案件必须请律师吗5、刑...
2023-02-19 105 速裁程序刑事案件请律师吗,速裁程序 刑事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本文目录一览:1、现在在大竹请一个律师大概要花多少钱?哪里的律师会比较便宜?2、大竹有哪个律师口碑较好?该律师有何优点?3、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免费靠谱吗?4、合同律师在线咨询免费靠谱吗?现在在大竹请一个律...
2023-02-19 77 包含大竹地区请合同律师免费咨询的词条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本文目录一览:1、男女双方都为现役军人结婚流程2、现役军人要怎么办结婚手续3、军婚的规定4、军人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5、军人结婚有什么条件6、现役军人犯罪请律师吗男女双方都为现役军人结婚流程一、我国现役军人结婚有什么要求?(一)现役...
2023-02-19 107 军人结婚可以请律师吗,军人结婚不能离吗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本文目录一览:1、请律师一定要跟律师签订委托书吗2、我请的律师交了费用和我沟通,沟通经过笔录上签字正常吗3、老公在看守所,今天律师要我签委托书,我该怎么询问律师问题?4、请问打官司请律师,必须要跟律师签委托书吗?不签有没有坏处?5、请律师一定...
2023-02-19 69 自己请的律师要签询问书,找律师询问事情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本文目录一览:1、律师能调查一个人的信息吗2、对方的微信已注消,我请律师拿到法院的调查令可以查到对方的聊天记录吗?3、律师可以调查个人信息...
2023-02-19 84 请律师可以查到对方哪些隐私,律师可以查对方的身份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