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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好吗,城中村改造结束了吗

城中村改造 作者:将念云 2022-11-17 05:08:01

今天给各位分享城中村改造好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城中村改造结束了吗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叫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好不好

什么叫城中村改造,想必是大家都再熟悉不过了的。然而,当城中村抛下“村”的样子,改头换面成了现代化的大都市的一部分,当村民们转身一变,成为 “城里人”,城中村改造后面临的问题也就暴露了出来。到底城中村改造好不好?

什么叫 城中村改造 ,想必是大家都再熟悉不过了的。然而,当城中村抛下“村”的样子,改头换面成了现代化的大都市的一部分,当村民们转身一变,成为 “城里人”,城中村改造后面临的问题也就暴露了出来。到底城中村改造好不好?

一、什么叫城中村改造 ?

城中村不仅是一种 房屋 形态,也是一种社会形态。城中村存在的根源是 城市化 没有瓦解原农村社区的居住结构和社会结构。只要原居住结构和社会结构没有瓦解,城中村就仍然可能是城中村。

目前,对城中村的概念,还存在种种不一致的认识。有的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区域形成的杂乱无序的建筑群落;有的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被纳入城市 建设用地 的村庄等等。

城中村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制度角度讲, 土地 集体制、 宅基地 政策是形成城中村的重要制度条件,土地集体和宅基地政策,把村民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基于土地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分化瓦解,这与土地私有国家形成了显著区别。

从社会角度讲,中国农村宗族和地缘观念很强,安土重迁,这种居住观念构成了城中村存续的社会心理条件;同时,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增殖,外来人口急增,使得私房出租成为一个利益丰厚的产业,这是城中村得以发展的社会条件。

从政府方面讲,主要是:

(1)认识不足,缺乏及时的规划和 调控 。政府对城中村的发生、发展后果估计不足,没有及时拿出有效的规划、改造措施,后积重难返。

(2)重新安置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巨大。迅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使得原农村居民主动迎接城市化,并大限度利用城市化形成的级差地租,使得安置的成本十分高昂,政府一时无力负担,于是采取回避态度,任其发展。

(3)无法解决农民城市化的善后问题,如重新安排就业,解决其社会保障和生活来源等。

二、城中村改造好不好

城中村改造对于拆迁的居民来说,利大于弊。当然出现一些不好问题需要来考虑。

1、在对“城中村”的改造中, “城中村”的居民将被纳入城市统一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由农村保障变为城市保障,实现保障模式的转变,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

2、许多村民因领取巨额的 征地补偿款 或多套 房产 而一夜暴富后,他们作为村民的心态依旧没有改变。垃圾遍地、管理混乱,与改造前的城中村无异。

3、很多村民除了房租并没其他收入来源,当这些没有学历、没有技能的村民融入城市生活中,他们的未来也不可预知

综上所述,城中村的改造是历史的必然,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浪潮中,城中村通过改造变身城市社区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大趋势。我认为,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对于被拆迁的村民来说,也是一种质的蜕变。

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法律分析:1、城中村改造的意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与长期经济收益;实现群众利益的最大化。2、城中村改造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基本原则。3、城中村改造给村民带来的好处:城中村改造后村民生活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的安置房,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符合消防规划,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村民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提高村民长期的、稳定的经济收益,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城中村改造房子能买吗

可以。如果需购买的城中村房子已取得五证,具有合法销售资格,是可以考虑购买的。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如果在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太大的区别。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但是目前市场上开发的城中村项目大多数都手续不全,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慎重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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