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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编制

城中村改造 作者:卢夜梦 2022-11-16 02:25:02

今天给各位分享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全镇农民居住条件,为推进同城发展、加快绿色赶超,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创造良好的城乡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指导意见(试行)》和《上犹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综合整治村庄环境,建设富裕和谐秀美乡村,加快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逐步淘汰危旧土坯房,农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结合农村“山、水、田、园、路”等自然条件,科学规划选址,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改造建设。

2.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起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一户一宅、节约用地。执行“一户一宅”,控制占地和建房面积,体现地域特色。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老宅基地及未利用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占用耕地。鼓励和引导农民公寓式联户建房和购房进城进镇,节约土地。

4.分类分批、统筹推进。优先解决居住条件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示范带动,分类分批实施改造,统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一户一册”的要求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台账,严格执行村、乡(镇)、县“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改造范围和对象

列入改造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为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D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构成整幢危房)的土坯房。

1.改造范围。改造范围为全镇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

2.改造对象。现仍居住在集体土地上危旧土坯房的农户(已列入征地拆迁范围的土坯房除外)。改造对象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城乡建设规划。(2)房屋属C级或D级土坯房。(3)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三、相关标准

1.建房标准

(1)占用宅基地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原则上在90平方米以内。

(2)公寓式联户建房: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3)镇村统一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2.补助标准

(1)新建房屋补助标准:

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下简称“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危房改造,每户补助4万元。(由所在乡镇和民政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②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因灾全倒户、“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由所在乡镇和民政、残联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③其他列入改造范围的D级危旧土坯房改造,每户补助1.5万元。(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2)维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每户补助3000元。(具体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界定并公示)

深山区、库区移民,地质灾害和生态移民,危房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四、补助时间及户数认定

1.补助时间界定

(1)2012年元月1日以后在县城规划区外拆除危旧土坯房并已经列入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可延续全省危房改造政策,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后,符合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在建或新开工建设的,可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补助户数认定

对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的原则上以户为单位,按以下方式认定补助户数:

(1)单户新建的以每栋房屋为一户;

(2)联户新建公寓楼的,以套为单位,每套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套;

(3)合建非公寓楼的以实际建房栋数计算,每栋为一户;

(4)列为修缮加固的',以栋数为单位,每栋认定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栋。

五、改造建设方式

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旧建新,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协同推进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移民,同步协调农村饮水、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产业布局,鼓励发展以“两茶一苗”产业为主的特色农业,支持就近创业就业。

(一)拆旧建新。积极引导宅基地在本集体内流转置换,鼓励采取集中连片式拆旧建新,有序引导农村人口由自然村向较大村庄、边远村庄向交通便利村庄、一般村庄向中心村及城镇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要坚持集中建房为主,尽量减少零星建房,分散建房的也要相对集中,原则上达到5至10户。

1.集中新建: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内,在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改造户可以联户新建公寓楼,其集体土地性质不变。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鼓励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在异地或原地集中新建。

2.分散新建: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零散的农村危旧土坯房,确不具备集中新建条件的,可分散新建,但原则上也要做到相对集中。

3.乡村统建: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困难群体,在自愿拆除原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可由镇、村统一代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其建房补助资金用于镇、村统一安排代建。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鼓励其就近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在自愿拆除原危旧土坯房前提下,并将其宅基地交回集体组织后,可以享受政策补助。

4.盘活置换:对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户,可对现有的旧校舍、旧厂(场)房、旧办公楼等闲置的非危旧房、非土坯房进行修缮改造,并符合以下程序:一是经原产权人同意,并签订置换协议;二是由镇申报,并经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三是完善手续,做好置换后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鼓励经济实力较差的群众购买本集体范围内质量较好的房屋进行置换,对农户之间的房屋置换必须签订置换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现有住房较差置换非土坯房的一方享受修缮加固补助资金,持有质量较好的非土坯房一方置换到危旧土坯房后按程序可申报拆旧建新。

(二)修缮加固

1.经文化部门鉴定,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具有文物价值、记载红色文化历史和凸显客家民居风格的危旧房,应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重点修缮保护。并鼓励采取购置修缮等形式,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

2.经鉴定为C级土坯房,居住农户又无拆旧建新意愿的,可对原有房屋进行修缮加固。

(三)鼓励拆旧。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运作,拆除无保护价值的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对拆除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即无人居住“空心房”)并进行复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镇按程序向县国土部门申报立项,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实施范围。

(四)引农进城。鼓励农户进城进镇或联户建公寓楼,愿意转为城镇居民的,可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同时积极为农民进城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帮助进城农民就业。

六、操作程序

1.提出申请。对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和危旧房改造所属补助对象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镇政府在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属性、改造类型。同时,由镇人民政府与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户签订补助协议。

5.竣工验收。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竣工后,镇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国土所、规划所、财政所、民政所等相关部门对修缮加固、改建新建及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6.资料建档。镇村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农户申请表、新建或修缮前后对比照片、审批表、资金发放表、改造补助协议、采用新户型协议等所有资料一式三份进行整理归档。县、乡、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将资料分年度整理归档。

七、实施步骤

1.实施准备阶段(8月15日前)。以村为单位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进行危旧土坯房改造登记,了解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梳理分析数据,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科学编制规划,迅速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对已不能满足当前发展要求的村庄建设规划进行修编。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做到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2.任务分解落实阶段(8月25日前)。各村按照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造计划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民小组,落实到具体改造对象,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实施改造阶段(12月15日前)。镇规划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危旧土坯房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危旧土坯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必须按提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和公示等程序在8月30日前完成,9月初开工建设。

4.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要在当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向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应庭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薛飞、副镇长李存祎任副组长。财政所、规划所、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供电所、电信所、移动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由国土所所长廖震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服务指导及考评考核,工作人员从镇直有关单位中抽调,办公经费由镇财政给予足额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是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村二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本着“农民主体、村委协助、乡镇负责、部门服务、县级统筹”的原则,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旧土坯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坚决防止出现因对象选择不准等原因导致重大不稳定事件,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着重把好对象确定关、房屋宅基地纠纷调处关、工匠培训关、过渡安置关、补助标准关、资金发放关、安全生产关、质量验收关和社会稳定关等关键环节。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牵头组织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验收。

镇规划所具体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村庄规划和新户型推广、质量和安全监管。

镇民政所负责“两红”人员、革命烈士遗孀遗属、五保户、因灾全倒户、低保户等人员的核实。

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

镇国土所负责争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各村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镇林管所负责解决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免费做好林权抵押评估工作。

镇供电所、电信所、移动公司负责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供电、有线电视、通讯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并免费解决集中建设点涉及的杆线搬迁问题。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交镇农村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1.整合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统筹安排”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和涉农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房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按建房进度拨付资金的工作机制。

(1)拆旧建新的,在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并完成地圈梁浇筑,拨付至补助资金的50%,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入住后将剩余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2)房屋置换的,在完成房屋置换手续,农户入住并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后,据提供的置换协议、镇证明等资料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3)修缮加固:修缮工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补助到位。

3.加大信贷帮扶。对享受建房补助后仍然资金不足的困难群众,可采取联户担保、林权抵押、房产抵押等形式向银行申请5万元以内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经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由财政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为期两年的贷款贴息(市县财政各负担40%,借款人负担20%)。

(四)加强改造建设管理

1.强化规划编制。规划编制经费按每个集中建设点3000元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小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矿管、移民扶贫、民政、水利、防震减灾等部门参与,组织有资质的专业规划队伍进行规划编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开地震断裂带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地段以及次生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合理确定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科学指导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稳妥推进村落布局调整,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注重古村落、古建筑及古树名木等保护。

2.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凡另行选址建房的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在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并将老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流转他人或复垦的前提下,改造户方可享受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贴息贷款和占用宅基地新建房。

3.大力推广新户型。新建房屋应选用《赣南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户型设计图集》或《上犹县农村新户型推广图集》中推介的户型,突出体现赣南及上犹民居特色,建设经济实用、安全美观、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民住宅,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对符合《关于提升村镇规划建设层次加快新户型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上办字[2012]129号)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由农户提出申请,经县、乡审核同意,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可另行享受该文件规定的补助政策。

4.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国土、规划建设、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开辟农村危旧房改造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免收审批费用及工本费等其他费用。

(五)强化用地保障

1.用好用活土地政策。镇国土所要积极争取危旧房改造用地专项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周转指标、农民建房指标、灾后重建指标等政策,优先安排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全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用地。

2.探索宅基地流转新路径。各村要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思路,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运作,稳妥有序推进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点的宅基地流转、旧房拆除等工作。

(六)建立高效工作机制

1.建立挂点帮扶机制。采取镇领导包村挂点,镇直单位包村的方式,定期对挂点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加强与 “三送”工作相结合,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三送”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所有“三送”挂点单位都要负责协助做好所挂村的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尤其要重点抓好集中建房点。实行“三送”干部联系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包户“宣传发动、申报审批、建房帮扶、信息录入”全过程全覆盖机制,尤其要负责做好建前、建中、建后图片及有关申报表格填写和录入等工作。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将作为“三送”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具体方案由镇“三送”办另行下文)。镇、村等各级干部职工、农村党员,要大力支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发动亲属、朋友进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作用。

2.建立巡查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各村、镇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村和镇直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建立“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评比,年底大考核”的督查机制,由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三送”督查组每月初组织进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专项督查。

3.奖励奖惩机制。年底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对年度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委会和镇村干部成员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年度工作不力的村委会和镇直(驻镇)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之音》广播,黑板报,标语等条件,积极宣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广州白云出台旧村全面改造实施意见

观点地产网讯:3月30日,为加快推进白云区旧村庄全面改造工作,进一步强调政府主导,理顺区旧村庄全面改造流程,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现结合《白云区旧村庄全面改造程序指引(试行)》制定印发白云区加快推进旧村庄全面改造深化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据悉,意见提及要加强前期谋划。加强白云区城市更新前期项目管理,完善计划管理机制;项目储备库是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纳入项目储备库的前期项目,方可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及核查、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片区策划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含拆补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纳入三年实施计划和五年行动方案的,区委、区政府部署推进的四个“重点村”,重点发展平台,或经市、区政府同意开展旧村改造的项目,可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

白云区属国企的前期服务收益(含区属国企支出部分)可按改造总成本的一定比例在招商方案中予以明确。区属国企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期投入,可纳入改造成本。

其次,意见提出加快项目实施改造,旧村全面改造项目须遵循政府主导、信息公开的原则,属地镇街为第一责任主体,统筹开展辖区内旧村庄改造工作。优化村民议事规则,提高集体表决效率,将旧村全面改造项目表决程序优化为意愿表决(含改造方式和改造模式)、实施方案(含拆补方案)表决,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开展旧村全面改造的相关表决事宜。

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按照市场评估价确定融资地价,核算融资面积,融资地价评估时应充分考虑旧村庄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开发周期等综合因素。

旧村改造项目采取“竞价”方式招选合作企业,以项目的改造总价为起拍价,经各方竞价后,由价高者竞得,竞拍所产生的溢价部分参照我市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此外,意见提出,参照市相关政策,合作企业出现未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相关费用至指定账户、未按时启动复建安置房施工、未按时履行相关承诺,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等情况的,由属地镇街会同改造村集体启动合作企业退出工作,原合作企业退出后,属地镇街会同村集体重新启动合作企业招选。

原合作企业纳入白云区城市更新负面清单,五年内不得参与我区城市更新工作。

博罗县石湾旧村改造标准

<strong>博罗县石湾旧村改造标准如下:</strong>

(一)对项目用地情况、改造意愿等进行调查后,应当在本村(组)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并将公示过程、公示结果记录(拍照)存档。

在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异议。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项目用地情况、改造意愿、公示情况、表决情况等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和表决的真实性、程序合法性出具审核确认文件后,提交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改造项目标图入库手续。

(三)项目用地情况、改造意愿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旧村庄拟改造项目的基础数据公示后,通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呈报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四)旧村庄拟改造项目的基础数据经县三旧办同意并公布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组织编制《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旧村庄改造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附《旧村庄改造合作合同》)。实施方案和合作合同中应当包括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概念设计与建设方案、物业分配方案(此项适用于合作改造)、组织实施期限等。对于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应当经全体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权属人2/3(三分之二)同意并签名确认。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旧村庄改造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附《旧村庄改造合作合同》)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不少于5日,并将公示过程、征求意见结果记录(拍照)存档。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如对《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旧村庄改造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附《旧村庄改造合作合同》)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 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编制正式的《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七)正式的《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示情况和村民改造意愿情况等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和表决的真实性、程序合法性以及方案文件的合规性、可行性等出具审核确认意见后,报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三旧办分别转送县自然资源、发改、司法等部门进行审核,然后再呈报本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批。

(八)《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本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三旧办拟定《会议纪要》并出具书面的审查确认文件,通知报送方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确认文件通知后,由其作为委托主体,将有关交易条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审查确认文件和招标委托书,提交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委托旧村庄改造项目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三资”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以公开招标(交易)的方式选择市场主体合作实施改造。

旧村改造一般分几个步骤 旧房改造注意事项

在生活中,我们会面临旧村的改造,但是有很多人会觉得旧村改造非常的麻烦,但是其实旧村改造分为几个步骤了解清楚,就会很顺利进行改造,那么,今天就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跟大家说说旧村改造一般分几个步骤?

在生活中,我们会面临旧村的改造,但是有很多人会觉得 旧村改造 非常的麻烦,但是其实旧村改造分为几个步骤了解清楚,就会很顺利进行改造,那么,今天就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跟大家说说旧村改造一般分几个步骤?另外我们也来说说 旧房改造 注意事项?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旧村改造一般分几个步骤

旧村改造一般要分为以下的一些步骤。

第1个步骤是对旧村改造项目的整体策划方案进行编制。

第2个步骤是对该策划方案的总体内容进行报审。

第3个步骤就是对策划与策划好的方案进行申办审批。

第4个步骤是准备相应的一系列手续与证件,其中包括了核准手续,规划许可证等等。

然后第5个步骤便是申办旧村改造用地的审核意见。

接下来的这几个步骤分别是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办理国有 土地 的使用证,获取建设许可证, 房屋拆迁 许可证等等,最后便是执行改造。

旧房改造注意事项

一、旧房改造注意的三个要点——墙地顶检查我们在改造旧房之前,先检查一下旧房的墙面上和地面上有没有裂纹或者刮伤,假如旧房上有问题,我们应该及时处理;并且对天花板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有凹陷的现象以及有没有出现坍塌的部分。

二、旧房改造注意的三个要点—— 门窗 是否牢固时间比较长的旧房,要看看他们的门窗是否出现老化的现象,要检查门窗活动是否灵活。尤其是木门假如变了形我们必须拆掉重新做,假如已经是牢固的状态我们还需要后期再施工加强牢固,假如是金属的,要检查是否有锈或者开裂的现象。

三、旧房改造注意的三个要点——线路是否安全旧房子最让人担心的就是他的线路安全啦,这也是人们最容易忽略的地方,我们在改造 卫生间 的时候一定要先检查一下是否漏水,不能将出水口给弄坏;其次我们在施工墙面的时候,要是使用电的情况下,一定要先检查一下电路是否老化,假如有应该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上面就是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有关旧村改造一般分几个步骤,以及旧房改造注意事项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不管是旧村改造还是旧房改造,其实有很多注意事项需要大家注意,所以大家在改造之前,必须要对改造的相关内容有一定的了解,这样在改造的过程中,才能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

2022年农村旧房改造政策

2022年农村老房子拆除的政策包括先补偿后拆、旧改政策以及无证房屋补偿类型。农村村民住宅,应该按照先进行补偿再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对因为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进行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1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扩展资料: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 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1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扩展资料: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 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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