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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雨棚强拆法律依据,违建雨棚强拆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中村改造 作者:燕清悦 2022-11-16 02:08:02

今天给各位分享违建雨棚强拆法律依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违建雨棚强拆法律依据是什么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顶楼雨棚违建界定标准

只要是未经审批的一切搭建,都是违法建筑,雨棚界定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如果雨棚的建造没有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证,没有按照相关的工程规划来进行建设的,都是属于违建的雨棚。另外就是临时建造的雨棚也是属于违建。

违建界定7条标准:

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建设的

二、是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是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

四、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在农用地、林业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

五、是非法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进行建设的

六、是无法提供职能部门或住建局出具的其它准许动工建设书面材料的

七、是违反法律、法规其它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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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搭建雨棚是否犯法,依据是什么

私自搭建雨棚犯法。

违建界定标准如下: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建设的;

2、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3、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

4、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在农用地、林业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

5、非法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进行建设的;

6、无法提供职能部门或住建局出具的其它准许动工建设书面材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拆违建的法律依据

拆违建的法律程序为:(1)执法部门发现违章建筑进行立案;(2)现场勘察;(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5)做《调查询问笔录》;(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9)确认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清楚其权利义务;(10)限制拆除到期进行核查;(11)报区政府进行备案登记;(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并确保送达。(13)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7天后进行核查;(14)签发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张贴《强制拆除公告》;(15)满足法律规定后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制作强拆现场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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