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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建议举措,关于做好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

城中村改造 作者:段干芷波 2022-11-13 09:13: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城市更新建议举措,以及关于做好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住建部:严控城市更新大拆大建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平稳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的重要举措,近期各地在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一些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现象,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等乱象,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8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通知》),从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三方面提出11条城市更新实践要求。

《通知》明确,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新增建筑,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居民,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一位不愿具名的城市更新资深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大拆大建不符合城市更新要求,能改就不要拆,如有必要拆,也要提前做好科学调研和规划工作。

严格控制大拆大建

在严控大规模拆除方面,《通知》规定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在严控大规模增建方面,《通知》明确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在以往城市更新实践中,地方政府大拆大建的现象并不少见。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地方政府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大拆大建的动力主要是可以低成本、低密度地释放更多城市空间以供城市发展,如房地产开发投资、基建投资和城市地标性项目建设等。

“通过大拆大建提升容积率,可以释放很多城市空间,拉动城市经济增长和固定投资增长。”李宇嘉说。

在某知名房企从事城市更新业务的凌言(化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拆建”意味着“双重GDP”,而GDP又是地方政府官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提升政绩,在城市更新实践中“拆了再建,建了再拆”。但大拆大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会影响城市更新区域的居民生活体验。

此外,《通知》还提出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这有注重居民居住体验,推动老城区减量发展,重点发展新城的考量。

拆建比不大于2,就意味着最多拆2建1,“这明显是促进老城减量发展,如果城市想发展,只能建设新城”,凌言表示。他指出,相较北京严格的城市更新拆建比,此次住建部《通知》中关于拆建比不大于2的指标很合理。

与大拆大建相反,《通知》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保持适宜密度,提高城市宜居度。

不大规模拆迁城中村

在严控大拆大建之外,《通知》还指出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在严控大规模搬迁方面,《通知》明确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凌言指出,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就地、就近安置的执行情况并不到位,其中一个难点是在城市更新区域周边没有房源可供过渡或安置。《通知》正式施行之后,能起到一定威慑作用,让地方不敢大规模、远距离安置居民。

在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方面,《通知》要求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李宇嘉指出,短期内大规模拆除城中村,会使得原本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去周边寻找新居所,一方面会冲击其居住稳定性,另一方面也会明显拉升周边租金水平。

李宇嘉表示,目前深圳和广州已经不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转而鼓励保留具备区位优势和交通站点优势的城中村,政府统筹补齐其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品质等短板。“保留此类低成本、优质租赁住房,对于降低城市运营成本、留住新市民和年轻人,变相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作用等都有很大助力。”

《通知》将广深经验进一步推广,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另外,《通知》还提出在城市更新时间中要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

优客工厂产业园投资拓展总监曹硕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开发方式”,“经营模式”更加稳定。以产业园为例,如果销售型产业园项目的接盘方缺乏运营能力,对政府而言是一种损失;相反,兼具招商、运营能力的企业能为政府带来稳定的税收,“政府是愿意看到这种稳定性的”。而对于企业而言,随着传统房地产开发业务盈利能力日渐式微,很多开发商也开始转向“开发方式”、“经营模式”两条腿走路。

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对政府和运营企业而言其实是一种双赢。

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这些城市出新招

当下,全国各地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加速推进。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适老化”“无障碍”成为关键词。

5月18日,《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这也是全国首个减量发展背景下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规划》提出,聚焦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分类改造,提升居住品质,促进职住平衡,到2025年完成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同时,《规划》明确,要注重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加强适老化改造设计管理,突出加装电梯、公共环境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点任务,统筹养老、助残等相关政策,鼓励“物业服务 养老服务”。

事实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那么,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何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如何对接“银发一族”的社区养老需求?

北京:

推进室内适老化改造,探索“五方联动”

劲松模式、清河样本、昌平经验……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方面,北京走在了全国前列,各区总结出了“因地制宜”的模式和经验。

去年5月,北京率先发布了《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出适老化改造“菜单”,为适老化改造提供了参考标准。

在北京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方面,特别注重的是“内外结合”和“社区配套”。以北京海淀区南二社区为例,这是北京市首个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由海淀区政府出资,从适老居住环境、出行环境、健康环境、服务环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营造五大方面进行适老化改造。

在室内适老化改造方面,南二社区对小区内99户80岁以上老人和重度失能老人家庭进行家庭居室适老化改造,包括配置防滑垫、感应夜灯、连续手把、洗澡椅等方便老人自理的设备,还配置了智能设备,实现就寝、习惯化动作、如厕、洗浴等数据实时监测,如有异常,老人家属和医护人员可在第一时间获悉。

同时,在社区配套方面,南二社区注重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补齐了便利店、理发、家政、洗染、维修、末端物流等八项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从2019年改造至今,南二社区这种“内外兼备”“软硬件结合”的做法成了北京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样本和成功案例。

继海淀南二社区后,在朝阳区政府的支持下,朝阳区劲松小区引入社会资本用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并形成了“劲松模式”。

“劲松模式”开启了多重意义上的创新,探索出了一条“区级统筹,街乡主导,社区协调,居民议事,企业运作”的“五方联动”机制,对老旧小区引入社会资本力量具有示范性意义。不仅如此,在引入物业时,劲松小区率先以“先尝后买”的理念,以“先服务,再体验,后收费”的原则,让居民感受到环境与服务提升的切身变化,从而更容易接受自主向物业缴费。

河南开封:

探索“红色议事厅”,推广“3 3”电梯加装模式

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八朝古都开封市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与一二线城市不同,三四线城市普遍面临着人口外流、人口老龄化问题,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开封市积极探索和创新适老化模式,给三四线城市适老化改造提供了新思路。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内的金康苑小区和武夷连片小区提升改造,获得了群众点赞。值得一提是,已有27岁“高龄”的金康苑小区在2021年被国家住房和建设部确定为全国推广的12个典型改造案例之一,供全国学习借鉴。

对此,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结了两个小区的成功经验,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旧改标准,即“五连”和“六有”。“五连”包括地下连、地面连、风貌连、服务连、人心连;“六有”即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有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有全覆盖的物业服务、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在老旧小区改造之初,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双组长的党建引领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并建立周例会和日调度制度,用心研究创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理念。

在广纳民意方面,金康苑小区和武夷连片小区创新推广了“红色议事厅”;在引导民意方面,发挥小区内群众威望高、号召能力强的老人建立“红色管家”志愿服务队,带头参与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等,实现“我的家园我来管”。

在老旧小区的改造中,加装电梯成为老年人无障碍通行的必要一环,但是,也有低楼层的居民反对加装电梯和额外收费,认为自己“吃了亏”。在武夷片区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正是通过“红色议事厅”、居民会客厅,开展“微治理”,尊重民意,发挥民智,创新性地采取了“3 3”电梯加装模式。

“3 3”电梯加装模式即分高、中、低3个档次,居民可以根据自身居住的情况,选择一次性出资、分期付款、按次刷卡使用3种付费方式。这种按需付费的使用模式不仅解决了老年人上楼难的问题,也获得了小区居民的大力支持。

“小区缺少老年人和小孩娱乐休闲的地方,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及小菜园也随处可见。”这是来自河大家属院居民的抱怨。在改造前,河大家属院内部原有的广场小花园是一片废弃的杂草,到处是居民私搭乱建的小棚子、鸡窝、菜地等。在改造后,小花园实现了“变身”,不仅花团锦簇,而且设置了针对老年人的健身休闲区,中间设置有乘凉亭,兼具了美观和实用性。

据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科长丰光辉介绍,在“红色议事厅”中,住四楼的居民张阿姨提出“每天下楼买菜回来上楼时都很吃力”的现实情况,在武夷社区的老旧小区改造中。针对张阿姨提出的“上楼吃力”,社区加装了临时折叠休椅,座椅旁边还有温馨提示和紧急联系电话,可以让张阿姨“上一层,歇一歇”。

据介绍,经过几年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杂乱无章、简陋破旧的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赢得了当地居民的点赞。

浙江杭州:

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广“物业 养老”模式

作为长三角的核心城市,杭州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探索出一条“居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治的模式,“交给专业团队干专业的事儿”成为杭州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理念。

杭州上城区采荷街道引入了宋都服务作为“金牌管家”,负责对辖区内的36个老旧小区进行升级改造,不仅推出了一套可供复制的社区居家养老理念,还打造出了闻名的“社区养老一条街”。

在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景社区的三新路景芳东区段,原本有一条知名的“小区商业街”,但由于非机动车乱停放、周边沿街环境差、社区活动场地小等原因,当地社区决心将其改造,通过引入宋都服务全资子公司和瑞生活,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成功将“小区商业街”改造成了“幸福养老一条街”。

“幸福养老一条街”总长100多米,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这条路旧貌换新颜,设置了食堂、超市、理发店,活动室等,一应俱全地满足了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杭州上城区采荷街道通过引入和瑞生活率先探索了“物业 养老”的模式,在物业服务方面,设置了社区养老的服务“菜单”,包括怡闲园、怡康园、怡智园、怡惠园、怡学园、怡养园、怡乐园、怡护园、怡和园、4S服务驿站等十大功能区块,形成了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于一体的一站式社区养老服务。

满足社区养老需求已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工作,杭州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激发社区服务升级的可持续动力,让越来越多老年人在社区享受到更专业、更多元的养老服务。

专家建议:

推动适老化改造多元化筹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推进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具有迫切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比达18.70%。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就“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议题提出建议,加大筹资力度,推动适老化改造多元化筹资。地方政府应加大适老化改造投入力度,并应多方努力,形成合力,积极为适老化改造创造政策环境。

上海交大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陈杰教授表示,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应该遵循三个原则,首要原则就是尊重意愿,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有机结合,有效互动。不主观设计,多倾听基层声音,确实社区里有需求再行动。遵循法治精神,尊重物权产权和社区的自主权自治权,绝不应运动化推动。

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陈杰指出,循序渐进,条件成熟一个做一个,做好一两个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小范围进行试点,树立品牌再大范围推广,获得更多社会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此外,社会参与是基础。适老化改造不能成为政府一家独角戏,一定是以社会力量为主,应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各方合力。

北京易享生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吴晓蓉告诉记者:“社区居家养老属于‘有刚需,无市场’,缺乏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来运营。比如,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时,引入的物业公司能否持续提供专业的社区养老服务,零碎的养老服务商如何统一管理等。”

对此,陈杰也深有体会,他表示:“基于对前期多个试点项目的调研,推广‘物业 养老’落地,主要受到六个来源的阻塞:场地缺自主、业务无授权、业主认同低、服务能力弱、运营模式不明、政府支持不足。这其中有三个矛盾凸显,物业服务企业的非专业性服务供给水平与养老服务的专业性要求之间的供需矛盾,物业服务企业对经营业务的盈利性要求与养老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要求之间的属性矛盾,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群体在当前社区治理框架和物业服务模式下的利益矛盾。”

对此,陈杰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自身内部孵化专业养老化团队或者引入第三方专业化养老机构来化解专业化不足的矛盾。而对于盈利的矛盾,可以让物业企业在满足约定服务质量考核的前提下承担微利、无利甚至亏本的公益性、普惠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同时,也授予其开展增值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先特许权,放开相关价格管控,满足部分有购买能力的老人对高层次、高品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这样“肥瘦搭配”,形成交叉补贴。

“目前,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侧重点是社区外部,而缺乏对老年人室内的改造,比如取消高差,防滑、无障碍扶手、适老家具等设计,甚至到智能化的硬件设施等。有一些改造需要室外和室内同步考虑,比如老旧小区卫生间地面存在高低差,老人出入不便,最好从系统解决,进行老旧小区卫生间主立管改造,从而降低高差,减少老人跌倒风险。”吴晓蓉如是说。

解读|住建部严管城市更新大拆大建

8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通知》共计十一条,内容包括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要求在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的同时,也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同时,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包括保留利用既有建筑、延续城市特色风貌等。

《通知》提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但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提升居民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也在国内房地产建设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城市和区域的城市更新过于粗放化,已经明显不适合当下城市建设的需求,甚至还出现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同时也不利于环境和文物保护,产生了各类新的城市问题。

不大拆

此次《通知》明确,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房屋可以拆除外,其他既有建筑应以保留修缮加固为主,改善设施设备和提高节能水平,充分利用存量资源。

张波认为,严格限定拆除的比例,明确老城区更新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采取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但可以做到最大限度保障原有建筑风貌,同时可以满足居住提升的要求。

不大建

不大拆的同时,《通知》还提到,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

按照要求,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

《通知》还提到,鼓励探索区域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保持适宜密度,提高城市宜居度。

“过去,大拆大建之所以有市场、能推进,在于商品房发展和房价上涨为旧改买单,比如高容积率代替低容积率,就导致旧改肆无忌惮,短期内推高租金和房价。同时,改造过程中,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没补上,反而新增的地标建筑给后续维护带来了巨大的成本,高密度、高容积率也导致城区运营风险增加。城市告别大拆大建的本质上,也是告别房地产依赖,夯实房住不炒。告别大拆大建后,因拆迁导致的被动式住房需求爆棚,以及规划概念和表面繁荣炒作导致的房价租金上涨,也就不存在了。”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不大规模拆迁

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也是此次《通知》的一大重点。《通知》提到,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同时《通知》明确,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按照要求,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城市更新需兼顾新市民、低收入群体的租住问题。”。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老城区、城中村占据交通、教育、医疗等资源的优势,并且城中村租金价格较低,因而租住着大量的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体。而短期内大规模拆建会带来租赁房源的下降,城中村的租客也会转移到其他类型的租赁房源中,导致整个市场的房源供给承压,增加租客的租住成本。《通知》要求“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并明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有利于缓解阶段性租赁房源供需不平衡问题,平抑租金价格水平,着力保障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的租住需求。

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

此外,《通知》还强调,探索可持续的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称,由于传统的旧改模式延续房地产开发模式,开发商为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略区域建设的协调性,从而引发更多的城市问题。《通知》的提出,首先有利于开发商在城市的综合规划下,结合实际,有计划、渐进式地有机改造,为后续城市更新行动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有效遏制房企在旧改项目中变相抬高房价等现象;其次,在政府、市场、公众联合参与下,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城市活力。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认为,随着《通知》的出台,将有效消除旧改市场陈疾,推动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住建部严管城市更新大拆大建,最多拆20%!业内:旧改将现变局

8月10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8月20日。

意见稿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同时,强调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的目的是要规范城市更新行为,避免大拆大建带来新的城市问题。这也意味着旧改终于告别了急风暴雨般的大拆大建,走向和风细雨般的城市更新。可以预见,在意见稿的指引下,未来将实行以城市居民的真正需求为导向的城市更新模式。

8月10日,住建部开始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图片来源/住建部官网

“限拆令”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自2021年以来,各地进入城市更新的快速发展期。

但是,城市更新行动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为此,住建部提出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

意见稿提出,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此外,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是一剂“限拆令”。过去一些城市在城市更新中出现了激进和急功近利的做法,违背了城市更新的规律,引起了很多问题,包括导致租赁房源不足和租金上涨等现象,此次“限拆令”比较务实。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意见稿的核心内容是彻底告别大拆大建,转向保留—利用—提升为主。这也意味着旧改终于告别了急风暴雨般的大拆大建,走向和风细雨般的城市更新。

李宇嘉还表示,城市告别大拆大建,本质上也是告别房地产依赖,夯实“房住不炒”,此后,因拆迁导致的被动式住房需求爆棚,以及规划概念和炒作导致的房价租金上涨,也就不存在了。

房租年涨幅不超5%,保障新市民、低收入者租住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稿兼顾到了新市民、低收入群体的租住问题。

意见稿强调,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并明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当前老城区、城中村占据交通、教育、医疗等资源的优势,并且城中村租金价格较低,住着大量的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体。短期内大规模拆建会带来租赁房源的下降,导致整个市场的房源供给承压,增加租客的租住成本。而意见稿的这一提法有利于缓解阶段性租赁房源供需不平衡问题,平抑租金价格水平,保障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的租住需求。意见稿强调,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并明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资料图片

此外,意见稿提出,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意见稿还强调,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同时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另外,要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

“这是以城市居民居住为导向升级的城市更新模式。”黄卉认为,城市更新的目的是优化城市功能、改造建筑物、保护历史文化,最终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而传统的大规模拆建行为则可能会破坏城市独特的风貌,打破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带来居住成本的升高。

愿景集团城区更新事业部总经理刘楚表示,从目前来看,意见稿既是对中央战略决策的进一步深化、实化和细化,也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市更新实践中大拆大建等变形走样问题提出的底线要求。意见稿通过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以及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等系统化举措,让城市更新的边界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聚焦。

城市更新由“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着重强调加强统筹谋划,目的是为了不忽视地方实际和居民意愿,改变此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与此同时,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而是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

意见稿还要求,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

对此,刘楚认为,意见稿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城市更新主要参与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方需要围绕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目标,共同打造一个渐进式、运营化、可持续性的城市更新完备体系。政府用好政策指挥棒,有效整合存量资源、规划资源、土地资源、财税资源、市场资源、文化资源等多种资源,完善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指导培育一批规模化城市更新企业,为城市更新提供活力涌流的政策环境及法治保障。

刘楚表示,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更为紧迫的是转变发展理念,真正从“赚大钱快钱”向“赚小钱慢钱”转轨,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优势和市场机制优势,围绕资金融通、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服务等关键环节增强自身核心能力,善于在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中打造“微利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提供一体化推进的“全链条”和“全周期”服务。

李宇嘉认为,在新的城市更新模式下,未来区域开发转向区域运营后,公共服务短板全面补上,旧区避免了衰败,住房功能配套更加齐全,存量住房供应有效提升,将会成为历史文化烙印深厚、功能复合的新区域,这也是未来住房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部分。

“相信意见稿推出后,各地城市更新的具体操作有所转变。尤其是大拆大建的模式会得到纠正,有助于后续城市更新行动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严跃进表示。

黄卉也认为,意见稿将优化和完善城市更新的规划和行动,“相信意见稿出台后,各地需要完善城市更新顶层规划,稳步有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升级后的城市更新模式,以城市居民的真正需求为导向,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土地有计划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政府部门、土地权属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棚户区改造政策、危破旧房改造政策等,在城市更新规划范围内,对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以及对危破旧房进行整治、改善、重建、活化、提升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节约集约,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尊重民意,切实改善民生。城市更新应当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第五条 城市更新应当有利于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城市更新应当引导产业高端化、低碳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支持金融、科技、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文化体育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以总部经济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推进产业项目集聚,引导落后产业整合和升级改造,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集中,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功能,发展以优势产业(产品)链为主导、关联性强、集约度高的产业集群。第六条 城市更新应当坚持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传承,维护城市脉络肌理,塑造特色城市风貌,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城市更新应当根据不同地域文化特色,挖掘和展示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旧村落、历史建筑等文化要素和文化内涵,传承城市历史,发挥历史建筑的展示和利用功能,实现历史文化产业保护与城市更新和谐共融、协调发展。第七条 城市更新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施应当结合更新地块实际,科学规划,针对区域不同特点,制定改造策略和控制标准,做到因地制宜、疏密有致,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和战略布局。第八条 城市更新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完善更新区域内公共设施,充分整合分散的土地资源,推动成片连片更新,注重区域统筹,确保城市更新中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优先建设、同步使用,实现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提升城市机能。

城市更新应当注重土地收储和整备,按照片区策划方案确定的发展定位、更新策略和产业导向的要求,加强政府土地储备,推进成片连片更新。第九条 城市更新应当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尊重和保障土地权利人的权益,合理调节村集体、村民、原权属人、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和政府公共利益,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引导、激励相关利益主体积极参与改造,实现利益共享共赢。第十条 城市更新改造应当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城市更新应当结合城市发展战略,依托项目自身禀赋和地块周边特色,以开发重建、整治修缮、历史文化保护等分类方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第十一条 市政府成立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城市更新领导机构负责审议城市更新重大政策措施,审定城市更新规划、计划和城市更新资金使用安排,审定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及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市城市更新部门是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低效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和城市危破旧房的更新盘活,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负责拟订城市更新政策,拟定城市更新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使用计划;指导和组织编制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审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运用征收和协商收购等多种方式,组织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合归宗,土地整备,推进成片连片更新改造;统筹城市更新政府安置房的管理和复建安置资金监管,加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督和考评。

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办理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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