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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违建可以强拆除吗,自建房算违建吗

违建拆除 作者:城忻慕 2022-06-18 00:48:56

目前,我国对违法建筑没有统一的法律意见。其实最关键的问题是,很多地方会以违建的名义,强拆严格意义上并不违法的建筑。比如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未经批准,直接建造家庭唯一住房,还有一些由于当地政府实施的一些临时性政策而形成的所谓违章建筑等等。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建筑物的存在是合理的,不能轻易认定为违章建筑。这时候如果遇到拆迁或者拆迁,不仅要赔偿,还要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

但实际上,我们现在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从法律上讲,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随意拆除。其实也要看具体事实。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措施。但从大局出发,政府不能强行拆迁房屋。即使是违章建筑,也还是要和房屋所有人协商或者有一定的告知行为,不能强行任意强拆房屋。如果最后要进行强制拆迁,应当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提前告知当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而且只有当事人在接到限期拆除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有关部门才能实施拆除行为。

其实强拆往往发生在拆迁前期,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约拆迁成本,我认为是一种极端的措施。那就必然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实施这种行为。其法律依据要结合当时的事实。

其实现在说的违章建筑,大部分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房子,由于家庭居住的限制,其建筑的目的只是为了扩大居住面积。但是已经被认可的法律是近几年颁布的,不可能回到过去。对前一个时代的社会现状进行评判是不公平的,也是与法律的主题精神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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