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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119 西安黑心开发商违建拆迁,西安拆除违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西安黑心开发商违建拆迁,以及西安拆除违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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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是对自然生态的整治,深层次则是对政治生态的整治。秦岭,有着“国家中央公园”和“陕西绿肺”之称,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秦岭还被尊为华夏龙脉,地位不言而喻。
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上提到,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魏民洲、冯新柱为反面典型,深刻汲取钱引安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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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以来,"秦岭违建别墅拆除"备受社会关注。中央、省、市三级打响秦岭保卫战,秦岭北麓西安段共有1194栋违建别墅被列为查处整治对象。
历时3个多月,由党中央督办的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接近尾声。西安院子、秦岭山水、草堂山居、群贤别业等一座座知名别墅在倒下的过程中。截至11月初,秦岭北麓西安境内共清查出1194栋违建别墅。
其中依法拆除1185栋,依法没收9栋,改造后用于公共事业。支亮别墅(实为陈路)全面拆除复绿;依法收回国有土地4557亩、 退还集体土地3257亩;实现了从全面拆除到全面复绿。
此次陕西秦岭拆违事件,让人联想到此前的甘肃祁连山事件。3月29日,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称,甘肃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按照中央纪委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共对2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因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问责100人。
? ?曲江地区居民多次反映“12345”政务热线的投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自然和规划分局均已认定玫瑰庄园第十号别墅的违法建设。但别墅业主的违法建设并未停止。员工回信留言者,表示相关部门已对该违法建筑逐个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并将严格按照《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催告书》,并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此违法建设进行处理。
? ?违规加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那问题来了,违规建房的最大特点是没有合法性,即违法建房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进行依法的产权登记。然而,违规建设房屋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规者仍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
? ? 违规建筑应严格核实拆除单位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对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如拆除单位不按程序进行拆除,业主有权拒绝违法拆除。与此同时,拆违建单位尽快拆除违建,以达到推进与自身利益关系等工程进度的目的,违建的业主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申请复议的权利等,就必然会使拆除单位的进展放缓,从而为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争取谈判、补偿机会。物一旦存在,物权就必然存在。对于非法建筑,在被行政主管机关认定为非法建筑前,已由违法性建筑的业主实际控制,因违法建筑的业主享有对违法建筑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以合法占有建筑材料为基础的,因此,法律应给予适当的保护。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未经规划部门认定建筑物为合法建筑,擅自强行拆除,必然侵害了所有权人的权利,所有权人有要求私自强拆行为予以赔偿。
以下是2017年西安违建房屋处理办法,西安违建房屋拆除,希望以下的咨询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
西安违建房屋处理办法:
1:新城区城改办:韩南村、韩北村,杨家村拆迁遗留问题,确保6月底前完成八府庄村土地确权手续办理工作。
2、莲湖区、大兴新区城改办:西桃园、杨家围墙、土门4村、中堡子(二期)、二府庄村、金家堡投。
3、雁塔区城改办:丁家村、白家村、西尧头村、曹家堡村、大寨村、高家堡、长延堡、陆家寨、荣家寨、杨家村、东姜村、西姜村、南寨子、南姜村、北寨子
4、未央区城改办:曹家庙、小滩村、杜家堡、马泘沱、王家棚、大白杨东村、草二村、新房村、东前进村、十里铺村、马泘沱村、王家棚村、草二村、十里铺村、大白杨东村、东前进村、小滩村。
5、灞桥区、灞河新区城改办:曹堡村、柴马村。
6、长安区城改办:鱼包头村、下塔坡村。
7、高新区城改办:张牛村、堰渡村整、贺家寨村、东新村、西新村、南新村、河池周家庄。
8、经开区城改办:红色村3组、施家庄、尤家庄、全家村、刚家寨村。
9、浐灞生态区城改办:月登阁村、草南村、袁雒村项。
10、民用航天基地城改办:夏殿村。
11、沣东新城城改办:西泊梁村、车张村、东杨旗寨、西杨旗寨。
12、曲江大明宫城改办:联志村、自强村。
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西安市违法建设查处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在违法建设查处治理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规划部门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违法建设巡查、认定的责任主体
拆迁对应办法
运用法律对应拆迁办法;
首先,确定到底是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开发,哪怕是修桥修路的同时盖楼,也要区分开,修桥修路的地方是公共利益,只要是同期或后期盖的建筑是卖钱的那就是商业开发
只有法院才能强拆,不是法院强拆就坚决制止,使用录像录音工具录下自己报警的经过和合法交涉的经过,最终能使用的合法程序都无效后,使用武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就是绝对的正当防卫了。
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我们如果是不服拆迁裁决提起诉讼的话,诉讼期间是不能停止拆迁的执行;而在裁决为做出之前,就对拆迁单位提起撤销拆迁许可证的诉讼,也必须中止拆迁裁决的,这样,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裁决未作出,是无权执行拆迁的。
首先,一般拆迁单位解释上面的条例会说,达不成协议就可以强拆。其实,这只是哄骗老百姓的伎俩,希望老百姓能在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签订不平等的补偿协议,达到不战而屈人的目的已实现合法拆迁。而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首先应当进行听证会,而在听证会上,我们可以就拆迁方是否有违法的地方提出问题,比如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期房)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资金证明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毕竟,法律是保护人民的,虽然有地方保护不到,但千万不要被拆迁方误导,从而主动放弃法律的保护。法律并不希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第二步、起诉撤销拆迁许可证中止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步、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就是法律对被拆迁户的保护了,所以要相信法律,政府不是也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么,大家都懂法了,就不会有人想钻老百姓不懂法的空子。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北京最高法,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
这要针对各种综合情况来定,拆迁人提交的不合法的申请资料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能看见,写诉状时只能针对已发生的且看得见的(以证据说话,广为搜集拆迁人散发的各种拆迁宣传资料)一样或两样不合法的事实(含实体或程序违法)即可,案件受理后,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再补充撤销拆迁许可证的理由也不迟(诉讼的目的就是要拆迁人提交拆迁许可证的申请资料)。
六、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告拆迁许可证一案后,诉讼中既便是原告指出第三人提交的五份拆迁申请资料全部都不合法,绝大多数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
附:法院拒不受理,那法院就是该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我们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申诉
七、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合法延长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
(一)被拆迁人可在此案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第三人提交的以下文件之一即可: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004年后改为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二)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
八、暴力拆迁“强迫交易”的法律后果
笔者曾代理过一件众多被拆迁户提起的第三个诉讼(打三个官司共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状告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公安局,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
九、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户提起诉讼的人数少、经济比较困难、多跑跑书店(或上网看看拆迁信息)不请律师也行。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撤销拆迁许可证,可以大家一起起诉,只交50元诉讼费)
十、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如果以前未告过拆迁许可证,仍然可提起该诉讼,其作用是: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北京最高法。
(二)如果诉拆迁裁决一案还未结案,建议尽快提起告拆迁许可证一案,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被拆迁人(原告)应持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即告拆迁裁决一案)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
十一、依靠物权法,坚决要求合理公正的补偿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如果告拆迁许可证一案的时间拖得很长,久久不能结案,依照高法以上司法解释,告拆迁裁决一案也依法不能结案,这种结果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依据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公民有权拒绝出售,拒绝出售不犯法。
强拆当然犯法了,还可以起诉拆迁方;
第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未经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第二:破坏公私财物罪(未经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允许,毁损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第三:抢劫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据为己有。用极低的价格,借购买的名义实施抢劫)
第四:故意伤害罪(当遇到财产合法的所有权人进行正当防卫保护自己合法的私有财产时,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使用暴力手段伤害所有权人)
第五:强制交易罪(市场经济交易双方应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一方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另一方进行所谓的交易)
第六:非法拘禁罪(使用强制手段将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送入特定的地方限制人身自由)
最后说二点。
一:如果房屋不是合法的私有财产(违章建筑等)我支持使用强制手段进行拆除。
二:由于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归国家所有(支持土地国有,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所以当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强制拆除,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到期之前,绝不能强制拆除公民合法的房产。
每个购房者买房后都希望能顺顺利利的交房入住,可往往事与愿违,买房后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影响我们入住新家的心情。不论是大开发商或者小开发商、不论是贵的或者便宜的楼盘都会无一幸免的出现各种问题。小编整理、归纳了一下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里投诉最多的8类房产问题和对应的相关小区,购房者以后买房时可以重点咨询和考察这些方面,不要遇到同样的购房问题。有问题的小区购买时也注意提前避开!
乱象一:房产证延期办理
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取得房产证是投诉比例最高的一个问题。房产证是我们合法拥有房屋的凭证,有了房产证才能卖卖、转赠房产等,否则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能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西安部分开发商由于项目验收手续不全没有通过综合验收、经济纠纷、相关建设手续未能办完、开发商不进行项目所有权初始登记等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房产证。其中,晶城秀府、新东尚、海璟新天、大明宫逸居、长兴佳苑、凤鸣华府、丹尼尔世纪广场、五米魔方等都因为延迟办理房产证遭到业主投诉,其中丹尼尔世纪广场和五米魔方已经近10年未能拿到房产证。
乱象二:购房小区迟迟不能立大户 业主无法落户
3月1日起西安最宽松落户政策开始执行,所以小区不开大户不能落户成为购房业主近期投诉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市民要想把户口落到自己购买的房产里,就必须要求小区先开设好大户,才有接收业主户籍的资格,如果不能成功把户口落到购房小区,那么购买的学区房就没有任何意义、有些业主的户口也只能继续挂靠在单位或者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上。大部分社区是由于不积极报户,派出所没有接到小区立大户的申请材料而无法立户,比如:中海悦墅、御锦城、西玛住宅小区、紫郡观澜就属于这种情况。而高新第五季则是由于内部股权纠纷(已诉讼至北京中院),导致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未通过消防验收,无法申报成立大户。另外一些小区由于入住人数太少物业无法提供业主花名册给派出所所以不能办理大户,如大新兴悦城。
乱象三:购房后工程进度缓慢、延期交房
购房后迟迟不开工导致延期交房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购房后施工暂停导致迟迟不能交房。比如姜溪时丰花都名都区4号楼,12年购买项目,目前停工,开工时间还未定。有些楼盘则是由于未完成竣工验收、或者开发商资金问题延期交房,比如市场还还比较知名的曲江华著中城、东城新一家、臻园阳光、滨河御园小区等,,,,,,
乱象四:开发商虚假宣传
开发商虚假宣传一直是购房纠纷重灾区,而且由于取证困难往往购房者只能吃哑巴亏,这就要求购房者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一些重要配套如学区、大型商业和交通配套等要亲自去核实一下。例如就有业主投诉说万象春天承诺社区配套1所小学,2017年开学,截止目前还未建成。
乱象五:小区内部或者周边违建
原本应该是绿地的地方多了几个车位、原本是30层楼开发商多盖了两层、原本是空地的地方加盖了几个商铺,违规搭建不仅对业主的居住环境造成影响,还有可能导致小区综合验收不能通过从而延迟拿房产证。西安市场上关于小区更改规划、擅自违建的新闻层出不穷,本次仅有江林新城业主投诉小区外有人私自搭建简易房。
乱象六:开发商不给开具购房发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3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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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王村拆迁内幕
大家好!现在我们村子面临拆迁,这是事关大家祖祖辈辈切身利益的大事!请大家在签署拆迁合同之前仔细斟酌。在此!呼吁全体村民团结起来,放弃成见及分歧,质疑城建部门、开发商及村委会,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电子城齐王村拆迁项目是否已在计委立项,城建手续是否齐全,符合国家拆迁规定?(如果没有立项,国家可能随时叫停此改造项目)
二、村里现有耕地近800亩,人均耕地约8分,土地如何处置,在今后的土地转让买卖过程中如何进行有效监督?
三、据雁塔区城改办的同志讲,拆迁后的村民将转为农转非户口,对这些将来的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如何处理?
四、齐王村现有的组织结构为村长书记一肩挑,下设委员及村民代表,此组织结构是否符合国家的党政分开原则,是否缺乏有效监督?
五、此次拆迁是否是借修通子午大道之机,实际上是在搞房地产开发之实!对修路村民完全支持和拥护,但是借机搞开发尚不符合城中村改造条例;
六、对此次拆迁,村民仍存在很多疑惑:
1、拆迁之前村委会,开发公司,城改办未曾张贴拆迁告示,导致村民的不知情?
2、拆迁方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曾出具任何资质和文件,是否具有开发资格?
3、城改办未曾给村民开拆迁动员大会,村民对拆迁原则和规定毫不知情?
4、2008年12月8日,百分之八十村民共同签署了不同意拆迁的名单,但是现在江林房地产公司和评估公司依然在村民家里进行评估,其中是否存在村委会的暗箱操作?
七、此次拆迁,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按照500元/每平方米进行赔偿,但是在实际评估过程中,江林公司擅自实施按照装修与不装修一律按照500元/每平方米进行赔偿,是否违反合同约定??八:此次拆迁合同中约定过度费按照每年支付一次的原则,是否违反拆迁安置条例??(拆迁安置条例规定过度费为一次付清).
东姜村改造内幕
令人发指的西安三环外的城中村——东姜村改造西安南郊雁塔区三环外的雁环路边的东姜村,人口1200人,拥有土地800亩左右。人均土地超过了0.6亩。(不符合国家人均土地低于0.3亩需自行改造)不属于改造范围内。东姜村是个相对落后贫穷的村子,但人口少土地多,在开发商眼里是块肥肉…..
03年以来开发商和村干部勾结,预谋对东姜村进行改造,向上谎报我们村人口4000人,人均土地不足0.3亩…..08年19月份时在村民代表没签字的情况下,开发商和村干部雇佣约300多社会流氓,在村中为所欲为…..,我们村90%以上的村民反对改造,因为村民的收入主要为房租和土地租金——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东西,而且我们刚刚发展起来,村民刚刚放下手中的锄头。最终在大家和雁塔区政府部门的努力下非法改造失败(区政府承诺大多数村民不 同意改造,就不 改造)。
但好景不长在开放商贿赂下雁塔区区政府领导变心了 (仅仅不到一年时间)目前(09年8月)基层政府将东姜村的全体村民代表集体带到青岛,名义进行开会实际进行软禁、威逼、收买,让其签字,(这是违反国家关于城中村自行改造须村民代表自愿的原则)最终他们通过非法收买手段使村民代表签字….我们全体村民得知后悲痛欲绝,但无人能替我们伸冤做主….他们以修路为借口对我们施行变相拆迁(此路非市政路,而且路还没有修,而且路在我们村子处宽竟达到120米,在其它地方,仅宽40-60米)东姜村村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北寨子村改造内幕
1. 北寨子村进行拆改造一事,只是村长和开发商私自合伙进行的,因为从未开过村民大会。协议是开发商和村长签的,并没通过村民大会通过也没有区政府或乡政府作担保人。
2. 根据城中村拆改造有关条例,我村根本就达不到拆改造条件的,不应包括在拆改造范围,村长为进行拆改造村虚报村民人数1000余人,为什么村长极力进行改造,这不言而喻,大家都会明白的。因为还未拆改造,村长已经用了开发商几百万,就车保险每年就20余万元。
3.村长为了尽快拆改造用尽各种手段,多次召集村民代表,用车拉到很远的地方,进行单独谈话,半夜进行威逼利诱,高利贿赂,代表每人多发30各月的工资以及多分30平方米住宅房等,致使代表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签了字。
4. 当村民知道此事后,村民自发的组织起来,进行集体上访,先后在乡政府,区政府,市政府,S*,省委等,答复等待上级部门的调查与了解。
5. 就在这时候,国务院发了紧急通知“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被拆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
6. 就在这时SXS*办公厅也发了紧急通知“严格征地管理,补偿不到位不得强拆,征地涉及拆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群众意见较大,不稳定因素较多的项目,不得立项,不得颁发房屋拆许可证。。。。。。。。。。。。”。
7. 就在这时开发商着急了,引发了“西安市城中村第一个诈骗5010万元巨款的大案”使人看了后怕,担忧。可怕的拆改造呀
8. 就在这时村长倪延琪也急了,村民集体不同意怎办?指使黑社会分子打电话进行威逼利诱,恐吓村民上访,有几次半夜打电话,敲个别带头村民的门,就在2010年6月11日早上好几个黑社会分子手持长刀,铁棍闯进村民田小朋家里,刀棍相加,致使其重伤住院。
9. 就在“国务院和S*紧急通知”时,村长竟敢这样大胆,简直目无王法,视中央和地方法律政策于不顾,像这样的村长一定要严惩,以示法律的威严
西姜村改造内幕
以上这些都才刚刚过去不久,紧接着,三姜(东姜、西姜、南姜)两寨(北寨子、南寨子)中仅剩的两个村子之一,西姜村也吹响了拆迁改造的号角。西姜村同东姜、南北寨子一样地处三环外,不属于改造范围内。是个相对落后贫穷的村子,但人口少土地多,在开发商眼里是块肥肉。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也就不了上述几个村子的后尘。同样是村干部与开发商互相勾,弄虚作假,将原本的1600多人300余户谎报成4000多人600多户,借以达到改造要求人均耕地低于0.3亩的标准;同样是某某乡政府牵头组织村干部、村代表外出“开会、旅游”极力促成这件事,在威逼、利诱下迫使村民代表签字;同样是村民多方上访却无人理会,不仅如此,信访干部竟然还说出了这样的话:实在不行,开发商入户时你们村民可以不签字么云云… 看看,这就是我们政府的信访部门所给的答复。试想我们村民不是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怎么会去找你政府上访,然你您们却这样随意搪塞着这些最底层的人们。
即使到了现在,我们村民竟然对关乎自身命运的拆迁改造细节一无所知,村干部和某些势力早已达成一致向村民隐瞒了实情。什么时间拆,如何拆,怎么补偿这些关乎我们切身利益的消息我们统统无从知晓。一时间村中谣言四起,混乱不已,到处都在搭建活动板房,每家都有房客陆续搬走。
村民的收入主要为房租和土地租金——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东西,而且我们刚刚发展起来,村民刚刚放下手中的锄头,好日子才刚刚开头,可是这些黑心的开发商不择手段,费尽心思得想把我们的房子拆倒,从中牟取巨额利润;这些没了良心的村官,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出卖我们这些无辜的村民,将我们从世代繁衍生息的土地上赶走;
我么已经走投无路,我们已经欲哭无泪,齐王村倒了、东姜村倒了、南北寨子也倒了,我们还能存在多久呢?恳求大家,看到此消息请转发,因为我们实在没其他办法,只能通过这种方法….为宏扬社会正气打击贪污腐败和建设和谐社会,求大家了转发吧!谢谢!!
附:新闻报道——被拆迁村庄的租住户处境
这么大的城市 他们的一席之地在哪里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康传义 发布时间:2010-8-27 9:22:00 浏览次数
“西安市99个城中村列入改造名单”;“西安大学生要建胶囊公寓”;“7月份西安房价大幅上扬,达到6249元的历史最高点。”最近,接连被媒体爆炒的三条关于住房问题的新闻,让刚刚大学毕业的杨阳开始为自己的“蜗居”生活担忧起来:城中村在改造,房价在飞涨,在哪里安身?为住宿担忧的不仅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面对日益减少的城中村、一路高歌猛进的房租和房价,众多外来务工人员感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
小商贩王小帅:搬家成了家常便饭
王小帅老家在汉中,几年前带着妻子和他10岁的儿子来到西安,以卖凉皮为生。现在居住在西姜村。
对于西安,王师傅记忆最多的是搬家: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王师傅一家已经搬了3次家,现在租住的西姜村也即将面临着拆迁改造,王师傅又不得不考虑自己的第四次搬家。
“刚来西安时,我们一家在雁塔区东姜村租住了一间民房。2009年11月,东姜村要拆迁,我们无奈地从东姜村搬到了杜城,在那里住了1个月后又搬到了西姜村。本来不想选择西姜村的,因为这里人流量不是很大,生意不好做。但要在西安找一间适合自己的房子实在太难了,没办法就先住在这里。这几天刚刚得到消息说,西姜村也即将改造,看来想在这儿住也住不成了,还得再想办法找房子。”谈到关于租房子的话题,王师傅感觉很无奈。
王师傅现在租来的单间里,只有小小的一个卫生间,没有厨房,做生意的门面也是很小的一点儿地方。王师傅一家就靠着做凉皮这个小生意营生,每个月除了200多元的房租外,还要交小女儿的学费。说起现在的住宿条件,他说出了自己的烦恼:“现在住在这里老是停水停电。”
对于城中村改造,王师傅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王师傅说:“城中村改造好着呢,这样把城市建得漂亮了,也便于管理了。但是话又说回来,城中村这一拆,我们这些外地人就没有地方住了。”尽管王师傅很赞成城市改造这一工作,但是自身住房问题还是让他忧心忡忡。
听着王师傅讲述关于住房的话题,正在凉皮店吃东西的刘师傅也搭起话来:“西姜村也要拆了,我们这些外地来的就真的没地方住了,换了环境,一切又要重新布置。”刘师傅是个建筑工人,到西安打拼也已经10年多了,之前住在北郊,后来因为北郊改造要拆,所以又来到了南郊。
“像我们家一个月收入也就一两千块钱,交了房租,给孩子交完学费之后,也就没有多少了。平时还不敢生病,一生病连看病都看不起。像我们这些外地人,现在感觉在西安工作还是能找到的,但是住的地方难找!”对于在西安的生活,王师傅感慨地说。
点评: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集中返乡过年,保姆荒、民工荒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如何留住他们在城里过年成为大家讨论最多的社会话题。这说明城市的发展需要他们的存在。城市要改造,方向是对的。但是,我们在改造的同时,是不是在制度设计上,也多多考虑他们,多给他们一些人性关怀,让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城市作出贡献的同时,也感受到城市带给他们的温暖。
毕业生杨阳:融入这座城市真的不容易
“从大学这座象牙塔出来,才真正体会到生活的艰辛。”杨阳感慨地说。
杨阳,一位刚从西安某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由于暂时没有找到稳定工作,租住在西斜七路附近的徐家庄。因为没有太多钱,她只能租住在一间只有9平方米大小的房间内,放一张单人床后,几乎没有落脚之地。
周围楼房林立,屋内空气不畅通,再加上夏季久久难以退去的桑拿天,让杨阳租住的这间房子极为闷热,屋内能消暑的就只有一台巴掌大的老式台扇。
“我这台风扇算是老家伙了,从大一开学一直用到现在,今年夏天要是没有它,我就睡不成觉了。那几天温度最高的时候,晚上能热醒好几次,每次醒来都是大汗淋漓,跟刚从澡堂泡出来一样。有一次热得实在睡不着,我直接接了半盆水泼到身上,床上、地上溅得到处都是,当时还觉得挺凉快的,可过了没一会儿就开始受罪了,才知道什么叫湿热。”杨阳说。因为是过渡,也就没有添置什么家具,并且也没有资金改变目前的生活。
杨阳说:“周围同学跟我情况差不多的也有不少,都是家在外地而选择在西安打拼的。当时在学校,感觉本地的和外地的没什么区别,等毕了业才知道本地人的幸福。像我们这些外地人毕业了,一多半的钱都得拿出来付房租,而本地人则是刨过吃穿住净落,他们多幸福!”
采访过程中,杨阳接到一个电话,随后告诉我们她一个朋友要过来。“她跟我一个学校的,我们学的专业不是很好,毕业时找工作很难,她就先回自己老家了。但是毕竟在西安上了几年学,大城市的生活过惯了,在老家待着不甘心又想来,她这一来,我这屁股大点地方就得挤俩人。”
当问到她下一步的打算时,她有些迷茫,但更多的是对新生活的憧憬:“我安慰自己说,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要能吃得苦中苦,我还是相信我的坚持一定会有结果,眼看着夏天马上就过去了,我也就不用受这么大的罪了。我现在正在好好准备,争取能在九十月份的招聘旺季找到个好工作!”
“为了‘形象好、气质佳’,再热再累也得稍微化点妆穿上我唯一一身正装,而且还一定要穿高跟鞋。这一身打扮,上了公交车就全毁了,大中午的公交车上又热又挤,真跟蒸笼差不多。穿着高跟鞋还必须得特别小心,生怕把别人踩到,我被高跟鞋踩过,滋味真不好受。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一位女大学生因为交不起房租,被房东赶出门外,没办法只好睡在房东门口,好几天后才被父母接回的新闻,我感觉与其说是滑稽,倒不如说是悲哀。在这座城市里,生活真的很不容易。”谈到找工作,杨阳说。
点评:工资每月1000元,只够基本生存,前提是不生病;6个人居住一间房……这是很多大学毕业生真实的生活状态。在城市里,像杨阳这样因为向往城市生活而选择艰苦奋斗,争取留在城市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怀揣梦想,面对现实,用汗水去换取融入这座城市的机会,也期盼城市能够消除对他们的偏见与歧视。
水果商刘小强:拥有自己的房子越来越渺茫
来自咸阳的刘小强,在西安摆了十多年的水果摊了。刚到西安时,他租住在汉城路附近的一间民房内,后来由于城中村拆迁改造,那里住不成了。为了能够省一些房租,刘小强就搬到了较为偏远的贺家村。
贺家村离刘小强摆摊的汉城路来回有20多公里,为了能把生意继续做下去,刘小强每天都骑着三轮车风雨无阻地来回跑。
谈到住宿问题,刘师傅抬头仰望不远处的高层,脸上也掠过一丝怅然。刘师傅说,来西安已经十多年了,但依然觉得自己被边缘化着,不是周围人把自己边缘化,而是自己心里一直觉得没有真正融入这座城市。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不是因为自己自卑,而是因为现实很残酷。在我看来,怎样才算是融入了这座城市?不是户口,是房子。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就没有生存的根基。”谈到房子的问题,刘师傅这样说。
对于在西安打拼多年的刘师傅来说,房子成为了融入这座城市的最重要条件和奋斗目标。但是一天天不断上涨的房价,让刘师傅感觉自己的这个奋斗目标正在变得越来越可望而不可即。
“刚来西安的时候,房价还是很便宜的,那个时候我就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把生意料理好,争取在西安攒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这种理想的支配下,虽然每天生意都很辛苦,但是到年终,看着存折上不断增长的数字,还是感觉十分幸福,对在西安买房也越来越充满了信心。可谁料几年后房价飞涨,虽然人们的工资也涨了一些,消费能力却跟不上趟。我卖的苹果也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生意也就越来越难做了。摊前的这栋高楼我天天看,想着要是在这买了房子,做生意就太方便了,也不用每天蹬着三轮车来回奔波了。在现实面前,自己买房的信心也在渐渐退去。现在城中村改造,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就更是难上加难。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而言,我们需要在西安这座城市里生存,同样西安这座城市的发展也需要我们。”对于目前的现状,刘师傅很是无奈。
当谈起经济适用房时,刘师傅说:“经济适用房只是给西安本地人住的,而且住的话还要写申请,像我们这些外地人哪有经济适用房可以住啊?”言语中,刘师傅透露出更多的无奈。
点评: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外来务工人员忙碌奔波的身影:他们操着外地口音,不修边幅,从事着城里人很少从事的简单辛苦的职业,风雨无阻。虽然社会地位低微,但依然积极为自己的人生做着一份规划,积极地为融入城市不懈地努力着。城市也因为拥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才变得如此繁华和美丽。所以,城市的发展在受益于他们辛勤劳动的同时,是不是也应作出些许的回报?
建筑工雷小洪:不怕没地住只怕没活干
8月15日下午13时,雁塔区某建筑工地。
来自渭南市蒲城县的雷小洪师傅正在和水泥。八月流火,炎炎的烈日,晒得他皮肤黝黑发亮。过路的行人撑着伞戴着遮阳帽行色匆匆,雷师傅和他的工友们正在烈日的炙烤下,干得很起劲。
对于住宿问题,雷师傅说,像他们这种工地规模较小,住宿就在工地旁边临时搭建起来的石棉瓦棚子里面,条件稍好一点的工地就组装几个活动板房,让工人们在里面住。不过在夏天更多的是哪儿凉快在哪儿睡,地下室、停车场、外面的广场上或者是工地上的宽敞地儿、工地打好的地基上都能睡。毕竟是出门在外打工,不比在家里,睡觉有电风扇吹着。
“有的时候,包工头也会给我们这些工人租一间房子,然后我们十来个人打地铺就睡在地上,夏天我们自己买风扇,电还是可以随便用的。但是这种情况不多。一般情况下,我们晚上就在工地上凑合着睡,遇到刮风下雨天,也没有挡雨的地方。晚上被子被雨淋湿了,第二天拿出去晒晒,晚上回来要是被子没干就那样子盖着睡,那也没办法啊。连喝的水都没有,更何况住的地方了,我们只能跑到外面弄水喝。”谈到住宿问题,雷师傅显得一脸茫然。
对于不断增多的城中村拆迁,雷师傅感慨地说:“原来我们可以几个人一起租一个十几平方米的房子凑合着睡,有时候为了节省还可以自己做点饭吃。但是现在城中村因改造都要拆了,我们连房子也租不起了,就只能睡在工地上了。农民工本来就是靠力气赚钱的,工资又不高,高档的房子我们租不起,便宜的房子找不到,现在要找到适合农民工住的地方不太容易了。”
“有活可干但又没地方可住,是现在农民工最主要的问题。不能保证住宿问题,又怎能保证工程的质量问题呢?但是关键还是要有活干,只要有活干,我们最起码就不会饿肚子,现在这个建筑工地工人每天大约工作9个小时,70块钱的工资”,对于现在的报酬,雷师傅感觉已经很满意了,“就是这70元的工资也不是人人都能拿到,人才市场里经常还流动着找不到活干的农民工。”谈到现在的工作,雷师傅多了些安慰。
点评:农民工要求最简单:只要天天有活干,再苦再累都不怕。但是,我们的社会却不应该因为他们要求简单,就忽略了他们真实的生活状态。城市的发展,也应让我们的农民工兄弟受益。可现实却是,在劳作了一天之后,我们的城市却拿不出一席之地供他们落脚。“让每个人都有尊严的活着”,其中也应包括我们的农民工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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