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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怎样才能拆迁,开发商拆迁怎么补偿

开发商 作者:苦霖 2022-11-23 1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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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开发商要有哪些单位的证明才能对村民的房租进行强拆?

开发商/代理商需要公示哪些文件

开发商/代理商需要公示的文件

开发商

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开发商资质

营业执照、销售人员从业信息、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合同范本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购房合同》或《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购房合同》范本、面积补差款协议范本、《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物业合同范本等。

代理商

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开发商委托销售的委托书,资质备案文件。

二、我们应该看公示文件的哪些细节?

1. 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合法开发该土地的凭证,上面写明了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到期时间,如下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写明了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和建设规模。如果是分批次开发的项目,这个证书也会分批次发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封面与详情页示意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有此证表示该块地开发商具有合法的规划权利。证书上应有小区规划的“四至”范围,即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边界,标明了开发商地块的位置和范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封面与详情页示意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该证书发放了,就意味着可以施工了。上面标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封面与详情页示意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期房项目开发商拿到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项目开发商拿到的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是开发商进行房产交易的合法凭证,如果没有这个凭证,开发商销售楼盘则属于违法行为。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封面与详情页示意图

1. 营业执照

开发商营业执照是开发主体合法性的证明,营业执照看在不在有效期就可以。

1. 合同范本

期房的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现房的合同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预售项目公示的是预售合同,现房项目公示的是销售合同,购房者可自行查阅。

2. 房源销控表

房源销控表是楼盘销售情况的展示,购房者可以从销控表中及时了解楼盘房源在售情况。销控表上一般会有房子单价、户型、面积等信息。

1. 销售人员公示

每个项目都要求公示销售人员从业信息,含销售人员照片,销售资格证书等,他们必须是在住建委备案的。

三、公示文件在哪里可以看到

每个项目都有固定的公示区,所有材料都会存放在该区域,会有醒目的标志,如果你不知道,也可以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开发商公示的文件都是复印件,这个一般问题不大。但购房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有没有销售证或预售证,避免开发商违法售房,给自己造成损失。

现在,房地产强制拆迁,是在什么情况下才适用?

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原则分析 作为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构成部分,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毫无疑问应当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为此,就必须遵循其价格形成。运动的客观规律,明确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应当遵守的原则,才能作出易于被利益主体所接受的估价结果。 l.公平原则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必须以公正为基本前提;充分考虑有关当事人的角色和心态,合理区别产权类型、合理分配产权收益、合理分摊产权或使用权转移费用。 2.优质优价原则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经济和自然环境、用途、实际新旧程度、维护保养状况、楼层朝向、房屋设备等的不同而区分计价,体现优质优价。 3.快捷性原则 从开发程序看,房屋拆迁(包括价格评估、拆迁实施等)所花费时间的长短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开发周期;同时,房屋拆迁评估往往又是批量性的,因此,在满足估价精度要求前提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方法的快捷性显得尤为重要。 4.政策性原则 01版条例规定货币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不可否认,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强制性很强的工作,而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以市场公开、交易双方信息通畅、平等自愿。诚实无欺并有适当长的时间进行交易为前提的,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因此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应是房地产的权利受到拆迁政策约束下的合理价值。 补充: 那,应当给你们安置费补贴。

.开发商要动迁一块土地的话都要办哪些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征收土地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

一、申请用地程序

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的程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该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三、审批用地程序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四、征地实施程序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征地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安置农业人口。

4、征收用地单位的费税。

5、协调征地争议。

五、签发用地证书程序

1、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以划拔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拔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用地单位持使用土地证书办理土地登记。

六、颁发土地使用证程序

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认土地权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根据法律多少住户同意才能拆迁

根据法律90%住户同意才能拆迁。

需经90%被征收人同意和补偿方案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补偿协议签约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的规定,修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子被强拆了,开发商在什么条件下,强拆是受法律允许的?

比如房子期间到了,没有提出申请的话,房子可能要面临强拆!

(一)、实施司法强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合格。根据《条例》,申请人应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主体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否仍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经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移动”是并行关系。

也就是说,政府只有在双方都满意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征收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拆迁。由此可见,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拆除的一种威慑。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了法律义务。

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不移动。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强制执行的人拒绝履行其义务。在司法拆除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有这一事实。如果被征用人自愿执行赔偿决定,司法拆迁将失去事实依据。

只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司法拆迁方案才能启动。

以上呢就是关于开发商的一些强拆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征地拆迁工作的程序十分复杂,不同阶段有不同工作要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程序我把它总结为十大步骤,希望能帮助大家识别自家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目前所处的阶段。

第一,审查房屋拆迁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在法律中规定了房屋拆迁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是却免不了打着公益目的的旗号,实质上是搞商业房地产开发。可能有人会有疑问,规划如何来规制房屋拆迁的目的呢,规划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在理论上确实能规制住政府领导层的临时决策和房屋拆迁的目的。

第二,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由房屋拆迁部门起草;

2、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

3、征求公众意见,要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天,在征求意见的期限内拆迁户可以就补偿问题向房屋拆迁部门提出。

4、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在实践中,征求公众意见这个法定的拆迁户的参与权,但是实践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拆迁户提出的意见不会被采纳。

第三,组织召开听证会

不是每个拆迁项目都需要召开听证会。召开听证会需要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首先是因旧城区改建而进行的房屋拆迁,其次是多数拆迁户不同意。

第四,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在于“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第五,发布拆迁公告

自2011年1月21日后新的拆迁项目,无论是城市房屋拆迁还是农村房屋拆迁都不需要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或征收公告的主体是市县或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建设局或住建局、国土局都没有权利发布。公告的内容上必须列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如果你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强烈建议你在发布房屋拆迁(征收)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入户调查登记

这个主要是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然后向拆迁户公布并接受监督。

第七,评估

要注意:评估机构的选定由拆迁户协商选定,不是由政府指定。进行房屋评估的人员必须具备评估师资质。

第八,补偿协议的签订

确认补偿合理后再签字。签订补偿协议后自己手里要有书面协议,千万不要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坚决不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如果你认为补偿条件不合理就不要签字,及时找北京拆迁律师为您维权。

第九,作出补偿决定

做出补偿决定的主体是市县或区人民政府,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送达之日2个月内提起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先补偿后搬迁

这个主要是防范补偿不到位就强行将拆迁户搬迁,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如果你的房屋在国有土地上面临拆迁,建议你按照我讲内容的对照政府进行的拆迁程序,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同时补偿又不合理,北京英淇拆迁律师团建议你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开发商怎样才能拆迁和开发商拆迁怎么补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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