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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公房拆迁律师,松江拆迁办电话

拆迁律师 作者:欧阳小之 2023-03-30 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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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征地补偿律师联系方式

北京征地补偿律师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韩广东律师,业务领域迅毕:征地拆迁,民商事重大疑难案件、房产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2、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魏晓庆律师,业务领域:城市拆迁,农村拆迁,行政诉讼。

3、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杨宝权律师,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投融资、建筑工程、房地产、不良资产处置。

4、北京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马丽芳律师,擅长领域:企业厂房拆迁公房征收腾退宅基地拆迁。

5、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刘波律师,业务领域:征地拆迁、侵权、公司法务、建筑工程、房地产、劳动纠纷、婚姻继承、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6、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王卫洲律师,专业领域土地拆迁,专业为被征地、拆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权利。

7、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赵健律师,专业领域:城市房屋拆迁诉讼、农村土地征收维权诉讼、小产权房拆迁维权诉讼、违章建筑拆除救济诉讼等。

8、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王有银律师,专业领域:征地拆迁、集团诉讼、土地及房屋纠纷、亩颤芹行政案件。

9、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征地洞洞拆迁律师:王兴华律师,业务领域:房产、征地拆迁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征地拆迁谈判。

10、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肖卫

上海松江区房产律师哪家好

上海房产律师哪家好-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11月,由周海波、张心田等四位合伙人合伙设立,目前有近20名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房产律师网主要处理的法律业务是以传统民商事诉讼业务结合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非诉业务。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即,只有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依法使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而且是无偿的获得,是一种福利性质。因此,该使用权不能被继承,也不能转让。

宅基地的使用权,遵循严格的流程,由本户人口作为申请人,提交申请表,由村委会审核,再提交上级政府审批,方可获得。因此,由于严格的人身属性,某使用权人过世,该使用权不能当然被继承,而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虽然,在实践中,极少有被收回的情形。源于其操作性不强。申请使用权是为了修建宅基地房屋。如果因为家中有人过世,收回使用权,那地上建筑物该如何处理?因此,实践中,很难有收回的情形。

由于法律及制度的严重缺位,因宅基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之间的矛盾呈上升趋势,呼吁法律能更健全,以规范社会百态,定纷止争。

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所以可以看出,继承权纠纷应当使用两年的短期诉讼时效和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这一规定在司法解释和地方性司法文件中也有体现。但是在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因继承产生的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又有不同的认识。这主要取决于各地对“继承权纠纷”的认识不同。

由继承产生的纠纷,在实践当中最多表现为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否受到侵害,以及遗产的分割纠纷。对于此类案件,首先应该明确案件的性质。在实践中一般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继承纠纷应严格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继承纠纷转化为共有权纠纷后,基于共有权的侵害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第三种观点认为,基于共有权的纠纷属于物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房产继承纠纷

服务范围:处理法定继承纠纷(包括转继承纠纷和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提及分家析产)

服务项目:咨询、遗嘱见证(调查)、代书遗嘱、遗嘱执行、代理诉讼

二、房产纠纷

服务范围:处理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相邻权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

服务项目:咨询、买卖前期尽职调查、法律文书审查撰写、全程见证、纠纷处理、代理诉讼

三、动拆迁纠纷

服务类型:政策咨询、代理谈判、违法拆迁维权、调查取证、拆迁补偿保全、拆迁

服务范围:处理公房、私房动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如何与征收方谈判、协商才可以提高补偿?

随着上海各区、县房屋征收工作年度规划的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之间,被征收人与被征收房屋内的户籍在册人员、房屋实际使用人或居住困难认定对象之间,公有住房承租人与共同居住人或居住困难认定对象之间,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上海拆迁律师结合上海法院审理房屋征收案件的司法实践,及十多年来从事房屋征收纠纷诉讼的实战经验,就广大房屋征收利害关系人在房屋征收中如何维权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1. 对于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之间因补偿安置利益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形,上海拆迁律师建议被征收人、公有住房承租人与被征收房屋有关联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私房拆迁时无产权的有户籍人员、无户籍的私房产权人、无户籍的私房继承人、公有房屋共同居住人及私房/公房内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对象,下文统称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尽可能摆正心态,在内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尽早与房屋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尽量避免房屋征收部门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申请房屋征收决定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经进入房屋征收决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万不可存侥幸心里,更不可以为政府不会轻易申请人民法院强迁。事实上,经过司法程序强制拆迁的案例已经有许多,但仍有不少公民以为政府是不可以或不可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的,这是房屋征收实践中的一个普遍误解和重大误区。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经过房屋征收决定程序的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不仅整体补偿利益减少,特别是奖励费的扣除,且所安置的房源不是地理位置太偏,就是房型结构、套型面积很不理想,甚至房源位置既偏、房型结构又差,且以市场价计算安置房的购置价格,最终利益受损的是与被征收房屋有关的所有利害关系人。

2. 关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因补偿权益分割引发的纠纷,建议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尽可能协商解决。在协商未果或根本看不到协商解决希望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抓紧时间诉讼解决,否则会错过最佳的诉讼时机。

3. 由于房屋征收实践中往往是“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补偿权益最易受到侵害,上海拆迁律师认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补偿协议的谈判与签订情况、协议的生效情况、补偿款的发放情况等。

由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动迁组基本是仅与被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其授权代表商谈整个房屋征收补偿事宜的,因此,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尽可能及时掌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谈判及签订过程(现在上海大部分房屋征收基地普遍采取电脑或上墙张贴的方式,公示房屋征收进度情况,但也存在公布不及时或更详细的补偿信息材料只有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才能完全浮出水面的情况),因此,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大体了解补偿协议已经签订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院提起共有纠纷诉讼或安置房屋的确权诉讼(上海各个基层法院对此类案件案由的定性也不统一,主要是定性为共有纠纷、共有物分割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这些都不影响利害关系人实体诉求的主张)。

4. 不同的利害关系人,应当结合自己在被征收房屋内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的诉讼主张,有些人主张安置房比较有利,有些人可能主张安置房比较困难,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主张分割补偿款。

此外,不同的诉讼主张,法院给予立案或进行审查处理的先决条件也不一样。对于主张仅分得补偿款的当事人而言,主要适用于考虑自己可能争取不到安置房安置、自己的安置份额购买不到安置房,或主动放弃安置房而接受分割补偿款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海拆迁律师建议:对于仅主张分割补偿款的当事人而言,可以在补偿协议签订后,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在主张分割补偿款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向房屋征收人(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要求房屋征收人(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相应补偿款,以确保自己主张并得到法院支持的补偿款在法院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

至于如何办理财产保全,要视案件管辖法院而定,不同法院受理案件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有些法院即使补偿协议未生效亦可立案,有些法院必须在协议生效后方可立案。对于主张安置房确权诉讼的当事人而言,在大体分析自己的应得补偿款及可能获得安置房安置的情况下,尽可能确认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安置了几套房源,若其选择房源较多,则主张安置房确权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基本上可以“高枕无忧”(这仅仅是指形式上为获得安置房分配的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最终还是取决于利害关系人本人是否符合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条件或是否列入了居住困难托底保障安置对象),待安置房大产权证办出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房屋所有权的确权诉讼。若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的安置房源较少,则其他利害关系人应考虑更改安置房的确权诉讼为补偿款的共有物分割诉讼,抓紧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简而言之,在被征收房屋选择居住困难托底安置的情况下,列入托底安置对象的人员获得一定的补偿利益基本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最终能否争取到令自己满意的补偿金额。在被征收房屋“数砖头”的情况下,根据上海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私房征收,补偿利益原则上归被征收人所有,被征收人有义务安置私房的实际使用人;若是公房征收,补偿利益原则上由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因此,公房征收中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是关键。现实中,不少公民长期以来认为只要有户籍在被征收房屋内,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公有住房还是农村宅基地房拆迁,都理所当然分得补偿利益,这种理解在2011年上海市政府71号令出台后,已经不再适用了。至于公房征收当中共同居住人的认定,始终是法院司法审查的关键和焦点,甚至不同法院对相同或类似情形的在册人员就共同居住人的认定作出完全相反的认定,毕竟我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而是成文法国家,民事案件中同案不同判的情形还是存在的。因此,在共同居住人认定这一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聘请资深、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代理诉讼,才能够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本文由上海拆迁律师精心整理。

办理且只办理动迁纠纷案件的上海动迁律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深明大义,维护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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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看律师事务所的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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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次看执业律师的平均年龄、执业年限。

四,最后还要看律所事务所的整体好评率。

上海请拆迁律师哪家好

哪家好?不方便评价,需要您自己判断,这里一个选择律师的方法,您可以参考,

拆迁纠纷,如何请到满意的拆迁律师?

如果您遇到拆迁补偿法律纠纷,当这些纠纷无法解决的时候,我们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随之而来的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何请到合适的律师?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就是花高价,请名律师、老律师;花高价就一定能请到好律师吗?事实上是千金易散,一将难求!花高价未必能请到好律师,中低价格的律师也未必就不是好律师,今天呀,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行业的状况,以便于大家选择律师时,能够不出差错。

一、请律师一定要请转拆迁专业的律师。

找律师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明白律师有没有专业,律师的专业是什么?为什么专业这么重要,综合律师与专律师相比有4大劣势。

1、法律规定很多很繁杂,律师难以全部掌握,综合律师每办一个案子,要重新学习一次,但根本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把每项业务都吃透吃懂。

2、专业经验是在实战中形成的感悟,综合律师专业经验匮乏,难以制定完美的解决方案。

3、实战中很多场合需要随机应变,没有深厚的专业功底,难以自如发挥。

4、有很多东西是在法条上根本找不到的,而是律师在办案中摸索出来的,这个专业的律师懂,另一个专业的律师不懂,综合律师对于各个专业深层次的东西都是一知半解,而这些东西往往律师业务的精华所在。

综合律师与专业律师有四大差距,也就是说专业律师与综合律师相比有四大优势。有一句话叫做隔行如隔山,虽然都是律师,隔专业虽然比不上隔山,但是至少隔一堵墙,这堵墙也许就是决定成败的墙,所以你不要管律师的资历有多老,名气有多大,只要专业不对头,不能选。

二、专业拆迁律师不如专业拆迁律师团队。

在我们行业之内,有一条名言,一个人干不过一个团队,一个人

的成功除了自身资质与努力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环境,他身后是什么人,也是非常重重要的。

1、一个人办案子,局限于自己的认知之内,专业团队可以集思

广益,查漏补缺,能够为形成更好的解决思路。举个例子:某专业律师自己想了一套办案方案,有不足自己知道吗?有更好的方案,也不知道,想商量一下,同事都不精通,怎么商量?所谓三个臭皮匠,一个诸葛亮,人家一个团队商议的方案,与一个人思索的方案相比,好坏不言而喻。

2、律师的成长,除了自身努力和资质之外,环境也很重要,如

果全靠自己去感悟,说句实话,很漫长,很遥远;而在专业团队大环境下熏陶下,互相配合、互相鼓励,互相竞赛,在加上团队专家、带头人的培养,他的知识结构和经验体系,你个人律师是无法匹敌的。

3、个人律师其实没有真正的专业律师,相比较而言,律师团

队的成员律师更加具有专业性,个人律师因为业务匮乏的原因,能够实现专业化已经不容易了,而律师团队不仅是要求专业化,而是要在专业的基础上实现突破,比如我们万典律所,我们要求的是,做专业律师中的专业律师,你仅仅实现专业化是不够的,而是专业化的基础上做精尖,很多时候,律师独到的见解和方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怎么独到,不是为了与众不同而独到,而是要把问题看得更加准确,更加透彻,没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没有多次的实战经验是不行的,而专业团队的律师,都是靠老律师把新律师手把手带出来的。

所以啊,大家要记住,普通案件找专业个人律师即可,而大型复杂案件,一定是靠团队合作实现的。

三、拆迁律师团队不如拆迁律所团队。

如何在众多专业团队中,寻求最优团队,也是一个值得了解的问

题,这里有几个问题大家要注意一下。

1、律所大未必专业强。

很多律所规模很大,但是没有一个专业能拿得出手,什么原因,

大所一般都是成立较早的律所,而以前根本没有专业化的概念,大多是律师挂靠在律所,自己做自己的业务,律所与律师之间缺乏有机的合作,而这种模式形成之后积重难返,想改都改不了,为什么,利益绑架,所以很多大所的律师为了实现专业化只好自己组建专业团队,团队带头律师自己发工资、自己招人,自己揽业务,在2014年以前,我们的律所还没成立的时候,王律师就是我本人就是这么干的,

这样的模式下,可能律所很大,但是专业团队可能规模不大,而且团队人员也不太稳定,因为管理不垂直,所以实力未必多么强,跟团队一把手个性有很大关系。

2、律所小也许专业强。

接着刚才话,王律师2014年之前是在大所里面带团队,但是越来

越感到要把这个团队做大做强,必须有成立一个自己的律所,建立自己的律所文化和使命。所以我们脱离了原单位的怀抱,组建了自己的律所,脱离大所组建小所,说句实话这是迫不得已,只有这样,这个团队由专业团队转变为专业律所。而很多专业团队走到最后都是脱离大所组建专业律所,所以小所往往是专业专业团队的升级,而大所里的专业团队大多是专业律所的前身,而且要做的好,做不好他是不敢脱离大所去组建新型律所的。所以选择团队的时候,对于团队的背景、团队的文化,适当的了解是很必要的。

所以一般来讲,律师团队是律师个人组建的办案团队,经常依附于一个大型的律所之内;而这个团队足够强大的时候,一定会脱离律所组建属于自己的律所,所以我说律所团队是律师团队的升华和目标, 大家对于律师、专业、律所之间的关系,要正确地看待,不要盲目的迷信大所。

第四、区分技能型专业团队和营销型专业团队。

技能型专业团队就是以做律师业务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营销型专

业团队就是以营销为核心价值,当然技能型团队不可能不营销,营销型团队也不可能不研究业务,关键看侧重点,但是区分这个很难了。王律师给你总结几个小办法,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1、从团队带头人看,一般律师业务精湛的负责人所带领的团

队是技能型团队,技能型团队一把手往往是专家型律师,会有很多成功案例;而团队的负责人如果是营销专家,往往团队侧重于营销,这种负责人一般没有什么成功案例,甚至根本就一个案子都不办;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个团队的文化和战斗力与团队负责人的个性和品行、个人能力是有很大关系的。

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律师团队或者律所团队一般都是负责人带出来的,老大不负责任,带出来的兵能负责任吗?老大办案能力不咋地,能带出来业务能力超强的手下吗?强将手下无弱兵,强兵也不会随弱将,我们律师行业永远业务为王,你再会经营,你挣钱再多,你办案子不行,我们的同行看不上你,通俗点说就是不屌你;但是你办案子很厉害,即使你是单打独斗,赚钱不多,我们说起你的名字得竖大拇指,见了面我得伸两个手和你握手,这就是敬畏感!为什么,业务为王,在真正的王者面前,金钱这个玩意,不能说没有任何意义,意义不大,有吃有穿有住就行了,太多的不必再奢求,金钱代表不了什么,做律师,业务上成功带来的优越感可以超越一切的。

我们律师界的张思之大律师很有钱吗?不是,但是律师谁不尊敬他,所以各行各业的业务老大绝对不是很有钱,因为精通业务人往往不善于经营,古往今来,举不胜举。诗仙李白,飞将军李广、神医华佗......等等。你看万典律师事务所,发展的这么缓慢,跟我本人不会经营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我们只精通业务,不精通营销,开个玩笑 ....下面继续正题。

2、从团队案例来看团队战斗力:案例是会说话的产品,案例

最能体现律师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工作能力这个就不用说,胜诉败诉可以直接体现。但是也不能单纯的以成败论英雄,因为成败与案件本身也有很大关系,有的案子可能注定无法胜诉的,律师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不得不提起,也是经常发生的,比如有时候为了取某项证据、达到某种目的,可能明知道会败诉,也会提起某个法律程序,所以这里要适度区分一下;责任心方面表现在,一个好的律师为了实现委托人的诉求,往往会想很多的办法,他的提供的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而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往往是以走程序为标准,走一个程序完事,还没入手,就已经想好了怎么脱手。在我们这个行业之内,有一小部分人,他们注重的不是如何把业务质量,把案件做精彩,而是攀比什么呢?攀比谁挣的钱多又干的活少,甚至是谁可以不劳而获;这种不正之风在一些老律师中比较盛行,这种不公平的事情,一些所谓的大律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给这个行业的价值观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一些年轻律师也开始这样想,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应该说每个行业都有这样的人,律师行业也不例外。

有一则新闻报道:某市中院一个副院长出事,几十个行贿的律师被引出来,你看看,蛇鼠一窝,有些人的心思不是用于办业务,而是干点论七八糟的勾当,就这些人,可能很赚钱,但是业务能力估计不咋样,因为他的心思不在办业务上;我今天讲的这么些话,肯定会被一些人很反感,甚至恨之入骨,但是没办法,我们这种草根律师,一直关心着民生诉求,一路走来不靠任何关系,完全靠业务技能,不需要任何的外界帮助,必定是嫉恶如仇,说话不留情面。所以我个人认为,那种通过曲折的历程实现委托人的诉求的案例,可能更能体现律师的责任心;

好的,今天我们讲了很多,希望对大家选择律师的问题有所帮助!

关于松江区公房拆迁律师和松江拆迁办电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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