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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不同意政府会怎么处理,居民不同意旧房改造怎么办

城中村改造 作者:运亦旋 2022-11-19 14:01:02

今天给各位分享旧改不同意政府会怎么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居民不同意旧房改造怎么办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干部家属不签旧改协议有相关规定处理吗

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来执行强拆房屋。

一般来说,被拆迁人不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是不能够阻止拆迁的,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补偿决定并进行公告,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进行搬迁,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在被拆迁人兼职不同意拆迁的情况下,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来执行强拆房屋。

如果被拆迁人想阻止拆迁,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法律的程序撤销拆迁决定。而这种途径,首先是必须通过法律的程序来申请行政裁决的,只有在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宣布撤销拆迁决定的情况下,才能算是拆迁行为的终止。但是拆迁决定和拆迁程序如果是合法的,再者,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的,那么使用这种方法,一般不能达到拆迁行为的终止。

那些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拆迁有房屋怎么办

政府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拆迁补偿很低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就补偿争议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政府征地补偿方案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同意可以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以交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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