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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尝合同可以抵购房税吗

城中村改造 作者:谭晓旋 2022-11-18 10:44:03

今天给各位分享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尝合同可以抵购房税吗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你好,国有土地上房屋棚户区改造,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一般原则上来说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实践中,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最新政策

一、2022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1、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

2、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

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

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

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

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

4、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五)其他补助费

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二、国家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是什么

1、建立绿色规划管理渠道。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控制调节调整,程序简单。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实现项目收支的总体平衡。

2、如果砍伐树木,绿色空间,调整道路挖掘,公共厕所和垃圾站点,和电力、电信、广播和电视波兰人和线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删除根据规划要求,补偿费用免征,项目业主单位应当重建或恢复项目根据规划需求。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中没有改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

3、配套商业设施用地红线内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应当构建依照“谁管理,谁投资”的原则,和社区外的大型配套管网由邮政部门,同时构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气体和水等。社区用电、用气、用水增加的费用只收取。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得重复发生水电分离改造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1、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

2、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

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

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

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

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

4、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五)其他补助费

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棚户区改造征收土地怎样补偿

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1: 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2年

1、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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