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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高铁西站征地,太原高铁西站征地公告

城中村改造 作者:堂旭彬 2022-11-14 07:54: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太原高铁西站征地,以及太原高铁西站征地公告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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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火车站西站建设迎泽西大街具体是哪些地方要拆迁

拆迁需要等政府通知。

太原新高铁西站,原来的选址有丈子头,还有阳曲县,还有东山好好几个选址,最终位于迎泽西大街,项目第一期从阳曲西站icon(扩建后)引出,在迎泽西大街设太原西站,二期在208国道设置综改站。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 集体土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 征地 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当然,安置补助费4-6倍这个倍数不是不可变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上述费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使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更是从保障民生出发,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 暂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来对被 拆迁 人进行补偿的。而要是觉得给予的补偿不合理的话,可以不在 拆迁补偿协议 上面签字,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高铁施工红线开挖越界怎么补偿

高铁征地超出征地范围补偿应该安置实际征地的面积补偿。根据相关规定查询得知:高铁征地超出征地范围补偿应该安置实际征地的面积补偿。赔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西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按综合价45000元/亩(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涉及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以外未达到省政府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不低于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执行。林(草)地补偿费按综合价12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退耕还林地补偿费按综合价405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砍移树木补偿费:砍移成片果树20000—40000元/亩;砍移成片景观树木20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按3000元/亩综合价补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650—750元/平方米、砖木房750—850元/平方米、砖混房(含砖、石窑)900—105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细化。其他建构筑物、苗圃、风景树拆迁及文件未明确规定的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被拆迁群众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安置政策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安置政策及标准执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补划宅基地安置用地。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万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上楼安置涉及相关费用应经省自然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认。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国有土地补偿及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由省自然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市、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产权单位拆除或迁移,按成本予以补偿。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依法拆除。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违法违规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树木、抢种作物一律不予补偿。征地范围内现存的地表垃圾,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衔接工作并应做好用地交付后的铁路用地围护及监管工作,防止倾倒新的垃圾。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临时用地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补偿标准执行。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补偿标准(建设工期内)为17000元/亩;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临时用地审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临时用地单位应在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签订相关临时用地协议。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法律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标准西延高铁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按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据实结算。拟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一)永久用地。1.征地补偿费按综合价45000元/亩(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涉及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以外未达到省政府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不低于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执行。2.林(草)地补偿费按综合价12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退耕还林地补偿费按综合价405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4.砍移树木补偿费:砍移成片果树20000—40000元/亩;砍移成片景观树木20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按3000元/亩综合价补偿。5.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650—750元/平方米、砖木房750—850元/平方米、砖混房(含砖、石窑)900—105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细化。其他建构筑物、苗圃、风景树拆迁及文件未明确规定的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7.被拆迁群众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安置政策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安置政策及标准执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补划宅基地安置用地。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万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上楼安置涉及相关费用应经省自然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认。8.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国有土地补偿及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由省自然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9.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市、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产权单位拆除或迁移,按成本予以补偿。10.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依法拆除。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违法违规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树木、抢种作物一律不予补偿。11.征地范围内现存的地表垃圾,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衔接工作并应做好用地交付后的铁路用地围护及监管工作,防止倾倒新的垃圾。(二)临时用地。1.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临时用地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补偿标准执行。2.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补偿标准(建设工期内)为17000元/亩;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3.临时用地审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临时用地单位应在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签订相关临时用地协议。4.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三)铁路回收地。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四)其他相关问题。1.项目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由项目建设单位与市、县(区)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签订补充耕地协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涉及易地补充耕地的,按照易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办理。耕地开垦费标准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2.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参照在建省级统征项目做法在征地拆迁费用中列支。3.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及陕西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按省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太原高铁西站规划太原四院拆迁吗?

目前该计划正处于实施阶段,一切情况待定。

太原市确实有修建高铁西站的计划,目前太原方面正在推动。具体何时落地还需要我们耐心等待。毕竟一个大项目从战略构想到变成现实,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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