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南app地址官方计划  > 征地拆迁 > 拆迁 >

我签了协议就可以强拆吗,不签协议能强拆吗

拆迁 作者:化天宇 2022-11-01 21:40: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我签了协议就可以强拆吗,以及不签协议能强拆吗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了,事后反悔了,如果据不交出钥匙的话拆迁办能拆我的房子吗?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扩展资料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签了房屋拆迁协议房子就可以拆了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

仅凭拆迁协议就能拆除房子吗?家里拆迁了,签了协议,但补偿还没落实,房子却给强拆了,还能维 权吗?

维权没问题,但拆除没毛病。首先,拆迁协议上对于付款和拆除的先后顺序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本来就约定先拆后付,你维权什么?

如果没有约定先后,他先拆了,也不算违约,你可以要求及时付款。

如果约定是先付后拆,那对方明显违约,你不仅可以要求付钱,还可以索赔。

所以,签合同时要看看清楚,内容是什么,免得后来打官司都打不赢。你说是强拆,没给钱。人家说是按照合同办事,是你反悔赖账。

拆迁协议已签。未领取费用,拒交房产证,开发商有权强拆吗

1、开发商无权强拆,但其可以诉讼要求你家履行协议。

2、所以说,拆迁协议是关键。如果拆迁协议是有效的,那就必须履行,如果无效,那当然也就不需要履行了。

3、因此,你家现在应该请求确认拆迁协议无效。无效理由可以是你妈妈未签字,但要知道这个理由的说服力很小,最好是再找出其他理由。这个其他理由,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拆迁本身是否有违法之处,如果拆迁本身有违法之处,那么拆迁协议当然无效。拆迁是要取得批准手续,而且相关部门是发贴出相应的公告(或通告之类)的,如果没有相应的批准,那就不合法。认定拆迁的合法性比较复杂,要经过调查分析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答案。

签了拆迁协议后还未搬迁,房屋、厂房就遭强拆,违法吗?

首先对于普通人的合法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房屋拆迁只有在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拆迁协议,并给予合理合法补偿后,方可进行。被拆迁人认为补偿标准低而拒绝签订拆迁协议的,征收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得在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迁房屋。违法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赔偿拆迁户的经济损失。

其次政府征收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权变动形式,由于征收决定直接导致物权变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前,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或土地的合法权益仍应得到保障。即土地、房屋征收除遵循“不补偿、不征收”的原则外,还应遵循“先补偿、后拆(执行)”的原则实施。最后,可以委托律师与强拆工作的负责人协商和沟通,争取让拆迁工作回到谈判桌前。

再者在收到拆迁过渡费和奖励金后,将房屋移交给某政府,房屋所有权即告丧失。文以房屋被拆除为由提起诉讼。不具备原告资格;本案涉及的《拆迁过渡协议》明确规定了温某的安置补偿标准、程序和方式,不存在不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况。在未签拆迁协议前突然遭遇违法强拆,最重要是要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要和拆迁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要知道随着拆迁项目的不断推进,拆迁人可以及时与律师沟通,随时了解强拆的可能性。如果提前预知强拆的可能性,需要保护好自己的房屋,并在强拆发生时及时通知律师,以免丢失证明强拆的第一手证据。很多被拆迁的人都觉得拆迁单位得到了政府的批准,还有一些民警在现场做维修工作,觉得民警无所作为。

我签了协议就可以强拆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不签协议能强拆吗、我签了协议就可以强拆吗的信息别忘了在江南平台app 进行查找喔。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江南平台app Copyright © 2016-2020 m.46east.com. Some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