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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拆迁合同违约,拆迁合同违约责任

开发商 作者:肇康安 2022-12-03 04:16:02

今天给各位分享开发商拆迁合同违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合同违约责任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动迁违约怎么赔偿怎么样打官"?

题主您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所以被拆迁人应当在补偿款不到位、过渡费不到位、安置房不到位的时候,积极通过行政诉讼促使签订协议的拆迁部门履行补偿安置。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诉讼。

至于提交材料的话,拆迁维权中常常用到以下这些文件材料:

1、被拆迁房屋相关证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建筑面积、结构、装修等证据。

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如果是商铺、企业或养殖场等,还需要有营业执照或证明营业范围的证件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证明材料;其他与房屋有关的证件原件。

2、被征收土地的相关证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宅基地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林权证等;其他与土地相关的各类证件。

3、房屋征收相关文件证明。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收补偿决定书;征收部门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过渡期补助费的凭证;

政府对在规定期限没有搬迁的被征收人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与征收方人员的谈判照片、录音、视频等资料;其他与政府征收有关的证据材料。

另外,建议您先找一个拆迁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在律师指导下维权可能效率更高。

希望对您有帮助。

拆迁违约维权?

房屋拆迁合同违约怎么办?

1、房屋拆迁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此外,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物权纠纷部分案由没有单独规定征收补偿类纠纷,而是在债权部分案由第74“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项下列了一个第四级案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二、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的话,是需要和相关的人员签订房屋拆迁合同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义务,否则很容易产生违约责任。

拆迁协议可否违约?

拆迁协议不可以违约。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拆迁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随意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拆迁合同签过了可以毁约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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