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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拆迁之谜,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

开发商 作者:甫长 2022-11-26 16:29:02

今天给各位分享开发商拆迁之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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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祠堂深夜被强拆,究竟发生了什么?

究其原因是因为开发商和惠州冰糖村的村民没有谈拢拆迁金额,开发商深夜强拆所导致祠堂被毁。

祠堂被拆之后的下午被村民们发现。义愤填膺的村民一直四处奔走想要讨一个说法,强拆的开发商是惠州市鑫洲房地产。官方也反映此事他们之前根本不知情,事出突然,希望可以协调解决。其实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赔偿问题。由于之前另一族的祠堂除了得到政府给出的定价230万,还额外得到了另一家开发商的赔偿530万。所以温氏一族也希望鑫洲开发商能够给到相同的赔偿。但是由于并非是同一家开发商,鑫洲开发商最开始同意赔偿政府所定价的2,300,000,后来同意多支付给温氏祠堂250万的拆迁费,但村民并未同意。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持续到2020年祠堂被拆。

不管怎么说,再并未协调好之前趁夜色强行拆掉别人祠堂都是不应该的。虽然开发商竭力强调主要原因是因为村民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但开发商强行拆毁祠堂的事实已然不争,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协调双方关系再次进行赔偿调解是相关部门的首要工作。由于担心事情无法公正处理,温氏报警,警方对此已经立案侦查,并表示如果调查显示故意破坏财物将会对鑫洲开发商追究法律责任。

当下由于土地开发,很多强硬的开发商没谈拢就强拆的事件屡有发生。政府应该加大管控力度,监督土地开发商,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各退一步达成共识,像这样强拆祠堂的悲剧不再发生。一方面保护居民的情感,另一方面也要维护社会稳定的秩序与治安,根据法律与规定进行合法活动。

房屋强拆的问题。首先我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懂法律的人告诉我这个问题,请大家不要忽悠我。谢谢

又是强拆 失信于民 为强拆革命而叹息

近日来 有关拆迁的开发、拆迁部门,对政府的拆迁政策,断章取义、错误理解,又见强拆频频发生。2011年前后拆迁、开发商还动用社会闲散人员黑社会日夜围攻 被拆迁居民。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开发商及拆迁单位则可调用大批警察、城管、地方官员围攻被拆迁居民。把被拆迁的手无寸铁、手无还击之力、居民推向对立敌界面。公安机关对开发商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黑社会人员,无视政策的强拆、打人、打伤、打死事件视而无睹,不深究敷衍了事。用权、钱代替法律。以镇压逼迁的形式出现。拆迁办在人民心目已成为灰色的代名词。它介于百姓及开发商之间,由于工作的原因,他的日常生活又和开发商工作人员常常纠结在一起,所以他的行为语言倾向于开发商。有借予他的政府职位为开发商开启了多个非法保护伞。为了自己政绩,以政府的名义召集警察、城管、政府官员、召集社会闲散人员等,来围攻抵制非法拆迁、抵制霸王条款的被拆迁百姓。不允许百姓说话的权利,你说话就是要高价,就是刁民,就是钉子户、就是政府的敌人,就围攻你。(歪曲事实)就好比你现在的土豆值一元一斤,我就给你前年的价格三毛一斤,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典型的霸王条款。试问;谁来关心他们对日后生活,现在的补贴已远远的抵不上日益上涨的房价。政府旧城改造,是好事,是为百姓改善住房环境,但是,也不能让百姓从此走上借债、房奴的生活历程吧。最起码,让百姓住的起房,吃得起粮。不能把城市的美丽建立在弱势百姓的痛苦之上。拆迁他们的行为已严重的诋毁了国家的政治形象。这种怪现象的出现,是某些地方政府职能的体现。体现了某些政府职能部门故作低能拙劣玩忽职守的工作作风。有功利互相争,有责任互相推诿 规避风险。高层政府官员单听官方一面之词,不深入百姓基层,不深入百姓生活,不去了解他们的为何不搬迁的细节原因。

譬如;开发商卷钱跑了,被拆迁人怎么办?就这个问题问及区政府拆迁办某主任理直气壮推诿道;“那我不管,收储土地是国土储备中心,问国土储备中心去。”国土储备中心工作人员道;“找开发商要我们不管,我们只管收储土地”桥东区拆迁办派来一名一个开发商小女孩冒充国土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吱吱唔唔“我请示领导、、、”与此论断;百姓的房产任凭开发商处置,搬迁回否、有无房产完全取决于开发商的良心。政府好比是旁观者,任凭强盗强抢民财,视而无睹。政府有关人员不但不担风险,还撑起了非法的保护伞。这怎么让百姓签这个协议。这不等于,明知是强盗,还把房产拱手送给人家吗?百姓一辈子的财产啊。就这么没了吗?要想找回难上加难,找谁谁不管,无期的你推我、我推你,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谁来管?谁之错?谁之过?

政府相关单位工作领导,应出面和被拆迁人进行思想沟通,了解居民拒绝拆迁的细节原因 。究竟是谁在开发 ?是政府拆迁办?还是国土局,还是国土储备中心?是开发商?政府中有一个部门敢出面承担责任 《我开发我负责到底》的表白 ,人民群众会理解配合的 ,政府请不要把人民群众推向对立的界面 。政府是父母,人民是政府的子民,不是敌人。请政府不要带着警察城管助阵于开发商带着小流氓围攻、对峙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老弱病残孕的拆迁户。做好拆迁的善后安置工作。敢于出面承揽日后的安置房、回迁房的责任。政府、开发商,即使让百姓拆迁就拿出可信的实际东西来作为抵押,公证。让被拆百姓日后遇到房产问题可及时得到全额的补偿。百姓会理解的。会支持的。人民是拥护党的,爱国的。政府是父母,人民是你的子民。您要爱护您的子民。

其现象给国家带来的危害,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地方官、商失信于民,为了政绩不惜百姓的财产,不顾百姓的生命,视百姓为敌人 ,地方官员“利'字当头。开发商“钱”字当头,失信于民, 践踏党的惠民政策。民众需要的是诚信。“只有不负责任的领导,没有不讲理的群众”这是一个信访办主任的工作理念。

强拆革命谁之过

表面上看来是开发商之过,让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地方政府国土地储备中心、拆迁办之过。

拆迁办、国土地储备中心、国土局,在审批制度上存在着很多漏洞、前后互相矛盾。国土储备中心、拆迁办、开发商共同承办居民拆迁、回迁工作。然而一旦开发商卷钱或没钱继续施工等不可预知的状况,公告则告知解释权在开发商。试问如开发商都跑了,国土储备中心,拆迁办负不负责任?因为官商勾结,开发商卷钱溜之大吉之事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百姓不明白谁是开发的主体单位,谁是法人,谁是公证人。究竟谁来保障百姓房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谁来保证这项旷日持久的拆迁后能回迁到位,保障房产不被开发商侵吞。简单地说就是开发商如果出现不可预知的一些状况,卷钱跑了或中途停工等其他,被拆居民去找谁要房子,那个部门承担责任,当初是国家政府拆迁办让搬的,被拆迁人的房产是开发商以国土局的名誉收的,居民新房阔出的平方钱款签字给开发商。开发商又在工程的实施当中层层转包。而开发商在根本就没有规划局的规划图的情况下严重违规强制拆迁。被拆迁老百姓究竟该找谁要回房产?实体房屋?

是拆迁办?是地方政府?是国土储备中心?还是前开发商?是后开发商?究竟谁来做主?

在拆迁手续上 ,最终解释权在开发商。当问及政府部门时究竟谁负责?他们则各部门互相推诿、规避责任。谁也不负责。这样的地方政府怎么让被拆居民放心。完全失信于民。

百姓最关心的是;“把房产权交给强盗似的开发商,他卷钱跑了,我的房产谁来给予?损失谁来赔偿?”究竟是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拆迁办、国土储备中心究竟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拆迁办到底是国家政府的,还是开发商的。“如果拆迁办是国家地方政府的,为什么还帮助无资质的无合法手续的开发商强抢民房?大概是开发商雇佣拆迁办吧?”

被拆迁居民 对强盗式的开发商极大的不信任 ,对政府不信任 。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的失信于民。官商勾结,开发商卷钱跑了,这样的事还少吗?,政府哪个部门来赔偿,百姓最关心的是这个问题。这是百姓不搬的主要原因。也是这场搬迁战争中的主要症结。

由于开发商强拆、打人、等恶劣行径,激起强烈民愤。对这样的强盗似的开发商,完全失去了信任。对拆迁办工作人员视而无睹,甚至助威于开发商的言行表示极大的愤慨。这场拆迁战争,好比战火总有一天会蔓延到每个人。试问哪家的亲戚朋友没有干系到拆迁问题的,无论乡村、城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场拆迁战争、拆迁大革命的受害者、受害方.。国家、党、政府声誉上受到严重的损害,诚信大打折扣。老百姓经济财产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暂时的受益者只有某个方、、、但不保日后不追查。最终在战争中没有真正的受益者。

建议

开启工程分两个大步骤;拆一半留一半。先把拆掉的一半先盖好回迁楼,让愿意就地回迁居民优先回迁入住。回迁剩下的另一半居民入住新房。这样也便以回迁居民监察开发商的工程质量,也增强了可信度。这样也刺激了回迁居民的搬迁欲望。开发商也可省去一大笔搬迁安置费。等留下的这一半入住了新房,自然就腾出了旧房。开发商可顺利的拆房盖房。政府出面在拆迁、开发资质上严格把关。勇于承担责任。定会营造一个好的和谐的拆迁氛围。

违法征地 违法拆迁 屡见不鲜 佛不睁眼 紧箍咒不念 ,希望政府尽快制订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机制,杜绝血案的发生,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做一个和谐的民族。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新中国。不要让外国人看笑话。

忧国忧民的孺子

开发商私下与住户协商拆迁,不通过政府,这合法吗?

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开发商可以直接与拆迁区的住户进行直接协商补偿事宜;二是项目开发必须符合政府规划,并取得政府的批准。这是一个充分不必要的条件,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我是开发商,房子拆迁拆一半就再也拆不下去了,该怎么办呢?

一直以来,拆迁过程中都会出现许多突发问题。拆迁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归根结底,拆迁难的问题,是商业模式设计的问题。通过当家作主网创新模式的设计,能够有效化解开发商拆迁进程无法把握的难题,提高开发商的资金周转率和现金盈利率,把开发商的溢盈价值转移给业主,使业主和开发商形成一个盈利并体,则“拆迁”,就不再是问题。

安徽泗县:拆迁之乱象

安徽泗县:拆迁之乱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违法违规拆迁已成为笼罩在城市农村上空的一片巨大阴霾,挥之不散,从而引发诸多冲突。201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其中,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相关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然而,就是在新拆迁条例出台后,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违法强拆的势头在泗县却依然没得到真正有效的遏制。

拆迁户:房屋被拆 室内物品不翼而飞

据一位拆迁户张某介绍,泗县酱品厂职工宿舍位于泗县东关大街19号,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分给该拆迁户,只有居住权,没有出让权。在2012年春节前,他回酱品厂给母亲办理养老金等相关手续时,该厂厂长彭国友告诉他,酱品厂宿舍不久就要拆迁了,家里有什么物品赶快搬走。然而就在昨天,他回到泗县酱品厂职工宿舍准备把家中贵重物品带回合肥时,发现居住多年的房子已被拆除,房子内所有的财产都不见了。随即他拨打110 报警,并在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和备案。3月12日的早上,张某向住建局分管局长柏副局长反映房子被拆和屋内的贵重物品丢失一事时,柏副局长告诉他,这个事情他不知道,不过有啥要求可以坐下来谈。

2012年3月12日下午,拆迁户张某带领记者来到酱品厂宿舍被拆现场,看到被拆后的房子一片狼藉,砖头、瓦片到处都是。拆迁户张某在他家被拆后的地上,一只棉拖鞋内找到一个玉镯,又在墙边找到他家人的照片。在该拆迁户的西面还有几间没有被拆的房屋,墙面贴有几张拆迁通知,其中有“十五号地拆迁指挥部”的拆迁通知,内容要求拆迁时间定于2012年1月14日须搬迁完毕,如三日内不搬迁,拆迁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可通知的落款并没有加盖“十五号地拆迁指挥部”公章。

县住建局:既然投诉给媒体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日下午,记者在泗县住建局见到该项目分管领导柏副局长,向他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时,他首先和记者调侃一番:我是学法律的,我原来也是记者,这些我懂,北京我还有几个大报的记者朋友。然后他告诉记者,酱品厂宿舍这块地是在2005年进行招、挂、拍的,德世宇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三个公司通过竞拍获得酱品厂宿舍这块地的产权,法人我只知道是外地人,好像是南京的。这块地是在新拆迁条例出台前办理的拆迁许可证,由开发商自己拆除。至于,被拆迁户的房屋具体什么时候拆的以及屋内都有什么物品,我们建设局也没有参与,我也不知道。今天这名拆迁户还给我电话反映情况呢!现在拆迁办成立了调查组正在调查。具体情况要问拆迁办的负责人,他们比较了解情况。记者向他质疑“十五号拆迁指挥部”张贴的拆迁通知,并且为什么没有加盖公章?他告诉记者“十五号拆迁指挥部”有开发区负责,会同建设局、土地部门等多家单位共同成立的责任单位;该拆迁通知是开发商自己写的并粘贴上去,它主要针对的是商户(酱品厂宿舍里面住着好多做生意的,让他们赶快搬走)。记者再次询问德世宇房地产公司办公地点以及与开发商柏基磊是否存在亲戚关系(柏副局长的老家在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而泗县和泗洪县交界,1955年3月22日,泗洪县才从安徽划江苏省)?他支支吾吾地告诉记者,德世宇房地产公司是租的房子,具体在哪里我也不太清楚;

柏基磊是泗县人,而我家是江苏省泗洪县的,根本就不认识,我们只是一个姓氏罢了。

县拆迁三所:具体拆迁情况我不知道

在记者对柏副局长采访后,约30多分钟,该县住建局拆迁三所徐所长来到柏副局长办公室,据徐所长讲:酱品厂宿舍的房子,在两三个月前由开发商找社会上的民工来拆的,这块地大约有10亩。记者询问他拆迁时如果联系不到房主,房子内的物品应该怎么处理?他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必须通知到被拆迁户,如果实在通知不到,有公证处的人员来对每户屋内的物品登记造册,登记造册时还要摄像,登记造册后的物品更要妥善保管;随后记者问他开发商在拆迁时可有合法的手续?徐所长含糊其辞、无从作答。最后记者问他泗县拆迁管理办地址和哪家开发公司开发的、法人代表是谁时?他说:“泗县拆迁管理办公室不在这里,在外面,具体在哪我也不太清楚;开发公司可能是德世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不是柏吉乐,就是柏吉磊。”

拆迁办:工作人员躲猫猫

结束对泗县住建局柏副局长和徐所长的采访后,记者来到住建局拆迁办。记者敲了敲615室门没人应答,同时记者听到613室内有说话声,推开613室房门看到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对着桌子上的文件商量着什么(后来记者看到桌子上面的文件全是泗县酱品厂宿舍那块地的文件,有视频为证)。看到记者的到来,这两名工作人员还在小声商量。记者出示完证件并说明来意后,在里面椅子上坐着的工作人员,什么也不说站起来就走。在办公桌外面的工作人员说这不是拆迁办,我也不是拆迁办的人,我是过来玩的,说着就向门外走。记者在拆迁办办公桌子上看到,上面全是泗县酱品厂宿舍那块地的相关资料,上面有涂改和划线痕迹。过了一会儿,站在办公桌外面的那名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到他的办公室,记者坚持在613办公室采访,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只好让刚才双脚翘在桌面上的那位工作人员带记者到7楼的703室了解情况。随后记者跟随拆迁办工作人员来到7楼的楼梯口,该工作人员头也不回的说:“我到厕所去一下,你们在这里等我”,记者看了看时间是17点05分。然而,更让记者意想不到是,时间过去近半个小时也没见该工作人员回来。记者来到厕所看了看根本就没人,后来得知原来他是从安全通道走了。随后记者把这一情况向柏副局长作以反馈。

商务局:开发商付了钱,拆迁事宜不过问

第二天的上午,记者在泗县商务局约访了郭局长,郭局长讲:酱品厂职工宿舍,构筑物合计1410.82平方米,开发商是柏基磊。2009年县政府让商务局、住建局、拆迁三所和开发商共同协商,协商好后,有商务局和拆迁三所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开发商付给商务局搬迁费2700000元,但是,这些钱不能经过商务局的账,而是要打到泗县财政局的账上。商务局在没有签协议前,就安排职工代表挨家挨户通知,每位职工代表负责几户,通知的形式主要是电话通知,如果实在联系不到户主,就在户主家门前贴张通知单。针对酱品厂宿舍,我们每走一步都有职工代表监督。在签订协议前肯定也通知了张某,而且还是彭厂长亲自通知的,说着郭局长立刻拨通了彭厂长的电话核实。彭厂长在电话里给郭局长说,他领补偿款时我通知了他,同时,开发商也通知了他,第一次给他打电话,他说知道了,第二次再给他打电话,接通后他就说打错了。同时,我们还在2011年12月15日墙上粘贴酱品厂通知 ,十五日后(2012年1月),我们又粘贴酱品厂通知。随后,记者讯问郭局长酱品厂宿舍的拆迁时间以及是否接到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的拆迁资质和拆迁许可证? “2012年春节后开始拆的,商务局和住建局签订协议开发商付给我们钱后,这块地已归开发商所有,至于开发商有没有拆迁许可证和拆迁资质,那我们就管不了了。开发商如果拆房也没有必要通知我们。”他说

酱品厂:多次通知,该拆迁户无搬迁

据彭厂长讲:张某家的房屋是在2012年春节后被拆。当时有他爸妈、他弟弟和他,共7间房屋。2011年12月25日我通知他来领的拆迁补偿费,在领拆迁补偿费时我还给他说,室内有什么物品赶快搬走,现在开发商把钱都给咱们了,这块地已经是人家的了,如果室内的物品不搬走,到时候他们可能强拆。至于有没有拆迁资质和拆迁许可证,这我就不清楚了。

开发区管委会:十五号土地使用性质不详

据居住在十五号土地(酱品厂和东关村)上的村民反映,酱品厂的土地和东关村的土地都是在开发区内,而酱品厂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东关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然而,东关村的集体土地挂靠酱品厂的土地进行非法出让。

2012年3月14日,记者带着疑问来到该县开发区管委会并采访分管领导刘副主任。据刘副主任讲:他刚调来不久,只知道开发区是十五号土地的责任单位,开发区只是协助拆迁,沟东是酱品厂的地,沟西是东关村村民的地,至于这两块土地是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这他就不清楚了,你们可以到住建局向柏副局长了解情况。随即,刘主任拨通了柏副局长的电话,说明情况后,让记者和柏副局长通话,然而,当记者接过刘副主任的电话和柏副局长通话时,柏副局长立刻挂断了电话,再次拨通柏副局长的电话,已无法接通。结束对开发区刘副主任的采访后,记者通过电话向北京的秦律师咨询什么性质的土地可以出让,电话中他告诉记者,首先要看该土地的划拨属于什么性质,如果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是可以买卖;其次是地方的集体土地有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的都不可以进行买卖或出让。能进行买卖的签署的合同(协议)自然有效,反之则无效。

然而直到采访结束,拆迁办也没有把泗县酱品厂职工宿舍的拆迁许可证和泗县德世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拆迁资质和拆迁许可证出示给记者。

拆迁是件难事,但是要做好拆迁工作就要接受监督、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此事,本报记者诚恳希望该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本着以人文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良作风和服务宗旨,尽快妥善消除矛盾并解决问题。

关于开发商拆迁之谜和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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