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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较好的拆迁律师,广西拆迁补偿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 作者:端木成礼 2023-03-21 09:10:19

今天给各位分享南宁较好的拆迁律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广西拆迁补偿律师事务所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广西南宁有那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呢?

1、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2001年6月6日,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正式创立。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所事务所”、“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系广西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试点单位。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核心区——总部基地金融城购置3000多平方米5A级新商务写字楼,拥有恢弘大气的前台大厅、高档雅致办公室办公区、标准规范的模拟法庭、宽敞明亮的会议厅、精美别致的洽谈室、设备齐全的健身房及淋浴间等各种功能区域。

目前,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建立Alpha法律智能操作平台、“北大法宝”6.0版法律大数据库、“e律师”律所行政管理OA系统等法律平台库。

2、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由广西望之辩刑事团队发展和壮大形成,是专注刑事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本所业务是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包括并不限于刑事风险防控、职务犯罪预防、财富风控、税务风控在内的刑事合规和刑事风控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本所由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风控导师龚振中担任首席律师,本所律师多人为刑法或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具有扎实的刑事理论知识,在《中国律师》、《广西律师》、《南国早报》、《法治快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中国律师网、中国刑辩网等专业报刊和媒体发表过数十篇专业论文。

近年多次参加中国刑事高峰论坛、中国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庭立方刑事风控高级讲师培训班和高级出庭辩护技能培训班及年会论坛、中加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与辩护交流会等,并作主题发言和交流发言。

3、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1月,原名广西三和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王莹文律师事务所,2010年变更为现用名。

万益总部设在广西首府南宁市,在新加坡、来宾市、防城港市、贵港市、北海市、柳州市设有分所。秉承“高效、优质,共建、共享”的理念,万益不断发展壮大,拥有约260名律师及专业人员、7000多平方米的办公面积、一体化的管理制度及软件,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万益组建10个专业部门: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部、公司业务部、高端民商事争议解决部、刑事辩护部、行政法律部、金融证券部、涉外及海事海商部、家事与财富传承部、综合业务部、案件执行部。

4、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蔡小桂律师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厦门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民商法研究生,2011年荣获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广西优秀律师”称号。

蔡小桂律师入选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法律顾问团成员,广西区信访局法律顾问团成员,广西法治日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法律顾问团成员。

广西股权分置改革专家评价审核委员会委员,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广西青联委员,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岑溪北部湾村镇银行独立董事。

5、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大成南宁)系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广西远东)经广西司法厅批准,于2012年1月整体并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而设立。

广西远东成立于1993年6月,曾多次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西区政府/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系广西一流、全国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大成南宁拥有一支优秀的律师团队。70余名执业律师及10余名辅助人员。大成南宁设有公司部、投资并购部、金融部、资本市场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诉讼部、涉外法律部、海商海事部等十个业务部门。

大成南宁目前正在为150多家广西境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并购重组、破产清算、改制上市、债券发行、基金设立、私募股权投融资、海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融资等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

6、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

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12月,是广西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执业律师22人,实习律师1人,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8人具有研究生学历。

合伙人及其他大部分律师均长期从事律师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擅长处理房地产开发、土地交易、建筑施工、设立公司、企业管理、企业改制、企业股权、资产及债务重组、商务谈判、金融证券、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继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以及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业务。

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热情的服务态度、快速的工作效率、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和维护其利益,被广西司法厅评为首批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有哪些知名的拆迁律师?

专精征地拆迁的,我推荐万典律所的律师,有王卫洲、冯凯、刘磊、陈海峰,都是经验丰富的,办理的其中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国务院法制办赴吉林调查听证的刘爱荣等土地征收案件等更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百度网友为您解答。

打拆迁官司厉害的律师

1、罗永波律师-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2012年执业至今,代理过大量的征地拆迁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对征地拆迁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同时在工程建设、工伤纠纷、房产纠纷等民商案件,也有大量成功案例。

2、燕薪律师-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燕薪律师自1999年起研习法律,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4年执业,燕薪律师带领的文薪拆迁律师团具有七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丰富经验。

3、王兴华律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兴华律师凭借其法院实践经验,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其撰写的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其观点独到犀利,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

4、赵健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获得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位

赵健律师,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1999年考取律师职业资格证,并先后就职于法院和报社。2007年正式介入征地拆迁维权案件的研究和实务操作,至今直接承办或指导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达近千件,是我国业内最早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之一。

5、杨波律师-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

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北京征地拆迁与房地产专业律师,20年的律师生涯在征地拆迁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婚姻房产纠纷、房产继承纠纷等物权不动产纠纷领域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6、王卫洲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从事律师职业后专攻土地拆迁领域,专业为被征地、拆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权利,坚持“稳打稳扎、勇于开拓、恪尽职守”的办案办案思路和利用多种力量集中维权的原则,曾承办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及其引线工程占地纠纷案件、重庆渝宜高速公路占地拆迁纠纷案件、孔庆丰等诉泗水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

7、杨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通过法律途径化解征迁纠纷,通过司法实践推送行政法治进步,通过专业评论传播法治理念,杨律师的执业理念、执业业绩获得了业界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8、李吏民律师-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吏民自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来,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以正直人品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将一切受法律困扰的高官显贵、穷苦百姓都作为自己的朋友和上帝来处理受托的每一件事。

9、宋玉成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宋玉成律师早年曾在安徽省某高级中学任教,积累了较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跨学科的综合知识。2005年即开始涉足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凭借坚忍不拔的毅力、执着顽强的信念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执业的短短几年里,承办了大量各类案件,获得了极佳的口碑和社会声誉。

10、王有银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有银律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律师,人民网慕课法学院院长,华北电力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女童保护基金”管委会委员、法务部部长,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征收拆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法制日报社《法治文萃报》首席顾问。

南宁市普罗旺斯附近有律师事务所吗

南宁市普罗旺斯附近律师事务所如下。

1、广西雷火丰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09号龙光普罗旺斯三期紫罗兰庄园11号楼2单元2至1201号。

2、南宁市远森法律咨询服务部,南宁市那洪街道平阳村新塘坡6队291号。

3、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2号。

广西南宁市文灿律师事务所是不是很擅长打医疗纠纷土地纠纷和经济纠纷,他们电话是不是0771-4503799

大上海的律师竟然如此德行

自2003年为征地动拆迁信访至今已有六个年头,,然而由于个体势力单薄,,有关部门做了很多伪证,。使得原告多年来信访没有好旳结果。

08年2月在上海普若律师亊务所,通过咨询副主任律师徐培国后得知,崇明2003年3月1曰起,拆迁房屋土地补偿标准最低为700+30%,而不是300+150元

徐培国律师当时说;你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求得到补偿910-450*180=82800元。根据规定你完全可以胜诉的,当时就聘徐培国为仲裁申请代理人。2月18日当即付了5000元律师费,同时签订了委托书。

08年2月29日上海仲裁委受理了此案。

08年3日26日两被告同时提出了无理的管辖异议。拆迁协议中第十一条规定二种方式觧决争议。一;向法院起拆。二;向上海仲裁会申请仲裁。

此协议由甲方制订,却又被他们自己推翻,真是无理至极。

在此情况下徐培囯律师不但未替原告辩护,相反却劝原告撤诉。并代写了撤诉书,多次劝原告撤诉,原告无奈只好签字

撤诉后徐培国律师说;不退律师费,但可以到崇明法院提起诉状。

4月下旬递交诉状后,5月20日左右。接到了法院电话通知说要交诉讼费,原告没有收到立案通知书,后将诉讼费打入他人帐号并请他人代为转交。

直至08年8月28日才开庭,第一被告未到庭,只有被告的委托律师陈子龙和原第二被告旳法人宋德煊却成为了第一被告的代理人出庭。

第二被告拆迁实施单位祟明具建设用地亊务所没有人到庭。

而作为拆迀人的上海上船新东联船舶有限公司笫一被告到庭了,但是该拆迁人却是一个有名无实的空头公司。该公司没有确切的经营场所,没有真实的地址,在法院的送达回证上送达的地址却是于被告公司毫不相干的上海扬树浦路468号,收件人是舒金美。

徐培国律师对此不闻不问,末替原告主张合法的诉讼程序。

庭审结束后徐培国律师对笔录看都未看,签字后就不知去向离开了约一个半小时。

原告在签字时发现笔录不全,有利于原告的事实依据没有记录,原告当时拒绝签字要求补漏审判长落下一句,他不签就不签好了说完就扬长而去。

在此场合,原告没有得到律师的援助。原告多次打电话问律师在哪里、他也不作答。最后得知被法官私自叫去谈话了。这让原告对本案产生了疑虑,为什么原告的律师在不通过原告的情况下法官要私自叫去谈话近一个半小时呢?可见本案有失公正性。

08年10月20日判决,判原告败诉。

原告不服,要上诉。因上诉期限的关系,再加上律师费用问题,原告只好让徐培国代写上诉状。

在徐培国律师代写了上诉状之压,原告一直通过打电话,直接到二中院等方式询问其二审立案进展情况,圴没有消息,一直答复说;还没有立案。直到2009年1月13日原告突然得到消息,自己的案子早已被判了。徐培国说;12月23日判的,可是直至2009年1日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还说没有立案,直至09年1月16日二中院的立案庭,信访处的电脑里经査阅都没有二审的立案纪录。可是奇怪的是,该案在08年12月23日就已判决了。而且此立案,判决,是在原告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旳。

出现这种情况,不知是二中院的电脑出了问题,还是公开,公平,公正,在二中院法官旳身上出了偏差。

后经查实,律师徐培国在未获得原告签名委托下,私自伪造了一份委托书,上有原告的签名,且是特别授权代理原告的二审整个诉讼活动。经查阅二中院的卷宗里,徐培国不替原告举证,却反帮被告。把东方网2003年9月20曰公布的,其中崇明规定2003年3月1日起适用的,故意说成是该规定是2004年适用,详见卷宗23页我们的动迁是03年4月一6月。根据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公告该动迁地区属县城市房屋拆迁,而徐培国故意附和被告的说法,将城市建设的房屋拆迁说成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拆迁公告为证’。

又二审卷宗第24页徐培国在无权代理中将82800元的诉讼清求,故意说成是,被告【已将此款付给了原告】的这样一个伪证。

后经查阅法院卷宗,徐培国不但在二审中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进行了无权代理,徐在崇明法院一审卷宗里的委托书也是伪造的。在一审中,律师不替原告主张诉讼程序和诉讼理由,对被吿旳无理言词不予反驳。使被告,动迁住宅占地面积94029平方米,而没有一平方米旳按置房提供,也成了拆迁人这个被告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

在一审中开庭时律师读的是有二个被告旳起诉状而后来在查阅卷宗时,卷宗里却是只有一个被告的诉状,且卷宗里这个被告是一个空头公司这样一个事实。空头公司背后真正的被告是谁只有他们清楚。

祟明县建设用地亊务所这个第二被告,在拆迁实施中处处克扣动迁户的权利和利益,这次开庭,不但没有到庭,连二个被告的诉状也变成了一个被告的诉状。不知原告的律师是怎么与人操作的?

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作为律师,徐培国收了原告的律师费,收费时信哲旦旦的告诉原告肯定能胜诉,然而仲裁立案后,徐培国不但不帮原告,还勾结被告,对被告的无理请求给予支持,多次劝原告撒诉,撤诉后他还说不退律师费。目的是替被告控制原告。

一审中的调换诉状,二审中的伪造委托书,无权代理中故意做伪证,帮被告,,坑原告,徐培国另有企图,他的所有目的就是要原告败诉。

使人想不通的是;这个自称当了二十年法官,又是多年老律师的他,是什么力量至使他竟连职业道德而不頋,干出丧失天良,丧失人性的卑鄙无耻的下流勾当。又是什么强大的力量扭曲了懂法的老律师灵魂和法律这座天秤?

普若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徐培国为了不正当的目旳,作出了有损于原告利益的亊情,同时也蔑视了法律的尊严和破坏了法律的正常工作,扰乱了司法公正。

为此本人认为;徐培国律师己经丧失了一个律师应有的职业道德,不配作一个合格律师,如果让他的这种行为继续发展下去,将有损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形象,有损于律师这个职业队伍的纯洁,不利于国家法律公开,公平,公正,工作的正常运行,有损于法律的尊严,有损于人民的利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为了维护社会公德,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行为给予制裁,纯洁律师队伍。

2009-5-20日

【一个企求法律公正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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