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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一般几年办房产证,拆迁安置房几年能办房产证

城中村改造 作者:铁梦兰 2022-11-08 12:40:03

今天给各位分享拆迁安置房一般几年办房产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安置房几年能办房产证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安置房几年后能拿到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一般五年后拿房产证。若是被安置人获得的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种房子五年后拿到房产证;若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安置房一般几年可以拿到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一般要5年才能拿到房产证。

拆迁安置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拆迁安置房几年拿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房产证可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办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拆迁而建设的中低价位商品房,或者配套商品房。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安置人获得这类配套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取得所有权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种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安置或购买用于安置的低价商品房。《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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