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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最怕什么,拆迁办最怕什么单位

拆迁 作者:宛新荣 2022-11-23 00:04: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拆迁办最怕什么,以及拆迁办最怕什么单位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对付拆迁办? 对付拆迁办的一些方法

必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

必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

二、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

七、暴力拆迁“强迫交易”的法律后果

笔者曾代理过一件众多被拆迁户提起的第三个诉讼(打三个官司共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状告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行政诉讼第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

八、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

九、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这篇文章,想必会引起拆迁人、开发商甚至地方政府的痛恨,但是,基于目前拆迁法规违宪问题迟迟不解决的现状,为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合法权益,笔者撰此文,试图为被拆迁百姓争得更多的谈判筹码,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请问有哪些好的办法对付拆迁办啊?

咱们应该用正当手段

先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 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利

不要和国家机关翻脸之类的 会亏的

面对强势的拆迁办,我该如何维权

利用法律的保护合法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办最怕哪个部门

最怕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采取和直接管理的政府部门沟通,是最有效的投诉办法。

拆迁办最怕什么人

现在拆迁所最怕的就是钉子户,或者是那些总是冒着生命危险拒绝拆迁的人。此外,拆迁办还害怕的人有:

1、害怕抬高物价的人。这类搬迁户的条件是水涨船高。

2、一个多变的人。这种人一时有想法,说不出来。开发商不知道他想要什么条件。

3、枯萎的想法很大。开发者有千言万语,他有一套规则。没有绝对优势是不动的。

4、害怕有背景的人。俗话说,宫中之人易做事。如果有人是朝代的官员,他想要一个价格。开发商不能讨价还价,不敢招惹,不敢给。西城区有四合院。原来,老者是中枢。虽然他已经不在了,可他还是不敢招惹他。

5、害怕组织能力强的人。有一种人是天生的组织活动家。只怕他长在胡同里是不能下葬的。当他遇到拆迁,他变成了一个积极分子,组织大家一起看钱!

6、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混蛋”。开发商跟他谈政策和法律,说他不明白每平方米给了多少钱。

拓展资料:

1)拆迁办怕耽误时间。当然,开发商的拆迁时间越短越好,因为随着时间的延长,会有一些变数直接影响开发商的经济效益。比如政策变化、金融利率调整、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等,都可能给开发商带来致命打击。

2)拆迁办害怕信息泄露。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会进行黑箱操作和私下交易。许多行为是开发者不能也不愿透露的“商业秘密”。一旦信息公开,开发商将在拆迁中处于被动地位。无数经验证明,钉户可以在拆迁中取胜,这无疑是通过信息公开抢占先机。

3)拆迁办担心被拆迁户的期望值会增加。开发商在拆迁中惯用的伎俩,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压制拆迁价格预期,从而形成拆迁的低成本策略。

4)拆迁办害怕被动的谈判立场。在拆迁拆迁过程中,很明显他们的地位是被动的。如果他们不能通过有效的手段改变这种被动的状态,他们的拆迁就会充满阻力。

拆迁办最怕拆迁户什么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双方离不开一个利字,被征收人势单力薄,弱点较为明显,而有人力、财力、权力支持的征收方,虽然占据着绝对主动的地位,但也不是一点破绽都没有,征收方都有哪些弱点:

弱点一:怕拖时间

时间就是金钱,尤其是在商业开发中,拆迁的时间对于开发商来说当然越短越好,因为时间的延长,将会出现一些变数直接影响开发商的经济效益,例如,政策变动、工人薪资上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等都可能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

弱点二、怕信息公开

在征地拆迁中很多信息都是不对等的,征收方只给我们看他们想要展示的部分,而更多与被征收人密切相关的文件却不予公开。征收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补偿标准的制定是否与周围实际情况一致等等,这些关键信息往往被开发商称为“商业秘密”不对外公开。

但我们万典律师办理的很多案件中,拆迁户最终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大部分都是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占据主动权,为以后案件的顺利进行铺平了道路。

弱点三、怕专业的律师

征地拆迁原本就是一件具有一定复杂性的工作,因此在拆迁维权时也有比较复杂的程序。拆迁律师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对于这些程序的了解,给被征收人的这起案件安排最合适的维权步骤,在不同的程序里达到不同的目的。

在多年征地拆迁案件的办理中,万典律师发现,很多被征收人到了房子被拆了,信访多年得不到解决才想到了请律师,这是一个误区。拆迁案件与一般社会事件并无两样,事先采取行动进行预防,比最后亡羊补牢要有用的多。尤其是因信访而导致错过了诉讼时效,律师也爱莫能助。

当然拆迁律师也分很多种,征收方其实并不害怕本地的律师,因为当地律师受当地政府的制约,即使有能力但也不敢放开手脚和政府掰腕子,所以如果是打征地拆迁的官司,这种“民告官”请律师还是建议请外地专业律师团介入效果更好。

弱点四、怕事情闹大

现如今都是2020年了,科技发展非常迅速,手机等工具几乎人手一部,以前开发商拆迁时经常会动用暴力进行拆迁,那时候媒体等并不发达,一旦出事开发商也可以凭借人力、财力将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现在被征收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拍个视频,发到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上,一旦开发商还不知收敛,大肆采取暴力手段强拆乱拆,这些视频、图片被曝光到网上,到时候谁也保不了。

所以现在拆迁经常讲究一个“和谐拆迁”,有什么话坐下来好好说,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就采取法律手段,尽量不把事情闹的太恶劣。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了解了征收方的弱点,在拆迁时被征收人就可以有针对地作出决策,与征收方协商谈判时做到游刃有余,争取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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