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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整体搬迁政策吗,2018年搬迁政策是什么

拆迁 作者:闵飞翼 2022-11-18 23:13:01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家有整体搬迁政策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18年搬迁政策是什么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政策性搬迁规定

法律分析: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央对农村搬迁政策是什么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土地资源是寸土寸金了,而对于农民来说,最关注的也是拆迁时自己究竟能获得多少拆迁补偿款。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调整,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趁早了解清楚。

1.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不同

农民朋友们首先要搞清楚的事情就是,自家的土地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拆迁时是由农民的土地性质来决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的。其中耕地在内地的平均补偿标准在4669元每亩地,而沿海则是12万元每亩地;林地在内地的平均标准标准在每亩地1.5万元,沿海则是11万元每亩地;农用地的平均补偿标准为每亩地5.4万元-15万元。

2.房屋拆迁补偿款的组成

房屋拆迁补偿其实是由房屋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三个部分而组成的。其中房屋补偿费值得是在房屋拆迁时,国家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造成损失的一种补偿,而补偿的数额要根据房屋的占地面积和新旧程度来计算。奖励性补偿费则是指的那些在房屋拆迁时,自愿放弃国家分配的安置房,从而选择货币来进行补偿的农民。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大家一旦选择了有偿退出,那么以后也不能再申请土地或是宅基地了。最后周转补偿费值得便是农民在房屋被拆迁后,需要重新找房源来供自己居住,而这在这期间农民所需要花费的房租就是周转补偿费了。

3.拆迁补偿核算方式

我国2020年最新的拆迁补偿核算方式,基本上都是按照面积来进行补偿的。当然也有按户来进行补偿的,但相对面积补偿的方式来讲,按户补偿的标准和具体金额并没有那么准确。所以大家的房屋如果即将面临拆迁,那么就一定要提前搞清楚拆迁补偿的核算方式,否则很容易使自身的利益受损。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村集体成员享有的权利,只有本集体成员享有,非本集体成员无权取得,宅基地用于分配给村民使用,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任何单位、个人不能非法租用、占用,非本集体之外的人或单位和百姓签订的购买合同都属于无效。

国家拆迁政策2022

一、什么是征地?什么是征地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什么是拆迁?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

三、我国国家征地拆迁最新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国家关于拆迁的最新政策

我国现阶段的拆迁政策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的拆迁补偿数额,并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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