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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房屋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

拆迁 作者:绍凡灵 2022-11-16 12:18: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以及房屋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时房屋拆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拆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你好,房屋拆迁应当要注意拆迁补偿合不合理,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征收方有没有先拆后补等行为

房屋拆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平规则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迁案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

法律分析

关于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计划,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修改意见的情况。如果由于旧城区重建需要征用房屋,且大多数被征用人认为征用补偿计划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足额到位,存入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税收政策、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平规则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迁案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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