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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强拆者灭门,强拆者被杀

拆迁 作者:依田然 2022-11-04 23:28:02

今天给各位分享把强拆者灭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强拆者被杀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王一傅演的电视剧(王一博3年前拍的剧终于播出)

说起2020年暑期最热门的国产电视剧,悬疑剧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前有《失踪人口》和《十日游戏》收获开门红,后有《隐秘的角落》把悬疑剧的热度推至顶峰。到了8月中旬,3个平台分别又上线了三部悬疑片。

而在悬疑剧神仙打架之间,却有一部“超能力”题材的电视剧引起了老灰的注意——

《我的奇怪朋友》

《我的奇怪朋友》是由 尔冬升 首度担任监制, 刑潇 执导, 王一博、张逸杰、王萌黎、张楠、肖旭 主演的一部青春校园奇幻剧。

《我的奇怪朋友》原名 《超凡天赋》 ,早在3年前,这部剧集就已开机。

它的开机时间甚至比让王一博大火的 《陈情令》 早5个月,但这部剧最终却在《陈情令》杀青之后近两个月才拍完。

而此间剧集更是遭遇了“ 影视投资骗局 ”风波,深陷 资金链断裂 的窠臼。

到了2020年8月,历时三年几经波折的《我的奇怪朋友》才终于和观众见面。

《我的奇怪朋友》讲述一群年轻人在拥有了超能力之后在克服困难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成长和蜕变的故事。

少年蔚逸晨(王一博 饰)因为触碰了外星陨石,获得了隐身、瞬移、读心术、预知未来、释放雷电、隔空取物 六种超凡天赋 。

得到超能力的蔚逸晨能力暴动,无人可近。

在国内顶尖基因学者刑教授的帮助下,他的能力得到了控制,并远走他乡,在一个有稳定磁场的地方住了下来。

刑教授去世后 ,因为一次意外变故,他的超能力忽然消失了五种 ,仅剩的最后一种读心术也需要对施展目标摸脸才能发动。

而刑教授十几年来关于他超能力信息研究记录在册的一本笔记本也在他昏迷后了无踪迹。

他决定通过笔记本找回自己身上发生变故的原因,他沿着线索一直找寻,最终发现偷走笔记本的人很可能在一个地方——临州大学。

于是他便办理了入学手续,在大学里开启了他的摸脸探案。

摸着摸着摸到一个女孩南若一身上,还把人姑娘摸得想入非非。

可惜蔚逸晨是个不解风情的呆子,一心只想着寻找线索。

接着蔚逸晨渐渐的发现 他的超能力被分散到了其他五个大学生身上 ,而南若一就获得了其中一种“释放雷电”。

而大学里仰慕南若一,把蔚逸晨视为情敌的端木浩分得了他的预测未来的能力。

与此同时,那帮获得了笔记本的觊觎于他超能力的团伙对他虎视眈眈。

于是蔚逸晨开启了对“奇怪朋友”们的征集,展开了与心术不正之徒的对抗。

《我的奇怪朋友》开播后,在24h内成为播出平台飙升榜第一,热搜榜及青春榜第二

打开豆瓣一看, 评分更是清一色的四星、五星 ,大多是鼓吹剧集好看的,那么剧集真的有这么好看吗?先来说说《我的奇怪朋友》的优点:

1.节奏紧快

剧集的节奏很快,开局直接就是一场“强拆”引起的打斗,同时在打斗中倒叙回顾了男主的来历以及超能力的来源。

接着就是相关角色的进场,反派直接是强拆者的草包儿子,因为实施强拆捡到了笔记本,意图籍此翻身。

冲突,人物,一个个接踵而至,剧集的G点一直保持在一个高度 ,所以观众可以一直刷下去而不显得乏味。

2.笑点密集

而作为一部喜剧向青春剧, 《我的奇怪朋友》的笑点相当密集 ,正派和反派的人设就很“喜剧”。

王一博这次挑战了一波喜剧,他饰演的男主是个智商很高,情商为0的家伙。

失去了超能力的男主不是在挨打,就是在挨打的路上。

为获取笔记本的信息,在学校里一言不合就摸脸读心,结果显而易见,被赏了一个耳光。

反派三人众也让人印象深刻。

两个小弟的人设是喜剧最常见也最好用的一个构思“ 没头脑 ”和“ 不高兴 ”,一个逗一个捧,经常闹出乌龙。

而“没头脑”的演员为了制造节目效果也非常敬业,分分钟用头破门。

而他们的老大则是一个草包二世祖,首先这位角色的饰演者就长得颇为喜人。

其次他还有脸盲症,一不小心就把手下认成男主给电了,有种突如其来的滑稽。

接着来说说剧集的缺点:

1.设定俗套,审美有些过时

《我的奇怪朋友》的设定其实并不新奇,片中的六种超能力,在 《X战警》 中可以找到每一个相对应超能力的角色。

读心术——教授,隐身——夜行者,释放雷电——风暴女,瞬移——红魔鬼,隔空取物(或者念力控物)——凤凰女,预知未来——哨兵。

而《我的奇怪朋友》看起来就像是 国产的《X战警》,并在其基础上加入了校园和青春的元素。

其实刚开始看到剧集简介,以及看片头曲的动画超能力镜头时,老灰对剧集中的超能力还是很期待的。

可惜到了正片中, 剧集对于超能力的应用更多的是一种概念化的施展 ,没有用上什么黑科技和特效。

此外,剧集从开机到播出花费了近三年的时间。

对于这一类电视剧来说,杀青后迟迟不播 并不是一件太好的事情。

时间越长,当时新鲜好玩的梗在现在看就会过时,并且用现在的审美去审视当时的服化道也有些差异。

2.逻辑不严谨,悬疑部分羸弱

上面说了剧集有个节奏轻快紧凑的优点,为此剧集在细节上付出了一些代价。

正常来说剧情的发展需要有条不紊的打磨和推进, 剧集为了更快的交代人物的进场和制造冲突,放弃了部分逻辑性的严谨。

比如男主的学校,没有上过高中的男主轻易的就办理了入学。

而反派三人众同样可以随意的出入学校,并且在校内袭击学生。

而 主角团角色的进场很多也都是剧情需要的“乱入” ,比如南若一和拥有隐身能力的阿福的出现就不太有条理。

其实从剧中不难看出,导演有些想挑战悬疑成分的野心。

但可惜剧中的悬疑部分有些羸弱 ,正反派的对抗就如反派黑板上的这个人物关系图,两个字,清浅。

包括一出现就要献唱“粉红色的回忆”的隐身能力者阿福。

剧集特地用了偏惊悚的配乐和暗镜头,意图营造一种悬疑的气氛,可是最终呈现的效果有点尬。

此外,老灰看到了不少讨论演员演技的声音。

目前看来演员演技算是不尬的水平,对于一群新人演员来说算可以了,但如果要硬吹演技的话,就有点夸张了。

总的来说, 《我的奇怪朋友》算是及格以上的一部剧集 ,笑点密集、节奏紧凑,不带脑子当个沙雕下饭喜剧看看还可以。

但要是严格来看的话,剧集有不少地方都经不起推敲考量,评分还是有点虚高的。

本文系青石电影原创内容,未经授权请勿以任何形式转载!

对于强拆制度该如何应对?

强拆者依仗着什么

——中国拆迁制度变革20年

文/王才亮(著名拆迁实务专家)

中国的拆迁制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法律制度,它本身应当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而不是过去大家所理解的民法范畴。如今,这种在政府主导下强令老百姓搬家的制度,成为急需依法废止并重新设立的制度。

拆迁制度的三阶段

中国的拆迁制度出现的标志,是1991年3月22日公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此前一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城市规划法》,为了确保《城市规划法》的实施,产生了它的配套法规,也就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实事求是地说,诞生于20年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太多非议。它的制订背景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有了一定财力,需要通过拆迁加快从“文革”以来停滞不前的城市和住房建设,同时通过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和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来拉动内需。这个“条例”出台时,里面有两个十分关键的字,就是后来日益被淡化的“安置”二字。这个“条例”的补偿原则是根据被拆迁人居住人口,按照人头给予补偿“安置”。而当时拆迁的主导力量是政府,拆迁人多是当时的城开公司、房开公司,大部分是政府直属企业。当时,政府在拆迁中是亏本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拆迁就受到了

公众欢迎。这是中国拆迁制度的第一个阶段。

但是,上述局面好景不长。由于拆迁带来的房地产开发包含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导致国情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个变化一直延续到今天,就是中国有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开发商。上世纪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行,其中的房屋制度改革,从过去国家全部承担房地产的建设和开发,转变为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加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建设,由此许多国有房地产公司改制,由在改革开放的第一波浪潮中发展起来的商人们买下。再加上新成立的房屋开发企业,形成了一个新群体开发商。开发商在立法制度上,赢得的第一个战役,是1994年出台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由此,中国拆迁制度进入第二个阶段。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一个非常蹊跷的规定,就是住房建设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从那一天开始,全国的单位和个人丧失了建房权,住房建设成了开发商的特权。从此,中国的住房建设被开发商垄断,拆迁方向也因此改变了。到了1998年,随着《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国的房地产制度基本建立。

在上述制度下,形成了三个垄断特点——

第一个垄断,是土地的公有变成了政府所有,由政府对土地市场一级垄断(现在延伸到二级市场的垄断)。政府垄断土地即政府通过土地的出让来谋取土地出让金这一巨大的土地级差,从而弥补财政的不足。

第二个垄断,就是开发商垄断了住房建设。老百姓没有自己建房的权力,单位有钱也不能自己建房,只能购买开发商的房子。开发商垄断了住房建设,意味着垄断了住房价格的话语权,买房人、被拆迁人,成了弱势群体,永远和它处于不对称的状态。

近几年随着情况的发展,形成了第三个垄断,那就是大开发商垄断了住房建设的话语权。政府招拍挂的面积越来越大,设置的门槛越来越奇怪,其结果是剥夺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平等自由竞争,小的开发商没有资格参加竞争,而且随着土地招拍挂的猫腻越来越多、水越来越深,具有官方背景、权力背景的开发商,越来越频繁地在全国各地拿地,形成了对房地产市场更进一步的垄断。

由于上述三个垄断,中国房价失控——失控的背后是暴利。

为了利润最大化,开发商在登上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后,就不太愿意按照老的拆迁制度进行公平的补偿安置了,从而推动了拆迁条例的修改。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305号令,对《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并于同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条例修改了什么呢?

首先把原来的“补人头”改为“补砖头”。过去是按照住房人的居住条件、居住人口来解决补偿安置,现在是按照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的市场估价,意思是房子值多少钱我补你多少钱,但这里有一个巨大的漏洞,它不是以市场的真实交易价格为标准,标准是以市场估价。

第二个修改,加大了行政裁决和执行的力度。修改后的新规规定,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申请裁决。可怕的是,虽然规定对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但是规定不影响执行。

第三个修改,取消了房屋使用人的被拆迁人地位。这一做法虽然可能降低拆迁成本,但打乱了拆迁法律关系,闹出很多笑话。例如,国有企业、机关使用的房屋,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拆迁谈判找所有者还是使用者?搬迁和补偿找谁?又如,房屋的承租人也是使用人,拆迁时能回避他们的合法利益吗?

现在全中国有20%以上的人(被拆迁人及其亲人)经历过拆迁,尽管有这么巨大的人口,但无论在人大还是国务院,在制订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地方没有明确的话语权。相反,开发商不仅有代表,还可以找代言人,从而拥有较强的话语权。

修改后的《拆迁条例》实施以来,开始进入了中国拆迁制度的第三个阶段。这个一直延续到今天的阶段,就是人民群众以生命和鲜血来反抗拆迁制度,反抗对财产的剥夺,同样也推动了这个制度的不断变化。

从2003年的翁彪、朱正亮等,到2009年11月成都的唐福珍、北京的席新柱等人,也包括这期间反抗拆迁的苏州的马雪民、本溪的张剑、大连的周颖智等人。民众在面临暴力拆迁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或是自焚,或是对那些实施暴力拆迁的个别人实施了反抗。这些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悲剧,印证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道理。需要反思的是:谁把兔子逼急了?

废除拆迁制度的三次浪潮

为了废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而改变整个拆迁制度,近年来先后掀起三次要求废止和修改《拆迁条例》的浪潮。

第一次浪潮以修改宪法为标志。2003年,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修改。这个修正案有两个亮点,一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二是国家进一步强化了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宪法修正案(建议稿)》在一定范围公开之后,民间希望《拆迁条例》尽快修正。加上这期间发生了翁彪、朱正亮等自焚抵抗拆迁事件,国务院发出了国办发(2003)第42号文,希望规范拆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内掀起第一波废除《拆迁条例》的浪潮。杭州116位公民联名给中央写信,要求废除《拆迁条例》,全国人大领导给予了足够重视。

这本是一次很好的机会,但是在专家学者论证时出了问题。专家论证意见认为,《拆迁条例》是《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可以收回公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既然都收回使用权了,房屋当然可以拆迁了,所以《拆迁条例》不违宪、不违法。这样就错过了一次中国拆迁制度通过行政机关来自我完善、自我调整、自我改革的绝好时机。

第二轮浪潮来自《物权法》的制订。2005年,《物权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按照《宪法》的相关规定,越过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征收单位、个人住房的,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在法律上是一个突破。在这期间有了第二波浪潮,以《物权法》为依据,要求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个阶段从公民上书,到国内外1000多家媒体、2000多位记者关注重庆钉子户事件,掀起了第二次修改《拆迁条例》的高潮。

这次从2007年2月到8月的浪潮,以公民的胜利为结局,标志是2007年8月24日,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理由是《物权法》从10月1日执行,而《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将停止执行,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制订《城市拆迁管理办法》。这是最高级别官员首次公开承认《拆迁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承认《拆迁条例》违反《立法法》的规定。

2007年春节过后,建设部开始起草《征收条例》。起草工作完成后,国务院法制办和建设部于当年5月将草案发到全国的建设厅征求意见。在这个背景下,后来出台的条例(草案)更多吸纳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意见,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变成了《拆迁条例》的翻版,无非是“拆迁”变成了“征收”。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否定了这个草案。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次毫不留情地打回一个法规草案,是很少见的。

此后,有些地方政府在新的《征收条例》将取消商业拆迁的背景下,加快了步伐,加大了拆迁力度,由此又引发了一系列拆迁血案。2009年11月,四川成都发生的唐福珍事件,北京海淀区发生的席新柱事件,都是公民以生命和鲜血抵抗拆迁。这时,北京大学的五位教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就此掀起了第三次修改《拆迁条例》的浪潮。

五位教授的联名上书,作为对中国法制的贡献将会载入历史。但到目前为止,这个浪潮还没有过去,《拆迁条例》还没有彻底废止,这场争论还在延续。

影响拆迁制度的几类重大案件

在上书和媒体关注之外,典型案例对推动拆迁制度的改革和进步,作用也很重要。

中国拆迁的第一大案,应是湖南的嘉禾事件。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嘉禾事件处分了5名县级官员,不是因为他们的贪污腐败,而是因为他们的违法行政,用公权力进行拆迁,搞连坐、株连。“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是湖南嘉禾县的拆迁口号。2004年6月24日,国务院做出决定处理嘉禾事件,法律意义在于,告诉大家政府用公权力进行拆迁,损害群众利益是不合法的,是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尽管现在很多地方还在这么做,但是嘉禾事件树立了一个标准,人民政府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用公权力去搞商业拆迁。

第二类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是从翁彪到唐福珍等一系列自焚案件。我不赞成自焚的做法,但不得不承认翁彪等人是为了自己的家人敢于牺牲。南京市民翁彪是个残疾人,他用自己的房子开了个小店作为全家的生活来源,给他的补偿不足以买新的房子,他一家人就断了生计。翁彪以自己的死亡和拆迁办有关人员的负伤,换来家人的生计。

我一直提醒我所有的当事人,对政府的违法行为一定要不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该起诉的就起诉,尽管可能败诉,但是表达了自己的不同意。但是,唐福珍没有去诉讼。2007年,政府依据《城市规划法》对她的房子下达了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唐家提出的行政复议没有见效,就放弃了。当地政府说这不是拆迁,而是拆除非法建筑。理由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本村村民不得在农村建房,所以唐家是暴力抗法。其实,该案所谓的拆除非法建筑,是不成立的。第一,唐福珍的建筑建于上世纪80年代,那个地方当时是农村,《城市规划法》是不适用的,不需要乡级以上的规划部门发规划许可证。第二,此前成都市委市政府有文件规定为了发展村级经济,鼓励市民到农村建房投资,只要村委会签了合同,就视为合法建筑。唐福珍一家去了城市,村委会将他们请回来建房,而且有乡政府的批准,房子怎么成了非法建筑呢?即使依据《城市规划法》将唐家的房子界定为违法建筑,责令其限期拆除,当事人不拆,也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而不是由城管强拆。

第三类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是以辽宁本溪的张剑案为代表的以行动来反抗非法拆迁。张剑案十分具有典型性。这关系到当自家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公民是否有正当防卫的权利。通过这个案子,使公民捍卫自己财产的防卫权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从而在法律上形成一个判例,支持老百姓依法行使自己的防卫权。西方的谚语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其实我们的刑法也是有规定的,非法侵占他人住宅是要受刑罚制裁的。

一系列的拆迁血案唤起了全社会对拆迁的关注,唤醒了一大批文化人的良知,倒逼了拆迁制度的改革。

第四类,是我们一直关心但社会关心不够的非住宅即企业被拆迁的案件。中国的拆迁制度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大家对住宅拆迁关心,但对非住宅拆迁不太关心。非住宅拆迁的补偿中,也是按照评估价格来补偿,是补偿看得见的财产损失。但是,政府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老百姓都买完了房子,这个国家靠什么来生存呢?国家应该靠的还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中除了房地产之外的金融服务业、旅游业等。房地产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绝不能是支柱产业。美国不将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而是将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是建筑业创造了财富。房地产业本身不给社会创造财富,所以不能单靠开发商不断炒地、政府不断卖地来维持社会的运行。

福建省有一个好规定,对企业进行拆迁的,除了要给财产评估损失作为补偿之外,还要将这块土地出让收益的50%以上给被拆迁企业,使其能发展生产。我们希望,这个经验可以推广到全国。

对于住宅改成非住宅,在2003年国务院42号文已确定给予适当补偿,但给多少是适当没有明确,引起了许多矛盾。从“拆迁”发展到“征收”,条例的规定是否科学关系到能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关系到社会能否长治久安,民族能否繁荣富强的大事。

2009年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但是各地政府依旧热衷于拆房卖地,有的城市已经将2006年竣工的房屋视为旧房而列入旧城改造范围。

所以,要真正维护公民的房产权,终结拆迁引起的悲剧,仅修改或废止《拆迁条例》是不够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许多谬误是当前拆迁矛盾的源泉之一,而非全部。当前,不仅仅要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而是应以对整个拆迁制度进行修改作为突破口推进房地产制度改革。我认为,尽快要做的事有三件:

第一,废除现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而制订符合《宪法》规定的不动产征收法律法规。按照《宪法》、《物权法》的规定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底消除地方政府通过拆房卖地牟利的渠道。如果仅仅是废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不能改变目前拆迁扰民的状况。

第二,真正做到让人民在政策和法律制订、官员选拔任用上有话语权、监督权。干部的权力受到制约,就能减少拆迁扰民现象的发生。依法保护群众的正当防卫的权力,遏止暴力拆迁蔓延的势头。

第三,坚决废止土地财政和“政府经营城市”理念。这就需要在“精兵简政”的同时改革财税制度,使基层政府减少财政压力带来的拆迁冲动。

太谷张家庄杀人案

孩子们是无辜的,这不假,但是只能怨他们的父母!自从当上村长以来,村长为村里面做了多少好事儿,那是村里面有目共睹的!不就是要翻新一下他家旁边的厕所么,大家都同意。本来是造福于民的事儿,但是夫妻两个就是不同意,在两个夫妻吵完架后,跑回家把自己孩子,老爸老妈杀了以后,跑到村长家把村长父亲杀死,村长以及其妻子和老妈受重伤!还有脸在自家门口写上怨!真不知道你们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更不要脸的是还不承认是自己杀人,说是有蒙面人干的!哎。。。天理难容啊!脑袋一定是被门挤了,而且很严重,要不然不会这么不分真伪,人在做,天在看!多说的都是眼泪!

有哪些骇人听闻的农村恶性案件?

从1988年11月到1993年8月五年间,此人在十里八乡共强奸16人,杀死2人。

大案发生,震惊十里八乡。警方急忙启动办案程序。在案发地周围八个乡村逐一排查,数月过去,案犯就跟消失了一样,泥牛入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时间到了盛夏,七月流火。19日,同村女青年罗某从娘家回婆家途中被歹徒拖进青纱帐,用其长筒袜绑缚强行将其奸污。同年同村发生两起大案,一时间人心惶惶。谣言满天飞。警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

通过细致分析。侦查员惊讶的发现,从1988年起,周围多次发生过相类似的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而且警方还给犯罪分子画了一个大概轮廓。

作案时间——均在天刚黑和晚饭后。

作案对象——均是过路的单身妇女。

作案地点——均选在野外路边易于脱身的地方。

案犯年龄28—30,不超过35,身高一米六八左右,不超过一米七五。侦破范围渐渐缩小。

就在 警方紧锣密鼓的调查时,嫌疑犯如同公开挑衅一样,再一次作案,这次的受害人是一个18岁的小姑娘,姓王。而时间已经指向了1991年1月16日。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又是一年春来到。犯罪分子一如既往的嚣张。

警方万分焦虑,时间拖得越久,将有更多的人受害。此时离柴某遇害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狡猾的歹徒依然藏头露尾,不见踪迹,且又有几名女青年受到了侵犯。歹徒如同一个得意洋洋的魔鬼对警方露出了青面獠牙。让警方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

为今之计,除了守株待兔别无他法。

1993年11月13日夜。派出所1民警带领2位治安员,在汉凌路上蹲点守候时,猎物出现了,此人悄悄跟在一年轻妇女后边,3人跟了上去。当歹徒准备下手时,三个人立即将其抓捕归案。

后经技术人员提取嫌疑人的血迹化验和物证检验,认定特大系列强奸杀人案的案犯就是他——雷显忠。

上世纪80年代末一个秋天的子夜,风凉嗖嗖的,只有半轮残月悬在天上,默默注视着寂静的山村。突然,街道上出现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他蹑手蹑脚走到一座临街的二层楼前,将一个包袱状的东西,放在靠右边的墙根下。遂划着一根火柴,借着火柴发出微弱的光,可看见这个黑影带着头套,只露出两只发亮的眼睛。伴随着导火索发出“呲呲”,这个黑影迅速跑开,不一会儿,就传出震天动地的一声巨响,顿时划破夜空的宁静,那右边的一堵墙几乎被炸塌。整个村庄的人都惊醒了。很快,靠近二层楼那几户农民,纷纷穿上衣服跑出来,大家不约而同的惊叫起来:村长家的房子被炸塌了。(那时农民家里没有有线电话,更别说手机了。)于是,有人就跑到村委会打电话报警,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一辆警车拉着刺耳的警笛声就开进村里……

救人要紧,大家七手八脚清理着炸塌的墙,没多久,便发现躺在床上三具血肉模糊的人体,用手一摸,早就变得冰凉了。死者正是村长夫妇和他们八岁的儿子,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灭门爆炸案,所幸的是村长女儿因为读书住校而逃过一劫。第二天,市刑警队就进驻村里,对现场进行了进行了仔细勘察,但晚上救人的群众太多,现场早就被破坏了,刑警没有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刑警对村里展开地毯式的摸牌,凡是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的男子都一一进行仔细询问,重点是跟是那些跟村长有过节的人,但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刑警也有些困惑了,犯罪嫌疑人能准确得知村长一家人晚上睡在哪里,肯定是熟人作案,为啥查了半天会一无所获,是不是侦查方向错了!刑警再次对18岁到60岁的男子进行仔细梳理,很快,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就进入警方视线,这个人叫于有德(化名),今年50多岁,是村长没有出五服的大哥……在刑警强大攻势面前,于有德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交代自己预谋已久,处心积虑炸死村长的计划。

原来,于有德在煤矿干过十几年,那时的枪子炸药管理很不严格,于有德就悄悄偷了些炸药回来 ,准备到河里炸鱼玩。于有德有两个孩子先后到了娶媳妇的时候,却因为兄弟俩挤在一个院子里,婚事就一拖再拖。于有德几次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眼看比自己申请晚的村民宅基地都批下来,他的宅基地申请如泥牛入海,毫无消息……于有德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不懂得也不会贯通之术,只是觉得自己申请宅基地是理所当然。于是,他多次找到村长理论,村长总是以他“不符合申请的标准”为由,把于有德怼回来……老实巴交于有德说又说不过村长,打又打不过人家,只能在家抱着头生闷气。

郁闷在心中积久了,就慢慢演变成仇恨了。于有德抱着“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的思想,就把自己偷来炸药弄在一起,决定狠狠报复一下村长……最终,于有德也受到法律严惩,以故意杀人罪被被枪毙了。可惜,原本两个好好的家庭,却因为一块不起眼的宅基地问题,落得可悲的下场。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农村的,但这个案件绝对算得上是骇人听闻的恶心事件,一个小时内制造了五次的爆炸,导致108人死亡,38人受伤,这种事情你们谁见过?

笔者今天要跟各位讲述的主人公靳如超,他从小就有听力障碍,长大之后情场的失败让他心灵久久不能愈合,生活的磨难更是没有就这么放过他,磕磕碰碰,随波逐流,在红尘中挣扎,就是他生活的常态。

这一切的不如意,终于让他在有一天爆发了出来,20年前,他亲自制造了特大的爆炸案,这场灾难导致了108人遇害身亡,38人受到了轻重不等的伤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小时候生病,导致性格大变

1960年出生的江苏宿迁人靳如超,在8岁那年全家一起搬到了石家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到了石家庄没多久,父母就离婚了,父亲一走了之,只有母亲一人独自拉扯着四个孩子长大。

命运并没有就这么放过这个可怜的家庭,在靳如超9岁时,他生病了,听力慢慢地出现了问题,甚至严重到在学校同学们都笑话他是“靳聋子”。

由于生计所迫,母亲并没有这么多时间关心孩子,而因为此,靳如超开始变得沉默、不爱学习,最后更是性格大变。

一旦遇上不开心的事情他就会大发雷霆,整个人显得异常暴躁,成绩越来越差,性格越来越恶劣,最后无奈之下,只能退学回到了家中。

历经万难终成家

奇怪的是,虽然靳如超成绩非常差,但是他对 科技 类的知识却非常的感兴趣,常常是爱不释手,并且他还有个危险的爱好,喜欢玩猎枪。那时候的治安没有现在这么好,一些乡下经常会有这种猎枪存在。

在稀里糊涂中度过了自己的少年岁月,转眼间便来到了1976年,靳如超在当地的棉纺厂找了份工作,有了收入后,他开始考虑自己成家的事情。

可由于此时的他早已经堪称臭名昭著,女孩们都不愿意嫁给他,靳如超甚至用枪指着姐姐让她帮自己找对象,吓得姐姐崩溃地撒腿就跑。

1984年,靳如超终于成家了,可是他却变得比之前还恶劣,他好吃懒做,没钱了就找自己老婆拿,如此三年下来,妻子再也忍受不了,最终和靳如超离了婚。

求女友复合不成,痛下杀手

妻子的离去并没有让靳如超有所收敛,无处发泄欲望的他居然走入歧途,把魔爪伸向了陌生人,后来,靳如超因强奸罪入狱10年。

在2000年时,靳如超这个劳改犯身边居然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友,大家百思不得其解,难道靳如超真的劳改成功了吗?

其实,并非如此,这位女子叫做韦志花,她被人贩子拐骗至石家庄,并卖给了一个残疾人士当媳妇,历经千辛万苦逃出来之后“偶遇”到了靳如超,二者迅速的建立起了恋爱关系。

其实,这个“偶遇”是靳如超蓄谋已久的计划,他在路边看到了蓬头污面的韦志花,身上的邋遢和脏乱并不能彻底掩盖韦志花的容颜。

靳如超看出来韦志花的真实面容之后便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冲动,他悄悄地接近韦志花,在确定其是一个人之后便用“好心人”的身份出场,给她买衣服、带她吃饭,在这种特殊境地下,韦志花迅速的对其产生了依赖以及好感。

二人同居之后靳如超彻底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他对韦志花动不动就是拳脚相加,甚至逼迫韦志花上街去偷取钱财供自己挥霍,并且对她严加看管,只要敢逃跑,等待她的就是残酷的暴力。

直到2001年,韦志花趁着靳如超外出的机会逃到了云南老家,可没想到的是靳如超也跟了过来。

韦志花的父母不敢招惹这么凶神恶煞的人物,只好提出条件,希望可以让他知难而退:“你只要给我们6000元,人就可以带走了!”

靳如超身上根本没有这么多钱,他蛮横地给了三千块钱,便想把韦志花给抢走,为了保护女儿,老实巴交的父母发怒将其赶走。

第二天时,韦志花的父母认为已经把他赶走了,他肯定不会再来了,便安心地出去走亲戚,只留下了女儿一人在家。

可没想到的是靳如超再次登门,低声下气的哀求韦志花和自己回石家庄,韦志花知道他本性难移,不管说什么都不答应,这让靳如超大为恼火,最后在暴怒之下去厨房拿起菜刀,将韦志花杀害于家中。

虽然后面回来的韦志花父母立即报了警,可受限于当时的侦查以及 科技 手段,还是让靳如超逃回了石家庄逍遥法外。

疯狂报复,上百人惨遭毒手

此时的靳如超彻底的黑化成了一个恶魔,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对不起自己,既然可以杀一个人,那为什么不能多杀几个?

靳如超心理扭曲到了极致,他选择了用炸药杀人,2001年三月,靳如超购买了550公斤的炸药以及50枚雷管,并且将其分别埋在五处地方,开始了自己疯狂的“报复”!

2001年3月,他购买了550公斤炸药以及50枚雷管。3月16日凌晨4点,靳如超将炸药先后放置在石家庄市区5处地方。

3月16日凌晨4点16分,棉纺三厂15号宿舍楼爆炸, 此地报复目标是自己的父亲,并无人员伤亡;

4点20分,棉纺三厂16号宿舍楼爆炸, 报复目标为靳如超的邻居,最后造成93人死亡,12人受伤

4点30分,长安区一公司1号宿舍楼发生爆炸, 报复目标为前期的父母,最后导致5人死亡,20人受伤!

4点45分,新华区市五金公司的宿舍楼爆炸, 报复目标为前期,此地爆炸导致10人死亡,6人受伤,靳如超的前期幸运生还。

凌晨五点,桥东区一居民楼发生爆炸,这里是靳如超母亲生前所居住的地方, 报复目标应该是之前的邻居们,此地无人员伤亡。

一个小时之内连续发生五次爆炸,造成108人死亡,32人受伤,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的惊天大案,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虽然靳如超动作迅速无比,但警方还是在广西北海于3月23日将其抓捕归案。

面对审讯人员的审问时,靳如超语出惊人:“就是我搞得,我早就想炸他们了!”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被执行了死刑,结束了他这罪恶的一生!幼时父母离异,儿时患病导致听力障碍、青年时期好吃懒做,脾气暴躁,从这个时候起,他就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靳如超的一生,让人无比地唏嘘!

郭忠民伏法记:杀人恶魔,制造五起灭门惨案,走投无路自杀伏法 远亲不如近邻,谁知近邻确实魔鬼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会立刻帮助与你。如果有一位好邻居,那么你就会非常的顺心。

邻居会给你带来很多有用的信息和不断帮助、参与你的生活,还能提高生活质量。 但是相反,如果邻居要是很麻烦,很坏的人,需要每日的提防自己,住得也不安心,甚至有时还会瞎想。

大部分人平日里与邻居有点小摩擦也算正常,第二天看见还会打招呼,跟没发生一样。但是 在辽宁葫芦岛,有一位这样的人,他让村里的人不寒而栗,他因与邻居发生矛盾,杀害13人,在这其中有5家属于被灭门,他的名字叫郭忠民。

案件回顾

2003年2月,葫芦岛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凶手郭忠民因为与邻居刘某,郭某和张某因为蔬菜大棚占地问题产生矛盾,甚至动手,三人联手将郭忠民打伤。

因此,郭忠民怀恨在心,造成了惊天杀人事件,手持凶器造成5家灭门的13人死亡。杀人案发生后,警方立刻赶往现场。2月的天气寒冷,刚刚下完雪的道路非常的难走,当警方赶到凶杀现场时,从远处就能闻到血腥味。

在警方的眼前白色的雪地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的海洋。在通过进一步调查,这是凶手有计划性地杀人。而制造这起命案所用的工具不单单是菜刀,还有棍棒,锄头等,从13人身上发现,只要能杀人的凶器,凶手基本都用上了。

尤其是刘某、郭某、张某三人身上有明显的刀伤 ,这是凶手对他们恨之入骨。13人最小只有5岁。凶手很快被确认,就是前不久与三人发生矛盾的郭忠民。很快警察就对他进行抓捕,可是他已经逃之夭夭了。

郭忠民的人际关系

郭忠民的人缘大家褒贬不一, 有的人称他为人厚道,老实 ,对家人和孩子很好,见谁都笑嘻嘻的,有时还乐于助人。

但也有人说郭忠民爱记仇,有时你和他发生矛盾,过了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月都不理你 ,作为一名男人,心胸狭隘。总之 ,在村民的眼中郭忠民不是特别张扬的人,但是对妻子和孩子非常的好。

与邻居纠纷大打出手

凶案事发前些日子,刘某、郭某、张某分别因为蔬菜大棚问题与郭某进行争吵。现在国家对于农业扶持力度将更大,因此郭忠民对待蔬菜大棚格外用心,为了来年能有好的收成。

但是张某在郭忠民家前也盖起大棚,这让他十分不满。郭忠民找到张某理论说他的大棚挡住了自己采光,张某不予理会还说你家大棚还占用我家地呢。

其实这样的小事情大家各退一步,可是最终两人争执到了法庭,但迟迟没有说法。后来,土地政策改革,由于占地面积的关系,郭忠民与郭某 、刘某也起了争执,路过的张某也随便查了一句,就这样四人吵了起来。

随后的日子里,郭忠民越想越气,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支走,制造了这起杀人惨案。

警方抓捕

由于死亡人数多,造成的 社会 影响重大。警方发出最高通缉令,出动上百武警与警员就行地毯似抓捕,火车 站、 汽车 站等出城都所有道口都被设下关卡。

随后在各城区能住的区域搜索依然没有发现凶手的身影。警方又对大山进行搜寻,应不见郭忠民 行踪。抓捕陷入僵局时,警方接到举报,郭忠民在商场购买了一些物品,警方立刻前往他的出现地点。

小结

当郭忠民发现警方,他无路可逃, 他将买来的农药喝下,自杀身亡, 这起重大杀人案就此结束。

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摩擦,尤其是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方面,双方更是敏感易怒。无论是什么,都应该用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采用合法、合理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冷静协商思考,而不是你一言我一语,不断将矛盾激化,最终逼上绝路,害人害己。

2015年9.14日,平邑县地方镇村名张纪民在家被烧身亡,事件和当地的强拆有关!

当日地方镇东固社区发生一起火情,公安消防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火情控制后现场发现一名死者,系户主张纪民,其妻因事外出,未在现场!

因事件被人发布到网络上,按照村民说法,张纪民房屋的所在地是一个小区开发用地,因开发商和户主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村干部管某带领二十多青壮年围堵张家,暴力强拆,纵火杀人,发生火灾后有村民赶往救火,但是因为管某带领的二十多多号人阻止,无法靠近,有村民看到他们在向院内投掷石块、和装有黄色液体的瓶子,(汽油)导致院内火灾情况更加严重,消防与公安到场后这伙人四散而逃,最后大火灭掉,消防救出张纪民,发现已经死亡多时,尸体被烧的蜷缩起来,程黑炭状!

事后调查发现张纪民家房子遭遇强拆,东墙已经被挖掘机推倒,大火是村干部管某带人所放,并向院内投掷石块和汽油瓶,导致张纪民被石块砸晕在地,汽油瓶落在其附近,最后被烧身致死!现在以管某带头的多人已经收到了法律的制裁!给了死者一个公平的交代,只是留下妻儿和年迈的母亲!

在这里说一下,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息丧心病狂,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一套宅基地房子拆迁只有不到九万元的补偿,在农村盖一栋毛坯房都不止十万元,只给九万元的拆迁补偿,给谁谁也不愿意,偏偏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

女婿在院子里割猪草,岳父对着他脑袋就是一枪,见女婿还有气,岳父岳母又拿棍子朝他脑袋上狠狠打去,最终女婿毙命。

1988年,四川乐山市全福镇某山村,宋家小女儿宋秀容恋上了同村的穷小子李忠俊。尽管父母百般反对,可宋秀荣还是一意孤行要嫁给他。最终宋家老两口妥协,但条件是李忠俊做了宋家的上门女婿。

宋兴友夫妇一共生了5个子女,三个早夭,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早几年已嫁了人,如今小女儿招了赘,老两口便和小女儿夫妇住在一起,指望他们日后为自己养老送终。

一开始,一家人相处尚算和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日渐增多,最终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宋兴友夫妇和女儿女婿分了家。

分家后,老人在院里的墙角支了个台子煮饭,日子久了,墙面熏得乌黑,看着很是寒酸。然而即便这样,他们和女儿女婿之间依旧时常为小事争吵,这种情况下矛盾一触即发。

宋兴友当过兵,参加过抗美援朝,经历过炮火的洗礼,天不怕、地不怕,哪里受到了这种窝囊气,于是在2001年11月28号,便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案件发生后,宋兴友夫妇很快自首,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怜他们的外孙亲眼目睹至亲杀害父亲,自此变得沉默寡言,而女儿对他们更是恨之入骨,父亲病死狱中也不愿去看一眼。

宋秀容说,平常虽和父母吵吵闹闹,但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会下这样的毒手。对她来说,这场惨案怕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了。

关于这个悲剧,有村民说,老两口个性非常要强,与周围很多邻居都合不来,他们早就容不下女婿,但没想到会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

也有村民说,李忠俊曾用大粪泼在老岳父岳母新搭的灶台上,让老两口没法做饭,他们咽不下这口气才会下此毒手。

事情的真相已无从得知,但不管怎么说,即使女婿犯了天大的错误,作为长辈也无权断送他的生命。一声枪响,割断了三代人的亲情,这个家庭的悲剧值得人们反思!

正在营业的饭店遇到强拆该如何处理

您好,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饭店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房屋补偿、房屋装饰及附属物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用、设备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补偿,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你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被相关人员强拆饭店,最好是全程录像强拆过程,起码也要有照片和相关人员的录音,准备好证据,必要时直接依法维权,上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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