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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了法援还可以请律师吗,法律援助会派律师吗

橙子 作者:段俊才 2023-02-22 11:50:4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指派了法援还可以请律师吗,以及法律援助会派律师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关于聘请律师和指派律师的问题

一、如果觉得148热线的公职律师很好,可以聘请他吗,公职律师的收费是怎样的? 148就是各地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如果当事人认为很好,当然可以聘请他们作为已的委托代理人,其收费标准通常是按照当地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当然也可以采取协商收费。 二、好像被告如果不请律师会指派一个律师给他,原告如果不请律师会指派律师吗? 你说的“被告如果不请律师会指派一个律师给他”这是刑事诉讼中特有的规定,不过不是“被告”而是“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第三十七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可见,指定辩护是在刑事诉讼中适用。而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没有辩护人一说,只有委任代理人。所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人民法院都无权指定委任代理人的。

已经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还可以请律师吗?

我们国家的法律能够充分的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够使得每一个人都有救济的途径。当我们需要请律师或者需要其他的法律援助时,我们能够通过聘请,律师或者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援助,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在刑事领域,我们国家的法律也能够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且也能够对特定的人进行特定的规定,能够使得特定的人有更好的保护,能够使特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还可以请律师吗?已经被移送检察院的人是能够请律师的,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有请律师的权利。

我之所以认为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还可以请律师,就是因为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也有请律师的权利,即使这一个人已经犯罪,并且已经被公安机关抓捕后移送至检察院,这个人仍然有请律师的权利,无论如何,我们国家的法律都不会剥夺这个人的合法权利。

二、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仍处于未被定罪的阶段。

当然,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其实并未被定罪,如果还未被定罪的话,这个人仍然有请律师的权利,而且仍然能够请律师,即使这个人不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去请律师,我们也能够为这名犯人申请法律援助。

三、被移送到检察院的犯人也有正当的权利。

我们国家的法律已经有十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每个人都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正当的权利,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即使一个人是犯人,也有正当的权利,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够有正当的救济途径。因此,即使是犯人,也能够请律师。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

法院开庭后还可以请律师辩护嘛?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

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

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

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

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

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

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为了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

于199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17次会议通过并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修正,由最高人民法院 于2016年4月13日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已于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

法释〔2016〕7号

(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法庭安全,规范庭审秩序,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删除第二条,将相关内容调整到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三、将第三条改为第二条,修改为:“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

“法庭正面上方应当悬挂国徽。”

四、将第四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着正装:

“(一)没有职业着装规定;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三)所在单位系案件当事人。

“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五、将第五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审判人员进入法庭以及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判决、裁定、决定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六、将第六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

“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平等对待诉讼各方。”

七、将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合并,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八、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民事诉讼法院给派律师吗?

一、 民事诉讼法 院给派 律师 吗? 民事诉讼法院不负责指派律师,当事人自己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是 公诉 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聋哑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 辩护人 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律师办案流程 收案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 代理 人。当事人要求律师代理民事 诉讼 ,律师应当严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收案的条件。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案情,收集 证据 。 打官司 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审查主管与 管辖 、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 诉讼时效 ,查明是否超过 诉讼时效期间 、有无 诉讼时效中断 、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 起诉状 或 答辩状 了。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代理申请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选择恰当的时机,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举例而言,如 债务人 系外地经营户,申请财产保全可和起诉同时进行,防止对方接到诉状后转移财产。如诉讼中发现债务人官司缠身,因而有可能转移财产以及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多个 债权人 时,要抢先提出 诉讼保全 ,防止将来 判决书 无法执行。 综上所述,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因为有些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当事人自己也是无法完全对案件描述清楚的,那么此时是可以请律师的,但是民事诉讼法院是不指派律师的,如果当事人需要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援助,也可以自己 找律师 ,由律师为本案进行辩护会让这个案件比较顺利。

开庭后如果需要律师是否可以再请?

开庭后,如果需要律师是可以再请律师的,理由如下:

1、法院第一次开庭后,仍有可能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开庭。如果再次开庭的,你所委托的律师可以参与庭审,从而尽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如果庭审后法院直接判决的,则你委托的律师可以就详细地分析案情和判决,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的,你委托的律师可以代为上诉,并参加二审诉讼,维护你的权益。

当然,如果能在法院第一次庭审前甚至在向法院起诉前就请律师的,则更有利于律师从全案的角度来把握诉讼的方向和策略,也能尽可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关于指派了法援还可以请律师吗和法律援助会派律师吗的介绍到此,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答案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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