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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拆迁律师庭审现场,杨勇拆迁律师庭审现场视频

拆迁律师 作者:谷恨蝶 2023-04-01 22: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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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济南最好的刑事律师是哪位?

许海峰律师,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公司证券、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保险诉讼,房屋拆迁安置、土地征收、婚姻家庭、离婚诉讼、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等法律业务领域。

有没有拆迁补偿争取的案例,最好是提高的?

从某网站搜搜到一个案例,应该比较不错,你看看

业拆迁,补偿额从一千万到四千万,万典律师给力维权

企业拆迁补偿太亏,请律师打官司无效果,换万典律师后,一年维权补偿增至四千万,圆满解决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

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

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

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

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从媒体上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使他非常激动,因为这个案件人民法院以政府征收补偿不到位而判决撤销征收决定,首次认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补偿,岳先生经过查询获悉本案的承办律师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洲和冯凯,故岳先生拨通了万典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律师为岳先生进行了法律咨询,冯律师详细分析本案的形势并讲解了办案思路,岳先生听后非常认可,决定与万典律师事务所进一步进行接触,协商委托事宜。

2017年9月,岳先生在温州市见到了正在当地出差办案的王卫洲律师,王律师进一步分析了本案存在的问题和突破口,岳先生听了之后觉得非常有道理,当日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并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了代理关系。

调查取证、据理力争,破绽打开

万典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王卫洲、冯凯两名律师办理此案,经过研究两位律师发现,该案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间比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作出时间晚9天,这不太正常啊,因为平常政府房屋征收最难做的就是补偿安置资金到位,一般情况下资金证明开具之后,立即做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个案件怎么相差这么了这么多天?于是律师决定对此调查取证,由于资金证明是银行开具,而银行又只能给公检法提供证据,于是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可是申请之后法院没有理睬,于是律师决定再次申请,并向法院发送律师函,要求调取证据,延期开庭。

经过王律师、冯律师的据理力争法院要求被告提供银行流水,被告提供的银行流水后令人大吃一惊,原来涉案项目征收补偿资金需要补偿安置资金约1.7亿,该笔款项在开具资金证明之日打入了征收部门账户,可是开具证明后第二天又被划走了,胆子也太大了,这明显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二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规定;同时律师经过研读案卷发现该项目名为旧城改造,实际为招商引资需要,发展工业企业,属于经营性行为的需要,明显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范畴;补偿上,货币补偿虽然系规定由评估机构评估,但是产权调换上只安置土地,不可置换房屋,明显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经过研究,岳先生与律师沟通,既然补偿不合理,我们就打官司撤销房屋征收决定。

违章建筑逼拆,律师成功挫败

正当岳先生看到希望之时,突然收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岳先生的厂房属于违章建筑,限期拆除。

经过律师研究发现该处罚决定处罚对象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不久,处罚部门自知错误,决定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过了不久,处罚部门再次对更换处罚对象再次作出处罚决定,?律师经过研究再次起诉,处罚部门看到起诉状后,再次自行撤销了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审判决驳回,上诉至高院,形势改变

经过精心准备,本案一审开庭,庭审现场,王律师向法院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将自己的挂点在法庭上全面陈述并整理为书面提交法院,但是遗憾的是一审法院竟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王律师、冯律师及岳先生都感觉不可思议。

经过沟通,律师和岳先生将一审存在的错误、征收决定的违法之处一一列出并逐项提供法律依据和证据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本案在省高院开庭后,律师当指出5大问题:1、“我认为旧城改造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危旧建筑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标准进行认定,发展经济、政府招商引资不能与旧城改造相混同;且被上诉人没有纳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专线规划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责任。2、关于产权调换的问题,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不可降低,行政法规规定了应当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地方政府无权降低标准。3、资金问题,被上诉人以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申请房屋征收决定,显然存在暗箱操作;至于被上诉人所称区财政保障属于信誉担保、不属于资金到位;目前因政府资金不足、安置房无法开工建设,群众起诉、信访的案件数量很多,均是因信誉保障不靠谱、资金不到位所造成。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应由市县政府作出;且宁波国际投资公司确实没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资质,社会稳定评估应从合法性、合理性、信访风险、群众意愿等多方面进行评估,不是一个项目建设的咨询公司可以作的。5、本案不涉及公共利益且违法严重,建议依法将征收决定予以撤销,让那些明知严重违法而强行违法拆迁的地方政府有所教训,让违法者借既成事实绑架法院、绑架法律的目的不能达成,以保障法律权威、保障司法秩序。”

再次以违建逼拆,律师再次挫败阴谋

再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经过律师努力,行政处罚决定再次被撤销,截至目前,行政处罚已经被撤销了三次,彻底挫败了对方想以违法建筑为由对委托人施加压力逼迁的计划。

协调、案件圆满解决

本案开庭后,省高院法官对本案非常重视,为将本案实质性化解,主审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有协调的意愿,双方均表示可以协调。

为更好的解决争议,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亲自到事发地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协调会议上,岳先生将自己企业补偿不到位的问题一一说出,经人民法院和征收部门核对,对于岳先生企业的补偿确实存在问题,对于岳先生的合理诉求要予以解决,并现场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协调会议上在补偿补偿权益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一些细节问题尚未达成一致,高院法官离开后,地方政府继续同岳总进行协调。

最终经过约10天的沟通协调,岳先生和王律师和征收部门的代表人再次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同的是这一次进入的人民法院的调解室而不是审判法庭,经过人民法院的劝解,岳先生和征收部门均做出了较大的让步,达成了一致:政府给予岳先生较为合理的补偿,岳先生撤回在人民法院的起诉。

岳先生的合理诉求终于得以解决,征收补偿由一千多万增加至四千多万,本案圆满结案。

吴谢宇二审被执行死刑了嘛

还没有

吴谢宇辩护律师冯敏在与吴谢宇会面后表示,吴谢宇已表达上诉意愿,他将自己书写上诉状,交给律师。

此前,在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律师介绍,此案涉及死刑判决,二审必须开庭审理;不过,“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涉及死刑判决,二审料将公开开庭审理

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如果吴谢宇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什么时间决定是否受理?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勇律师介绍,上诉后法院的受理情况,需要看被告人具体上诉方式。如果是通过一审法院提出上诉,则由一审法院直接审查是否符合上诉规定,符合的一审法院应当在上诉期满后的三日内将案卷移交上一级法院。如果被告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二审法院需要在三日内将上诉状交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规定的在三日内将上诉状和其他案卷移送二审法院。

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等四种情况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刘昌松律师介绍,吴谢宇案一审已经公开开庭审理,说明此案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因此二审也应该会公开开庭审理。

二审一般两个月内审结

二审法院受理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作出判决?

杨勇律师介绍,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一般需要在两个月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四种复杂情况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后,可以延长两个月。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法批准后可以再次延长。

此前,吴谢宇案一审从开庭审理到宣判就经过了8个月时间。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21年8月26日,法院一审宣判。

本案改判可能性不大

“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此案一审披露的情况,二审很难出现新的法定从宽的事实和证据。

刘昌松律师介绍,从理论上讲,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如果二审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罪名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就应当维持原判。

有舆论认为,吴谢宇案的杀人动机一直不清晰,这有没有可能对二审判决造成影响?

“很难形成影响。”刘昌松律师认为,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犯罪,哪怕有自首这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从宽情节,也可能不从宽,例如广西百香果女孩被害案;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即使属于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也可能不从宽,例如上海杀小学生的黄一川案。“何况,杀人动机并不是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也不是法定从重从宽情节,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酌定情节。”

“当然,如果出现新的事实,例如在二审期间突然检举揭发重大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立功表现,即有可能改判死缓。”刘昌松律师说,“本案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刑法》第六十八条对立功行为作出了规定,明确表示: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死刑裁定须经最高法核准

“即使二审维持死刑判决,也必须报请最高法核准。”刘昌松律师介绍,一般案件为两审终审,但死刑案件特殊,两审后并不终审生效,还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的核准权为最高法。

刘昌松律师介绍,最高法复核死刑案件为特殊程序,主要是书面审理,也就是不开庭,但也得提审当事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一般为递交书面辩护意见,应要求也可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一般,最高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后,最高法院院长很快会签发死刑执行命令,但也有间隔时间较长的。核准死刑裁定与签发死刑执行命令之间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

最新棚户区改造政策?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扩展资料:

中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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