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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视频律师讲解环保,拆迁污染环境

拆迁律师 作者:撒烨伟 2023-03-29 15:32:11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江南平台app m.46east.com)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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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在签订征地拆迁协议时老百姓要注意哪些方面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被拆迁人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的欠缺,威逼、利诱被拆迁人在极不合理的协议上签字。签字后落入拆迁人的圈套,悔之晚矣。如何避免落入补偿协议的陷阱,今天北京凯诺拆迁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应该重点审查的事项。

一、协议签订的主体是否合法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也就是说,作为被征收人的我们,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为房屋征收部门。如果一时不慎,与村委会、拆迁办、拆迁公司等机构签订协议,那么便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以后的维权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二、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

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性质、建筑面积等对被征收房屋基本属性的记载内容、补偿安置的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一定要仔细审阅必要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内容是否欠缺。

三、补偿数额是否合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具体应该获得多少补偿,被拆迁人大概心里要有个底。首先,我们可以与周围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次,要看补偿后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保留原件

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后,拆迁人经常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或者只让被拆迁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名,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但后来或者拆迁人拒绝给付被拆迁人协议原件,或者交回被拆迁人的协议已经被修改的面目全非。因此,凯诺征地拆迁律师提示大家,一定尽量要求双方都现场签字,并要保留补偿协议的原件。

正常拆迁附近的人因为污染大阻拦拆迁怎么办

目前,各地区对于环境保护均越发重视,环保拆迁时有发生,其初衷是保护环境,但是实践中,有时候一些征收方会用环保处罚的方式来达到降低补偿额的目的,以环保促拆迁。

面对环保处罚,被拆迁企业往往不知如何应对,受到环保处罚不仅会影响合理拆迁补偿的获得,更可能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与您聊聊遇上环保处罚促拆迁,到底该怎么应对?找出行政机关违法点。

一、看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1、房屋是否位于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也是环保相关机关对被拆迁企业房屋做出环保处罚的依据之一。

在对被拆迁企业做出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是应该对房屋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而进行认定,考虑房屋地块周边是否存在大量经营主体以及荒地,结合地块的城乡规划、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来综合确定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

如果行政机关直接做出处罚决定,未对上述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则可能存在滥用自由裁量的违法行为。被拆迁企业勿听之任之,建议及时联系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是否考虑了房屋建设时间,污染物的排放等情况。

首先我们都知道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的违法行为是在相关法律规定出台前,不能依照新出台的文件来处罚以前的行为。

其次我国有些地区已有明确的环境行政处罚标准化基准及计算方法,被拆迁企业要受到环保处罚是需要经过评估和计算的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18年版)》中,对各种裁量因子、参考系数、裁量阶次均有明确的标准。各地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当地政策不同而略有不同,待拆迁企业可以查询所在地区相关标准进行了解。

二、处罚决定的作出是否程序合法?

1、是否依法进行立案程序?

也就是说哪怕环保相关行政机关要关停我们的企业,也不能直接进行关停,而是要依法进行立案程序。

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情况紧急的,可先行调查并在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2、调查取证是否充分全面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条都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充分调查取证,如检查、勘察、取样、拍照、录像等。

举例而言,如果环保相关行政机构据以定案的证据仅以一份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那么证据很可能是不充分的。

3、环保行政机关是否给予被拆迁人听证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符合听证要求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如果企业收到处罚告知书后,可以去环保处罚机关申请听证,如拒不接待,事实上是剥夺了企业的听证权利,则很可能是违法行为。

三、环保行政机关执法目的合法吗?

当被拆迁企业遭遇环保处罚时,不可默默认罚,首先要考虑的是行政机关的关停目的到底是什么,行政机关关停企业应该是为了整治环境而不是逼迫征收。

如出于征收目的,被拆迁企业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勿被关停的表象所蒙蔽,选错维权的方向。

最后要提醒您的是,如遭遇以环保处罚促拆迁的情况,很多时候,如果企业主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方会主动撤销处罚;如果不签协议,则会强制执行。如果对征收补偿不满意,不可草率签订补偿协议,而是务必联系专业律师及时对处罚决定提起法律程序,阻却强制执行,通过复议、诉讼等程序争取谈判时间、争取达到谈妥补偿又能促成主动撤销环保处罚的双赢目的。

农村的房子拆迁,怎么个补偿法

农村的房子拆迁,怎么个补偿法

我们也许听过城市拆迁,但是对于农村拆迁就有点陌生了,其实城市发展离不开土地支援,而改造城市内部土地就会花费大量的金钱,而农村土地相对比较多,自然在拆迁安置方面就会节约大量的成本,对于农村拆迁改造,自然就涉及到补偿,下面路永强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

农村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一般存在几种情形: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行政村合并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补偿。农村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是房和地的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新农村建设

1.新农村建设是指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民主表决同意,建设重新规划的新民居,拆除宅基地上房屋并给予适当补偿。此类拆迁补偿的合理标准:村民现有居住合法建筑的面积不得减少,生活水平不因此下降。

2.新农村建设不会撤销农村建制。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行政村合并的房屋拆迁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行政村合并的前提是,“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政府履行批准手续。所以,合并行政村必须事先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2.行政村合并一般要撤销两个或者多个村建制。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指村民的身份已变为城镇居民,村民的宅基地业已变为国有,但是原有土地没有经过合法的征收补偿程式。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村民原有的宅基地上房屋,应要对宅基地进行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补偿,房屋也要按照现有用途参照周边同类房产的价格给予补偿或者安置。

国家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

1.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村里再提供宅基地重新建造的方式,这时候拆迁方应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第二种情况,如果本村不再提供宅基地,这种补偿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按照本地的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进行补偿,会导致被拆迁人生活水平的下降,这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2.具体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农村拆迁的补偿标准就是这些,一旦遇到房屋拆迁,就要了解一些补偿条款,不然一旦签署协议,就很容易掉进陷阱当中,造成一些损失,这对大家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希望上述的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百度搜索中国企业拆迁专家律师网,或者直接点选qycq.,用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各地标准不一,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查询,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灵井农村拆迁房子怎么补偿

如果您的房子拆了只有房证的话,那么您除了不在享有房屋重置成新价以外,其他的补偿您都有权力要求的,像什么区位价,安置房,搬家费,周转费,提前奖,工程配合奖什么的,总的来说别人应该有的,您除了重置成新价以外,您一样能有

农村拆迁房子怎么补偿,宅基地怎么补偿

一般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给被拆迁人。

像北京就规定,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 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农村的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你好,首先镇政府无权拆迁,只有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才属于合法拆迁,其次,补偿不高,你们有权争取增加补偿款,如需帮助电话联络邢律师,邢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纠纷

农村拆迁,我有户口,没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物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

但是很多农村房租拆迁涉及房屋安置,而且安置资格大多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所以户口迁出的话可能没有安置资格。但是该有的房屋的那部分补偿还是可以拿到的

非农户口在农村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

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

关于房屋的补偿如果是在你是非农村户口可以单独对房屋部分享受补偿,但是宅基地部分补偿没有办法享受。

农村有老房子怎么拆迁补偿

我们也许听过城市拆迁,但是对于农村拆迁就有点陌生了,其实城市发展离不开土地支援,而改造城市内部土地就会花费大量的金钱,而农村土地相对比较多,自然在拆迁安置方面就会节约大量的成本,对于农村拆迁改造,自然就涉及到补偿,下面路永强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

农村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一般存在几种情形: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行政村合并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补偿。农村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是房和地的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新农村建设

1.新农村建设是指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民主表决同意,建设重新规划的新民居,拆除宅基地上房屋并给予适当补偿。此类拆迁补偿的合理标准:村民现有居住合法建筑的面积不得减少,生活水平不因此下降。

2.新农村建设不会撤销农村建制。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行政村合并的房屋拆迁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行政村合并的前提是,“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政府履行批准手续。所以,合并行政村必须事先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2.行政村合并一般要撤销两个或者多个村建制。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指村民的身份已变为城镇居民,村民的宅基地业已变为国有,但是原有土地没有经过合法的征收补偿程式。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村民原有的宅基地上房屋,应要对宅基地进行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补偿,房屋也要按照现有用途参照周边同类房产的价格给予补偿或者安置。

国家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

1.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村里再提供宅基地重新建造的方式,这时候拆迁方应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第二种情况,如果本村不再提供宅基地,这种补偿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按照本地的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进行补偿,会导致被拆迁人生活水平的下降,这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2.具体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农村拆迁的补偿标准就是这些,一旦遇到房屋拆迁,就要了解一些补偿条款,不然一旦签署协议,就很容易掉进陷阱当中,造成一些损失,这对大家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希望上述的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拆迁,拆迁补偿款怎么算的,给不给房子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哪家律所的拆迁律师胜诉高?

胜诉高的拆迁律师我感觉都在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了,之前帮我女朋友整理相关的案例看见过,这个律所是真厉害啊,啥样的案子都有,还都赢了。

关于拆迁视频律师讲解环保和拆迁污染环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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