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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提高拆迁补偿,律师如何提高拆迁补偿金

拆迁律师 作者:寻巧香 2023-03-28 05: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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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律师是否有作用

拆迁补偿不合理寻求律师帮助是可以帮您维护合法权益的。第一,利用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提供专业建议大部分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遇到拆迁,在争取拆迁补偿款时没有任何经验可言。没有经验又没有专业知识,在谈判争取拆迁补偿款时就力不从心。有些被拆迁人轻信道听途说,签完协议以后就直呼后悔。有些被拆迁户一味地坚持抵抗却没有任何有力措施,结果导致了暴力冲突甚至流血事件。而专业拆迁律师有长期的拆迁维权经验,深谙其中的游戏规则,更有专业的知识背景,能够告诉被拆迁人什么字该签,什么字不该签,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否合理,不合理有什么办法,遇到强拆这种紧急事情怎么处理等等,这就是拆迁律师在帮助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拆迁律师长期与政府打交道,更知道如何有礼、有节、有力的与行政机关周旋,才能不被对方所支配。在拆迁之初,就给予被拆迁人全方位的指导,如此一来,在整个拆迁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就会处于主动地位,心理防线也强大起来,同时具备了维权需要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第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调查政府拆迁的违法点想要提高拆迁补偿仅仅靠讲道理是不够的,还需要要靠法律的武器打击政府拆迁违法点,这样才能引起政府对被拆迁人权利的重视。因此查清楚拆迁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就很重要了。拆迁律师能够从专业角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调查,包括拆迁项目是否获得批准,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划,是否得到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批准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实施拆迁补偿的程序是否公开透明等等,而这些信息是被拆迁人很难以个人力量通过法律程序获得的。第三,对簿公堂,审查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对于多数的被拆迁人而言,因为本身社会地位存在差距,往往不敢与拆迁方对抗,再加上缺乏法律意识,对下发的文件、裁决等不知道如何处理,对拆迁方的逼迁方式也没有没经验应对的经验,使房屋遭到了偷拆、强拆。这类事件一旦发生,就不可挽回,很多被拆迁人连赖以生活的基础都失去了,一时间求告无门。这个时候就是我们所说的较为棘手的晚期维权阶段。此时,诉讼和复议就成了我们重要的维权途径。然而诉讼和复议虽然是当事人的权利,但绝不是目的。知道诉讼的必要性才能够提起适当的诉讼。如何起诉?诉谁?诉什么?都是很专业的问题。更不用说如何准备材料和证据,如何质证和答辩,如何抓住要害进行一剑封喉式的法庭辩论等等。而律师能够运用自如,信手拈来,让诉讼维权变得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第四,据理力争,在谈判桌上争利益谈判最讲究筹码和尺度,没有筹码的谈判不如不谈判,把握不好尺度的谈判容易错失良机。律师通过前期的工作取得谈判的筹码、掌握法律政策,通过专业的经验和理性判断掌握谈判的火候,准确拿捏谈判进度,进退有据,有效地弥补了当事人当局者迷的缺陷,及时提供理性建议,从而达到最满意的谈判效果,圆满解决补偿争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有没有拆迁补偿争取的案例,最好是提高的?

从某网站搜搜到一个案例,应该比较不错,你看看

业拆迁,补偿额从一千万到四千万,万典律师给力维权

企业拆迁补偿太亏,请律师打官司无效果,换万典律师后,一年维权补偿增至四千万,圆满解决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

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

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

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

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从媒体上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使他非常激动,因为这个案件人民法院以政府征收补偿不到位而判决撤销征收决定,首次认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补偿,岳先生经过查询获悉本案的承办律师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洲和冯凯,故岳先生拨通了万典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律师为岳先生进行了法律咨询,冯律师详细分析本案的形势并讲解了办案思路,岳先生听后非常认可,决定与万典律师事务所进一步进行接触,协商委托事宜。

2017年9月,岳先生在温州市见到了正在当地出差办案的王卫洲律师,王律师进一步分析了本案存在的问题和突破口,岳先生听了之后觉得非常有道理,当日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并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了代理关系。

调查取证、据理力争,破绽打开

万典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王卫洲、冯凯两名律师办理此案,经过研究两位律师发现,该案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间比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作出时间晚9天,这不太正常啊,因为平常政府房屋征收最难做的就是补偿安置资金到位,一般情况下资金证明开具之后,立即做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个案件怎么相差这么了这么多天?于是律师决定对此调查取证,由于资金证明是银行开具,而银行又只能给公检法提供证据,于是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可是申请之后法院没有理睬,于是律师决定再次申请,并向法院发送律师函,要求调取证据,延期开庭。

经过王律师、冯律师的据理力争法院要求被告提供银行流水,被告提供的银行流水后令人大吃一惊,原来涉案项目征收补偿资金需要补偿安置资金约1.7亿,该笔款项在开具资金证明之日打入了征收部门账户,可是开具证明后第二天又被划走了,胆子也太大了,这明显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二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规定;同时律师经过研读案卷发现该项目名为旧城改造,实际为招商引资需要,发展工业企业,属于经营性行为的需要,明显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范畴;补偿上,货币补偿虽然系规定由评估机构评估,但是产权调换上只安置土地,不可置换房屋,明显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经过研究,岳先生与律师沟通,既然补偿不合理,我们就打官司撤销房屋征收决定。

违章建筑逼拆,律师成功挫败

正当岳先生看到希望之时,突然收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岳先生的厂房属于违章建筑,限期拆除。

经过律师研究发现该处罚决定处罚对象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不久,处罚部门自知错误,决定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过了不久,处罚部门再次对更换处罚对象再次作出处罚决定,?律师经过研究再次起诉,处罚部门看到起诉状后,再次自行撤销了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审判决驳回,上诉至高院,形势改变

经过精心准备,本案一审开庭,庭审现场,王律师向法院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将自己的挂点在法庭上全面陈述并整理为书面提交法院,但是遗憾的是一审法院竟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王律师、冯律师及岳先生都感觉不可思议。

经过沟通,律师和岳先生将一审存在的错误、征收决定的违法之处一一列出并逐项提供法律依据和证据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本案在省高院开庭后,律师当指出5大问题:1、“我认为旧城改造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危旧建筑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标准进行认定,发展经济、政府招商引资不能与旧城改造相混同;且被上诉人没有纳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专线规划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责任。2、关于产权调换的问题,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不可降低,行政法规规定了应当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地方政府无权降低标准。3、资金问题,被上诉人以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申请房屋征收决定,显然存在暗箱操作;至于被上诉人所称区财政保障属于信誉担保、不属于资金到位;目前因政府资金不足、安置房无法开工建设,群众起诉、信访的案件数量很多,均是因信誉保障不靠谱、资金不到位所造成。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应由市县政府作出;且宁波国际投资公司确实没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资质,社会稳定评估应从合法性、合理性、信访风险、群众意愿等多方面进行评估,不是一个项目建设的咨询公司可以作的。5、本案不涉及公共利益且违法严重,建议依法将征收决定予以撤销,让那些明知严重违法而强行违法拆迁的地方政府有所教训,让违法者借既成事实绑架法院、绑架法律的目的不能达成,以保障法律权威、保障司法秩序。”

再次以违建逼拆,律师再次挫败阴谋

再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经过律师努力,行政处罚决定再次被撤销,截至目前,行政处罚已经被撤销了三次,彻底挫败了对方想以违法建筑为由对委托人施加压力逼迁的计划。

协调、案件圆满解决

本案开庭后,省高院法官对本案非常重视,为将本案实质性化解,主审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有协调的意愿,双方均表示可以协调。

为更好的解决争议,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亲自到事发地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协调会议上,岳先生将自己企业补偿不到位的问题一一说出,经人民法院和征收部门核对,对于岳先生企业的补偿确实存在问题,对于岳先生的合理诉求要予以解决,并现场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协调会议上在补偿补偿权益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一些细节问题尚未达成一致,高院法官离开后,地方政府继续同岳总进行协调。

最终经过约10天的沟通协调,岳先生和王律师和征收部门的代表人再次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同的是这一次进入的人民法院的调解室而不是审判法庭,经过人民法院的劝解,岳先生和征收部门均做出了较大的让步,达成了一致:政府给予岳先生较为合理的补偿,岳先生撤回在人民法院的起诉。

岳先生的合理诉求终于得以解决,征收补偿由一千多万增加至四千多万,本案圆满结案。

拆迁律师能为被拆迁人提供什么帮助

找律师是不是就给我们打官司啊?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您的案件可不止打官司这么简单,让我们看看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专业的拆迁律师都能为您做什么?

征收审查

作为一个征收行为首先要取得相关征收前置文件,拆迁律师要做到的是审查征收前置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合乎法律规定,我国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包括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包括资金证明,包括老的拆迁谈到的土地、规划等。总结来说就是三点,审查征收前期存在的合法性文件全不全、有没有、真实不真实。 一个项目如果要取得合法的批准文件,通常需要取得立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多次审批文件,仅一个规划部门出具的就有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工程规划批准文件。

法律意见

对企业自身是否合乎被征收主体的合法性,包括企业占有的不动产以及相应的无形资产的损失,另一个方面法律意见就是针对征收前置文件以及征收行为的审查来出具,根据这两个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也就是说既出具对方也出具我方的法律意见。

评估意见

出具对企业自身能够获得多少拆迁补偿的评估意见。根据我国评估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出具相关的评估意见

补偿方案

根据企业自身状况以及对方以及征收主体的状况,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和补偿价格进行方案的策划和实施。也就是说我们应该要哪些补偿,到底应该选择安置还是货币补偿,或是一部分选择安置一部分选择货币补偿。

拆违补偿

拆除违章当中应该获得哪些补偿,或者怎么样才能在实践中不被对方按照违章建筑拆掉。

营业评估

对企业自身的营业状况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和预期利润进行评估进行法律规范的合规性审查,以及找出相应的补救办法。

参与谈判

代表当事人当事企业进行整个拆迁补偿的流程性谈判。 我们都清楚,我们实际谈判的对象都是拆迁方委托的拆迁公司。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但往往都是社会上的闲杂人等;但是不可否认其社会阅历和拆迁经验确实了得。这个时候往往被拆迁人在谈判中处于不利的位置,

但是由专业的拆迁律师来谈判有利于我们最终获得最理想的谈判结果。

补偿协议

代表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起跟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具体审查协议的合法性以及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土地安置

如果在拆迁补偿中获得相应的安置,我们要审查安置土地合法性,安置土地的商业利益以及安置土地后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相关要求。

复议诉讼

在过程中如果需要及时的提起相关的复议跟诉讼,有具体刑事行为要及时提起复议诉讼,如果对方把我们告了,要及时应诉。在拆迁维权中,诉讼只是综合维权策略中的一个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也不是维权的必经途径。一般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一旦用违法的行政手段对我们进行执法的时候,比如给我们作出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决定、责令停业整顿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等行政行为,我们就必须用诉讼的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全权代理整个过程。

律师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第一,尽职调查。

〔一〕:拆迁合法性调查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实施方案

5)安置补偿资金证明(专款专用)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1)是否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详细列明属于公共利益的哪一方面?

2)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国家的和地方的综合审查)

3)上述所谓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否征求过社会公众意见?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4)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是否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5)征收补偿方案确定之前,是否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是否公开征求过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是否少于30日?

6)旧城区改建项目,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否组织过听证会,是否有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是否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7)是否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土地使用权调查

区分企业所属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是属于承租方还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

集体土地是否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合法经营性用地?

国有土地要区分用途,是工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

〔三〕:企业自身情况调查

1、审查企业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如果为承租,那审查承租的合法性主要是出租方的主体,标的等相关事实。是否可能造成合同无效的因素?

2、综合调取工商档案。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企业员工合同、企业对土地或者房屋投入的其他相关发票,包括可移动的设备,附属物。(计算他的搬迁费用和搬迁过程中的损失)不可移动的附属物的市场价值。并编写损失报告,必要时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给予评估。

第二、拆迁补偿安置谈判协商

1、代表企业与拆迁实施单位经办人协商谈判。(这一部分是律师的工作重点)

2、合理反映企业的损失及要求;应综合企业情况,做到有理有据。

3、监督拆迁程序的合法;

如果产生危害被拆迁企业合法权益的事情,比如:断水,断电,断路等情况律师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第三、诉讼和裁决

1、参与企业与土地出租方或者房屋租赁方的承租合同纠纷案件;

2、参与企业与拆迁人之间的裁决会及听证程序;

3、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四、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审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对委托方存在不利;

2、监督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有效履行.

面对不合法的拆迁行为,大多数被拆迁人有两种表现,一是沉默不语任由宰割,另一种就是暴力抵抗不顾后果。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请律师介入的时机还是很多的,这个可以根据被拆迁人自己的情况选择,房屋拆迁纠纷找拆迁律师咨询肯定比自己在家研究更加靠谱,有时候还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房屋拆迁案件请拆迁律师虽然成本提高但胜诉率也提高了,且拆迁案一般涉及数额较大,支出与收益相比较,请律师仍是安全系数比较高的明智选择。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要补差价,不要房子给的钱又很少,该怎么办?请北京赵健律师打官司能不能提高补偿?

你好,城中村改造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律师告诉您:拆迁怎么提高补偿

律师能为你提高补偿么?

有人觉得委托律师就能把拆迁这件事真正变成直接致富的路径,就把各种网站的拆迁新闻翻个底掉,找到不同类型但是同样“劲爆”的关键词,类似于“补偿翻倍”、“从百万到千万”这样。且不说新闻里或者部分机构存在对拆迁补偿夸大宣传的情况,即便是保真的信息,那也要放在特定的事件中去衡量,更何况全国各地的补偿标准本身就不尽相同。并不能因为全国是“拆迁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准”的大环境,就将自家的房屋想象在一个不存在的标准中。

维权过程中所谓的“提高”是把合法利益最大化。比如说一个门面房面临拆迁,可能根据它的结构、位置、面积,参照与该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价值大概计算出该房屋的价值为16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当然这是没有经过评估公司评估的预估,也没有把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补偿项目计算在内。假定征收部门以违法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在委托评估公司测量评估后,评估报告给出的结果是50万元,任谁都看出该补偿的不合理。如果在协商无果面临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诉诸于法律,委托拆迁律师后会有什么效果呢?拆迁律师可能会通过确认补偿方案违法、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等程序、通过协商谈判等途径将征收部门可以给出的补偿提高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区间中有望达到的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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