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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拆迁官司律师讲解,天津拆迁专业律师咨询

拆迁律师 作者:查慧丽 2023-03-23 1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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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专门打征地拆迁官司的律师 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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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4月9日成立,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后经中宣部、中组部等15个中央部委,中国集体雷锋评委会批准,授予所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

迄今,所累计代理案件已超过7000起,是国内承办群体性拆迁维权案件数量最多的律所之一,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其中,2015年3月,由杨、刘勇进、金长胜律师代理的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被评为“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2018年1月,由杨律师代理的“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第一批涉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同时入选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该案在行政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

天津最有名拆迁遗留问题风险代理律师事务所在哪

天津星伦律师事务所。

天津星伦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司法局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地处滨海新区开发区核心办公区域泰达MSD,由多位资深律师团体创办。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胜诉后,委托人按照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拆迁律师:在签订征地拆迁协议时老百姓要注意哪些方面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被拆迁人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的欠缺,威逼、利诱被拆迁人在极不合理的协议上签字。签字后落入拆迁人的圈套,悔之晚矣。如何避免落入补偿协议的陷阱,今天北京凯诺拆迁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应该重点审查的事项。

一、协议签订的主体是否合法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也就是说,作为被征收人的我们,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为房屋征收部门。如果一时不慎,与村委会、拆迁办、拆迁公司等机构签订协议,那么便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以后的维权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二、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

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性质、建筑面积等对被征收房屋基本属性的记载内容、补偿安置的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一定要仔细审阅必要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内容是否欠缺。

三、补偿数额是否合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具体应该获得多少补偿,被拆迁人大概心里要有个底。首先,我们可以与周围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次,要看补偿后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保留原件

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后,拆迁人经常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或者只让被拆迁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名,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但后来或者拆迁人拒绝给付被拆迁人协议原件,或者交回被拆迁人的协议已经被修改的面目全非。因此,凯诺征地拆迁律师提示大家,一定尽量要求双方都现场签字,并要保留补偿协议的原件。

哪家律所的拆迁律师胜诉高?

胜诉高的拆迁律师我感觉都在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了,之前帮我女朋友整理相关的案例看见过,这个律所是真厉害啊,啥样的案子都有,还都赢了。

天津男子获拆迁补偿款后前妻出现,他需要与前妻共同享有赔偿吗?

事儿要从上世纪80时代谈起:1984年,李某、李某结婚登记,结婚后于1986年育有一子,并把婚后购置的砖瓦窑小平房加层为二层楼房。

2003年,妻子李某出门之后便再也不会回家了,一直杳无音信。2009年,老公李某向法院诉讼离婚,因李某失踪,法院依规缺席审判准予离异。

2021年4月,李某、李某原先定居的房子被征收,赢得了征缴赔偿款50余万元,再加上隔壁邻居占用土地赋予的赔偿款5余万元,总计56余万元。

想不到几个月后,消退18年李某突然冒出,同时向大通湖法院提起诉讼李某,规定均值分割房子拆迁补偿款。对于此事李某当然很不满意,在他看来彼此已判决离婚很多年,应视作妻子早就舍弃资产分割支配权。

大通湖法院案件审理后认为:被征收房屋属李某、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李某在离婚前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开展分割,不可以因而确定李某选择放弃的财产分割支配权,故针对李某规定分割房屋拆迁赔偿款诉请,应予支持。

但是充分考虑李某2003年私自背井离乡后,并没有执行对共有物的监管责任,所以要扣减维护费,最终都对54余万元开展分割。

由于李某2003年背井离乡后一直音信全无、失踪,并没有尽职家中责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解决李某给予适度照料,因此大通湖法院裁定由李某付款李某房子拆迁补偿款54余万元的40%,即21.6万余元。

分了21.6万李某并不太满意,过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

背井离乡了18年、离异12年的前妻,竟然能分掉21.6万拆迁赔偿款,北京大德(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聂炜昌侓师觉得裁定有效:“很有可能在常规人的思维中,离异12年毫无疑问就和房屋没关系了,但法律法规和大众认知能力也是有差距的。落实到本案,李某虽然一直失踪,但是对于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她没有做任何确立放弃的法律行为。

因此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确定被拆迁的房子仍然是两个人一起全部。就算房屋拆迁补偿是离婚后事情,但赔偿费则是由一共有的房子变化而成,仅仅由物权法成了贷币现钱,这同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时要是一人一半,但法院酌情处理了女性长期性背井离乡,既没尽职家中责任都没有尽职房子的照看整修责任,法院在扣掉房子有关整修、维护费用后,将剩余金额开展分割,女性只分到了40%,因而裁定具备合理化。”

因政治原因以往离婚前并未对夫妻共有财产开展分割,是不是代表着随时都可以追索?聂炜昌侓师表明:“这个案子本身就是一个例子,你就算离异十多年,只需离婚的时候,并未对夫妻共有财产开展分割,都没已经确定舍弃资产,过后还是能够要求分割。”

在一些前提下,就算离婚前对夫妻共有财产展开了分割,还可以另案提起诉讼规定再次分割,聂炜昌律师介绍道:“离婚前对资产作出了分割,离婚之后一年之内,如果对于资产分割持有异议,只需证实此前在资产分割时得到了诈骗、威逼,还是能够提出诉讼需要对资产再次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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