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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尚区拆迁律师,京尚区拆迁律师电话号码

拆迁律师 作者:广莹洁 2023-03-20 2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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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获得满意的拆迁补款呢?

土地房屋被征收时,从纸面上来看,其实很多被征收/拆迁人其实看不出补偿是否合理。但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有很多时候只要与街坊邻居一碰头就能看出些许猫腻。

那么知或隐约知道拆迁补偿偏低时,想要提高所得补偿该怎么办呢?京尚拆迁律师告诉您:在这个时候,与征收方的博弈与谈判非常重要!

在我国,征收拆迁补偿问题并不是一锤定音,补偿安置条件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署协议。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能够兵不血刃地取得维权胜利,不被征收方带偏思路,被征收/拆迁人的谈判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无论是何种谈判,涉及的都不仅仅是表面上协商的一件或几件事本身,还要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

今天,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些与征收方协商过程中的谈判技巧,希望能帮助被征收/拆迁人取得更高补偿!

一、明确谈判目的,找准自我定位

谈判过程中最尴尬的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目标是什么,自己的底线又在哪里。但这是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被征收/拆迁人常常感到迷糊的问题。要求过高容易在一开始就使谈判崩盘,双方一拍两散;要求低了自己吃亏,失去了谈判的意义,过后被征收/拆迁人又会感到懊恼。

京尚拆迁律师教你第一招:搜集情报,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正常拆迁补偿水平,在此基础上明确自己的目标和底线(注意!这是两个不同的数据)。

二、坚守底线,巧劲拉扯

关于谈判有一个小寓言故事。

有一天,沙漠与海洋谈判。

“我太干,干得连一条小溪都没有,你却水太多,变成汪洋一片,”沙漠建议,“我们不如来个交换吧。”

“好啊,”海洋欣然同意,“我欢迎沙漠来填补海洋,但是我已经有沙滩了,所以只要土,不要沙。”

“我也欢迎海洋来滋润沙漠,”沙漠说,“可是盐太咸了,所以只要水,不要盐。”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都想要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尽量争取谈判结果偏向自己这一方,但这是非常理想化的。“如何得与凉风约,不共尘沙一并来”,既然是谈判,就要接受自己的条件不能被全部认可的可能。

因此,被征收/拆迁人确自己的最高目标和最低底线的前提下,可以在开场时提出较高于心里预期的补偿条件,有技巧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但在谈判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情绪的稳定,刚柔并济,谈判桌上只有暗里硝烟,不该有明枪明火,如果双方产生直接对抗,很容易使谈判崩盘,失去和平取胜的机会。

京尚拆迁律师教你第二招:谈判桌上,内心波涛汹涌,表面也要风平浪静!提出条件、表明立场时要表现出坚定,但不能表现出毫无谈判余地,否则谈判还未开始就会结束!

三、掌握谈判桌气氛,不要轻易亮出底牌

这句话包含着两个概念:第一,不要在对方第一次提出条件时明确地表示认可,留出谈判的空间;第二,不要直接透露自己的最低预期,这样容易失去了争取更高补偿的先机。

但征收方一定想要早日说服所有被征收/拆迁人接受他们给出的补偿安置条件,尽快搬迁。因此,把握好其中的“度”很重要。

也就是说,被征收/拆迁人在谈判时一定要善于察言观色,在拉扯的过程中尽量使对方有更多发表意见的空间,在这个过程中获取有用信息,分析和判断对方的底线,听懂对方的弦外之音,明确双方条件差中的水分,找出对方的破绽,从而调整自己的谈判策略,掌握谈判主动权,在双方都不感觉尴尬的情况下,和平协商才能取得更满意的结果。

京尚拆迁律师教你第三招:少说,多听,鼓励征收方给出更多有关讯息,方便自己分析“情报”调整策略,掌控整个谈判桌!

四、有价值地妥协

如果没有居高临下的资本,那么凡是谈判就要有妥协的空间。但被征收/拆迁人一定要注意对方的心理战术,不要迫于精神压力还未开始谈判就先举白旗退让。

妥协也要讨价还价,让对方感受到你不是因为好欺负所以妥协,而是为了能得到双方一致的谈判结果,在对方有这样的认知时,被征收/拆迁人提出的其他条件就更容易被对方接受。

同时,适当的妥协和让步可以将谈判从双方僵持的泥潭中拯救出来,避免双方的谈判因为各不退让而崩盘。

京尚拆迁律师教你第四招:进退有度,此消彼长。从这里失去的,就要从另外一处拿回来,这就是谈判过程中“交换条件”的意义。在这个原则下,适当的妥协不但不会损害自身利益,反而能帮自己更好地实现谈判目标。

五、明确有权限的谈判对象,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谈判结果有效的前提是双方对谈判结果都有执行权。作为被征收/拆迁人,对谈判结果予以认可之后的执行方式就是接受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偿,主动搬迁。那么谈判对方是否有使谈判结果生效的权限呢?

无论是公家还是私人,在大小谈判场合中都有一条很有力的推脱理由:我说了不算/这个问题我没有决定的权限。

因此,在谈判一开始时,被征收/拆迁人就要明确确认,与自己进行谈判的人是否有决定权和执行权,避免谈来谈去好不容易达成一致,过后对方又以自己没有决定权推翻一切,浪费被征收/拆迁人的维权时间。

京尚拆迁律师教你第五招:开场验明身份,明确对方最高谈判权限,避免对方以没有权限为借口在谈判的关键环节推脱。

最后,京尚拆迁律师团要提醒被征收/拆迁人,谈判往往不是单独进行的,在整个过程中,征收拆迁方还会有其他“小动作”,被征收/拆迁人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不要被对方带偏思路。同时也要谨防对方的糖衣炮弹。

拆迁补偿谈判说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做起来却很难,它不仅需要一般谈判技巧,还要明确拆迁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关系,懂得相关法律政策。如果被征收/拆迁人实在是搞不定这一切,不如早些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指导下更好地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更为专业、完善的方案,早日实现获取最高拆迁补偿维权目标!

北京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北京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如下:

1、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2、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3、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

4、北京铭滔律师事务所;

5、北京本同律师事务所;

6、北京泰樾律师事务所;

7、北京中盈律师事务所;

8、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9、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10、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

由于拆迁的目的不同就导致补偿有所差异,所以收集了解拆迁信息是每个拆迁户应该准备的。谈判是协商赔偿的重要环节,当我们对拆迁足够了解不论拆迁方运用怎样的套路或违法行为,我们都能及时辨别应对。若是补偿不合理启动维权程序的同时也可以使我们快速辨别评估报告是否存在问题。

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倘若战争已经打响却不了解对方任何信息那必将兵败。所以不管是拆迁方还是拆迁户掌握对方的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对于如何找到靠谱的律师,了解北京十大拆迁律师事务所排名也是非常必要的。

公司搬迁了,给我们签订一份地址变更协议,已经签字了这种情况还能拿到赔偿吗?

你的公司已经搬迁了,给你们签订了一份地址变更的协议,你们已经签字了,那么肯定会给你员工一定的补偿,具体赔偿以你们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员工赔偿。

很多公司支撑不下去,就会面临倒闭的风险,那么如果是公司倒闭了,劳动者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公司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按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此可见,赔偿的标准就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向劳动者支付几个月的工资赔偿。

二、公司倒闭后,债务清偿的顺序(包括工资)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由此可见,倒闭后公司的债务第一个要清偿的必须是劳动者的工资。毕竟大家都辛辛苦苦的工作,要拿回自己应该有的回报,同时在法律的规定内,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金。

公司破产应该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应首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公司破产之后是会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处理,一般劳动者的工资是会先清算出来,然后再按照其他的程序处理,劳动者不用担心自己的工资拿不到手。

2020年最新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具体包括:

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果对专家委员会不认可是否可以要求专家核定吗

可以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为了尽最大努力追求胜诉效果,组织大学教授等法学专家对其案件进行论证,并向法院提交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试图影响法院最终的裁判结果。本文多个案例中当事人就提交了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最高法院对此予以明确,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不属于法定证据,故未予采信。

我们认为,向法院提交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的方式不仅效果甚微,而且有损司法独立,毕竟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是受一方当事人委托,并非公益行为,专家论证意见的作出并未依据案件全部证据材料,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亦存在脱节之处。

为此,我们建议当事人应理性行使诉权,诉讼和打官司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事情,委托专业的律师做专业的事。在法官责任制和司法环境越来越好的情况下,真正影响法官裁判的,排除个别人为干扰情形外,最重要的是要以专业的方式梳理事实和证据、以专业的方式论证诉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专业的、于法有据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才能真正的在判决书形成的过程中“影响”法官的裁判,最终打赢官司,取得好的结果。

房子拆迁是按户补偿,还是按房子面积补偿?

非常感谢朋友打开笔者的文章!我将一如既往的分享一些知识与看法,如果接下来的内容哪怕能够对您产生一丝丝的快乐,笔者将倍感荣幸!

农村拆迁,一户多宅,拆迁的那房子和别人的补偿一样吗?

农村农房在拆迁的过程中领取补偿款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在农村土地制度中,一户多宅的现象其实是有违相关规定的;近日,也,表示自家一户多宅是否会影响领取拆迁补偿款?会不会拿不到补偿款?

首先,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在这里,农民朋友注意了,补偿与房屋的面积紧密相关,而与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因此,一户多宅是能够领取补偿款的;

再者,这个问题也很关键,虽说和户口无关,但是农村的人口较多,部分农村地区会根据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补偿,但是农民朋友放心,补偿款金额发放一定会遵守不得降低现有生活水平的原则;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房屋产权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另划分宅基地建房: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会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注: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

房屋区位补偿:720元/平方米*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土地补偿

征用耕地、菜地: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给予补偿;

征用鱼塘、藕塘、果园等: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给予赔偿;

征用柴山、水塘等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赔偿;

注: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另农村土地的价值会有所波动,因此赔偿标准每两三年应该都会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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