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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城中村改造 作者:隆淳美 2022-11-04 02:08: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范文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解读

凤凰网房产获悉,石家庄近日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整体规划、有序实施,点线面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在二环内做“减法”、在二环外做“乘法”,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彻底断开土地市场一二级联动的决策部署,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城市功能短板。

按照计划,到今年年底,我市将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构建城市体检评估与城市更新有效联动模式,形成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工作机制,谋划一批、启动一批、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重点工程。到2024年6月底,基本完成综合更新片区、老旧厂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大幅改善,城市功能与品质实现明显提升,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面貌基本形成。

众志成城强力攻坚

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加速推进

眼下,石煤机厂区地块城市更新、高铁片区、太平河拥河发展示范区、环中央绿色体育公园活力街区等一系列城市更新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中。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我市将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保护传承和风貌管控;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充分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吸收民智,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将群众更新愿望强烈的片区优先纳入更新范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严格落实防止大拆大建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加强城市设计引领,坚持把城市作为整体艺术品打造,培育城市特色片区和标志性建筑,构建结构清晰、节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省会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魅力。

三是依托区域业态本底,科学确定城市更新区域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城市空间与产业场景、消费场景、商业场景、生活场景的有机融合,系统提升城市品位、能级和首位度,创新城市发展模式、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同时,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充分引入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城市建设理念,补齐城市生态短板。

四是强化经营城市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探索投融资新模式,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提升工作成效。

为持续推进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提高城市颜值,根据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需要,《方案》针对第一轮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以综合更新片区、老旧厂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城中村“4区1村”以及基础设施为更新重点,以“点、线、面”结合的思路布局了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

优化布局完善配套

强力推进六大城市综合更新片区建设

综合更新片区的建设列在了《方案》的首位。我市将结合高铁片区、中央商务区、太平河拥河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北站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科学谋划城市商贸流通、居住、文化旅游、休闲等综合功能区,选定六大城市综合更新片区,通过优化规划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景观风貌等方式,对片区内旧村、旧城、街道、商业、厂房、仓库、空地等进行统筹更新改造,以特色街道为纽带串联起片区内的重大节点设施和不同功能分区,推动片区有机更新、整体提升、活力发展。

(一)围绕高铁片区打造“城市客厅”,该项目北至塔北路,东至建设大街、南至塔丰路、西至滨河街,面积4.92平方公里。我市将加快建设总部经济、会展经济、数字经济和枢纽经济平台,打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研发中心,建设汇聚优质文化、教育、医疗、体育运动资源的宜居社区。同时,在中央绿色体育公园北侧区域布局具备城市客厅功能的展厅和休闲空间,涵盖文化交流、新闻发布、科技成果展示、商务接洽、高端会展等功能。

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4月底前完成拆迁,10月底前完成中央绿色体育公园绿地、体育设施建设,12月底前全面启动建设,2024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

(二)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位于和平路、解放大街、裕华路、站前街、公里街围合区域,面积1.08平方公里,定位为石家庄的“金融总部经济 文化示范性高地”,分为金融商务北区、文化旅游中区和金融商务南区。

其中,金融商务北区,加快建设已开工的地下空间项目、4栋商业楼宇和住宅楼宇,建设云朵体育馆、大厂公园、中车回迁楼、邮政回迁楼和4条规划道路,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在建项目今年年底建成;文化旅游中区,重点修缮正太饭店、改造提升老火车站、建设跨中山路平台、建设正太广场、改造提升解放广场、形成独具石家庄文化活力特色的文化旅游目的地,2023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金融商务南区,加快高标准规划,今年年底前完成绿化提升。

(三)太平河拥河发展示范区,位于胜利大街以东、滹沱河以南、体育北大街以西、古城东路以北,面积5.53平方公里,以创新总部经济、滨水生态休闲、新型商业文化消费、绿色低碳示范社区四大功能为发展方向。

我市将对太平河城市片区,实施高标准建设,塑造城市亮点,营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环境,打造一流的城市滨水活力区,形成具有“国际范”的拥河发展起步区、示范区和引领区。按照计划,今年6月底前启动建设,2024年年底前完成。

(四)北站区域性片区,南至市庄路、东至中华大街、北至北城路、西至泰华街,面积约1.2平方公里。我市将统筹推进、加快实施区域内火车北站、老旧小区、市庄、高柱、碳素厂等更新工作,打造城市北部交通枢纽和区域性商务中心,改善北站及周边区域市容,完善区域城市功能。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4年底前完成。

(五)留营特色商贸区,位于建东街(规划路)以东、和平路以南、西二环辅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区域,面积约1.2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桥西蔬菜批发市场、西环市场,留营城中村、东简良城中村。

我市将对桥西蔬菜批发市场和西环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区域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提高业态定位,建设现代化食品及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快推进留营城中村开发进度,提升区域整体风貌和群众生活水平,打造西二环美丽风景线。尽快启动东简良城中村改造,适应特色商贸区环境风貌需求,提高人居生活质量,形成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商贸片区。

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4月底前完成留营城中村改造拆除工作,全部工作将于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六)自强路金融区(金世界—自强路—南花园区域),东至站前街、南至裕华路、西至中华大街、北至中山路,面积245亩。

我市将加快推进金世界、南花园区域旧城改造,尽快完成回迁,彻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时,延伸自强路金融街功能,广泛吸引金融、总部型企业入驻,建成集商务、酒店、公寓、办公于一体的高端商务金融区。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4年年底前建成。

增强城市活力和竞争力

强力推进老旧厂区更新

在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过程中,我市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坚持保护传承和风貌管控,结合地域特点,全力推进老旧厂区建设。

老旧厂区分布于建设大街以东、东二环以西、和平东路两侧,主要为华药、石钢、焦化厂、棉一、棉二等地块,土地总面积约2916亩。在加快推进石煤机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同时,启动实施和平东路沿线老旧工业区地块改造,按照公益性用地占比约60%的要求,全面降低住宅开发强度,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与历史文化传承,推进存量工业遗存创新发展,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和再生价值,兴办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增强城市活力和竞争力。

(一)打造石煤机厂区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目前,该项目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已经完成,工业遗存保护利用区工业历史博物馆计划6月份达到开馆条件,整体更新项目将于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实施石钢、焦化厂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建设占地120亩的石钢工业遗址公园,保留石钢部分生产车间、设备和工业特色元素,形成工业遗存保护、文化教育、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工业遗址公园。在谈固大街与光华路交口周边区域打造城市东北部区域性商业中心,培育城市综合体、特色商街、文体康养等业态,全面提升城市东北区域公服配套水平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实施华药老旧厂区更新改造。保留华药厂区办公楼、储粮塔、干淀粉车间、储罐、铁轨等工业遗存,划定制药工业遗存保护街区,将华药办公楼改造为医药博物馆,展现石家庄药都形象。在工业遗存周边地块,培育科创研发、会展展销等业态,全面进行产业功能升级。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四)实施棉一棉二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对棉一办公楼、联产车间、棉库及原厂区幼儿园、图书馆、礼堂、大门等进行保留保护,划定纺织工业遗存保护街区。利用办公楼改造为纺织博物馆,展现石家庄纺织工业发展历程;针对联产车间内部空间大、建筑特征鲜明等特点,改造利用为集文化、创意、休闲为一体的时尚中心;结合棉库建筑构造独特、内部空间开阔完整的特点,改造利用为剧院、展厅等,建设具有独特魅力的文化艺术会展空间。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改善居住环境增加配套设施

旧改棚改齐头并进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曾经代表城市形象的一些老旧住宅小区由于建筑年代较早,长年缺乏管理,道路、绿地、路灯、排水及排污管道等配套设施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成了许多市民近年来反应最强烈和最多的问题之一。面对这一难题,我市将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1975年以前危旧住房更新,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为尽早实现老旧小区“住用安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出行方便、环境整洁”这一目标,今年我市将完成对956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包括实施道路、房屋、环境、消防等公共设施改造等,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同时,还将为具备条件的住宅积极推进加装电梯。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工。

同时,我市将加快推进11个1975年以前危旧住房更新试点建设,分类采取除险加固、拆除、重建开发等方式,对桥西区东平小区、支农路农药厂宿舍、电视机厂、工农路16号院,新华区和平路26号院、合作路省直宿舍,裕华区河北电机厂宿舍、裕华路富强大街东南角地块,长安区翟东小区、省体育局宿舍、河北医科大学筒子楼D级危房进行改造,全面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按照计划,今年开工22399套,全市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将建成11157套棚改安置房。

充分释放城市发展活力

助推老旧街区华丽蝶变

为实现省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将以综合更新片区和老旧工业片区内街区为更新重点,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尽早见效的要求,对3条较为成熟街区进行提升,对4条正在谋划建设的街区,加快建设和打造。同时,完成100条精品街道创建,着力培育一批彰显地域特色、在全国叫得响的特色街区,充分释放城市发展活力。

(一)开展民族路国家级商业步行街提档升级,同步推进建设、招商,加快完成主街、辅街基础设施、建筑立面及广场景观建设改造,加大商业回租、回购和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京东超级体验店等重点项目落地,打造集休闲、娱乐、购物、城市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街区。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基本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提升自强路金融街形象品位。加强金融街区环境美化,对道路两侧外立面进行整饰,因地制宜进行垂直绿化、盆花造景,提高绿化覆盖率,亮化楼宇和路段灯饰,布局展现金融元素的建筑小品、主题雕塑、浮雕等,体现金融街文化特色和主题。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对塔谈国际休闲娱乐街区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改造塔谈国际及周边街区休闲娱乐功能,与高铁片区形成功能错位、有机衔接的整体。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四)建设环中央绿色体育公园活力街区。高铁片区环中央绿色体育公园道路全长约2.1公里,打造景观风貌与交通功能有机融合的高品质街区,未来,将在道路外围串联起城市展厅、地标建筑(五星级酒店)、企业总部、研发基地等板块。同时,道路内圈紧密融合体育公园风貌,使周边建筑群与中央绿色体育公园实现无障碍联动。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五)建设汇新路北国特色商业街区,加快汇新路沿街商业区复工复建,引进北人集团投资运营。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3年6月底前实现开业。

(六)建设太平河滨水潮玩街区,对接国内高水平规划设计团队,引进知名业态、做优品牌项目,打造独具特色的北方亲水特色街区品牌。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

(七)打造和平东路(棉一至华药段)工业记忆街区,该项目以工业记忆为街区特色主题,改造提升沿街景观,增加反映华药、纺织厂、钢厂、石药、煤机厂、焦化厂等工业历史文化的景观设施,串联若干老旧工业地块,促进“工业锈带”变成“生活秀带”。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绿化及路旁景观等工程,全部工作结合老工业区更新工作,将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八)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0条街道,开展市政设施、建筑立面、景观绿化、环境卫生等整治提升行动,挖掘历史文化,突出风貌特色,提升街巷品质,打造精品街道。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严守新的发展理念

高品质改造城中村项目

我市按照“二环以内做减法,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二环以外做乘法,实施拥河发展战略,拉开城市框架”的理念,采取强有力举措,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此举将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重要载体。

(一)加快实施9个高品质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分别为新华区前太保、高柱,长安区店上(在建成区外)、西庄屯,裕华区东京北、方村,桥西区宫家庄、十里尹村、西简良。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5月中旬全部完成旧村拆除,一期回迁安置区2023年底前全部竣工,全部工程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启动尚未拆迁、进展较慢的13个村改造。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的长安区西塔口、南杨庄2个村,待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后加快实施。剩余11个村(长安区吴家营、白佛、柳辛庄,桥西区振三街、西王、西岗头、南郭、城角庄、北杜、西三教,高新区北庄),2024年9月底前回迁楼交付使用。

(三)启动实施彭村、东三教2个完成不彻底村改造。按照计划,项目将于年内完成拆除并开工,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

实施九大基础设施工程

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既可使城市居民在生活上得到实惠,也可使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获得动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9大基础设施工程,我市将通过重点实施道路交通建设、主街主路提升改造、完善水电路气讯等各类基础设施,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将进一步加快公共配套服务更新,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承载力。

(一)实施主街主路提升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四横五纵一环(四横:和平路、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五纵:友谊大街、红旗大街、维明大街、平安大街、体育大街,一环:二环路)改造提升;新增实施新城大街、胜利大街(解放大街)、塔北路、汇明路(仓丰路)等4条主街主路改造提升。重点打造纵向串联高铁片区、自强路金融区、中央商务区、太平河拥河发展示范区,横向串联和平东路老旧工业区、北站区域性商务区、留营特色商贸区的胜利大街(解放大街)——和平路“十”字道路,有效加强各综合更新片区的有机联系,拉近空间距离,实现功能互动。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

(二)实施一主四辅连接工程,拉开城市框架,完善一主四辅区域间路网布局。正定县方向:建设中华大街与北三环、体育大街与北三环互通立交工程;藁城区方向:建设南二环东延高架工程;栾城区方向:建设裕翔街南三环互通立交工程;鹿泉区方向:建设和平路与西三环互通立交工程,新华路(西二环到西三环)快速连通工程、中华大街南延工程。同时,实施学府路贯通拓宽工程,高标准建设拥河发展示范区东西向主干道路,完善鹿泉、藁城与中心城区连接道路。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

(三)实施复兴大街、北三环市政化改造工程。坚持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尽快见效,加快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步伐,高标准建设省会的交通主干道、城市快捷路、靓丽风景线。按照计划,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一期一阶段工程(南二环东延互通立交、新城大街复兴大街立交、正定段辅道),将于9月底前建成通车,全部工程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积极谋划北三环市政化改造,高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确保尽快实施。

(四)打通36条规划路。打通方兴路、南新街、天同街等36条规划路,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建成公共停车位3.5万个,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方便市民出行。按照计划,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五)实施轨道交通建设。待国家发改委批复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和4、5、6号线项目后,加快启动实施,按计划建成。

(六)实施城市管网提升工程。改造城市易积水区域雨水管网,对泰华街、红旗大街、翠屏路等路段雨水管网进行提标改造,有效解决汛期积水问题,计划2023年年底前完成。实施城区庭院排水改造,利用两年时间,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更新改造存量合流制庭院排水管网,计划今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220公里,2023年全部完成。

(七)加快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80个2022年美丽省会城市绿化项目,新建塔南公园、裕东公园等5个公园和21个街旁游园,新建、提升绿地293公顷,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

(八)建设运动场地。利用拆违腾退地、街头路旁空闲地、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建设200个以篮球、足球为主的球类运动场地,满足市民就近、就便健身锻炼需求,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

(九)建设东垣古城遗址公园。依托东垣古城遗址建设占地4180亩的遗址公园,打造高质量城市文化绿心、群众休闲好去处,呈现我市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增强群众文化自信、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按照计划,该项目将于今年8月完成一期环境整治工作,二期建设工程于今年年底前开工,2023年6月底前整体竣工投用。

包头2022年昆北南排三组如何改造

搬迁改造。

昆区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为有效做好2020年昆区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工作,精心组织、有序实施,确保在时间节点前完成此项工作,为昆区重点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结合昆区实际情况制定《昆区2020年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方案。

本着“以建定拆、以供定拆”的工作方法实施征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按照以建定拆、以供定拆的工作方法,计划拆迁400户,征拆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1、6亿元。整体打包为两个项目,即昆北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昆河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昆北地区和昆河地区具体指:

(一)昆北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搬迁改造200户,征拆约4万平方米,预计投资约0.8亿元。具体征拆范围:62#地块24户,44#地块32户,62#地块169户,23#地块4户,52#地块5户,55#地块10户。

(二)昆河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搬迁改造200户,征拆4万平方米,预计投资0.8亿元。具体征拆范围:新亿地块70户,大菜窖地块75户,102#地块2户,刘二圪梁地块86户,104#地块216户。

其他成熟地块,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按照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征拆。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及拆迁政策

一、

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6、改造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其它人口,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自建房屋或购买农宅的,其房屋拆迁不予安置,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

(二)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但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以及户口未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搬迁。

四、建设

1、制定建设方案并审核。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2、自行建设或合作建设。由村集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开发商代办及合作建设。

西安市未央区三家庄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 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五条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本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接受市发展改革、建设、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市规划、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六条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工作。其设立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指导。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行使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条 民政、公安、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中村改造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 城中村改造实行计划管理。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全部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二环路以外的城中村,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限期改造。

由城中村迁出的入学、入伍、服刑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迁回原城中村,禁止其他非农人员迁入城中村。

第十条 城中村改造,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有条件实施多个行政村合并改造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决定合并改造。

城中村改制完成后,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城中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以及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 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方案制定

第十二条 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根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方案,由其管委会组织编制,其中涉及改制的内容应当与所在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协商一致。

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方案、清产核资方案、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第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区域内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会议通过后,由管委会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

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方案,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章 改 制

第十五条 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的原则。

第十六条 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第十七条 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集体土地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土地。

第十八条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公示并经村民会议确认。

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九条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清产核资结果,自行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和组建新经济组织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承担原村民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二十条 新经济组织组建后,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个行政村可以独立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就近并入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可多个行政村合并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经费,按照现行的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范围。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第二十二条 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和原村民个人按照比例承担,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前款规定的政府承担的费用,以城中村土地依法收益中支付。

城中村改制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城中村改制后,其原有的基础设施纳入市政统一管理范围,环境卫生由区环卫部门按照城区环卫管理方式和标准管理。

第四章 土地利用

第二十四条 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应当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应当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执行。

改造综合用地之外该城中村的其他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给予补偿后按有关规定储备。

第二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除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用地外,其余的改造综合用地,可以变更为经营性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 实施改造城中村范围内的少量国有土地,可以根据城中村改造需要,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收购或置换,用于城中村改造。

第二十七条 在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村庄整体拆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体改造,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第五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八条 城中村改造应当依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主要街区、文物景点周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也可以公开征集方案。

第二十九条 城中村改造涉及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与城中村改造同步进行。

第三十条 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在施工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所有建设项目免缴工程定额测定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安置村民的住宅建设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代收资金),其他用于原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的建设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代收资金)。

第六章 拆迁安置

第三十二条 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

旧村拆除应当在所在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监督下实施。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编辑

被拆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参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补偿标准,给被拆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过渡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实施拆迁前应当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监管资金未经市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同意,银行不得拨付。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五条 实施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主体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有拆迁资格的单位拆迁,接受委托单位不得再次转让。

第三十六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估价参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前,城中村已建成房屋二层(不含二层)以上部分的面积按残值(即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第三十八条 城中村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数额。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

第三十九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价格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新建房屋的综合造价(不含配套费和楼面地价)与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互找差价结算;

(二)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差安置。补差的面积部分按新建房屋重置价结算;

(三)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结算。

第四十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安排被拆迁人在外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超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二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补助费,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3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

(二)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三)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与被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依法对争议进行协调、裁决。

第四十三条 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的,可以按照批准的改造方案结合本村土地资源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和过渡补助费标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过渡补助费标准应当公示,并经原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第四十四条 城市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属1987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属1987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应当文明守法。弄虚作假,侵占、私分和破坏农村集体资产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未按照改造方案进行城中村改造,或者擅自改变改造方案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七条 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在实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违反土地、建设、规划、财税、城市拆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20日起施行。西安市人民政府2003年4月4日发布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3月5日下发的《关于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

城中村的改造实例

首都“城中村”的分布

这两类“城中村”均集中分布在北京的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另据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计,仅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区,包括规划城区外的地区就有“城中村”311处,居住人口71.5万人,占地面积 9.5万公顷,违章建筑11.9万间,建筑面积193.6万平米,违章建筑涉及常住人口3.8万户。“城中村”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突出地区。“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不和谐现象。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城中村”问题已成为困扰北京城市化进程的“痼疾”。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的必然结果。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的恶性循环还将持续下去,今后“城中村”改造任务将越来越重,成本将越来越高。因此,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北京要下决心尽快改造“城中村”,将用三年时间先对建成市区内的231个“城中村”展开集中整治,首先要拆除奥运场馆周边及四环路以内的171个“城中村”,其余的60个“城中村”将在2008年以后继续完成。北京市通过整治“城中村”,要拆迁居民33935户,撤销路边集贸市场85个,拆除违法建设1100多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197万多平方米,新建道路395万平方米,25处文物古迹周边环境得到治理。于是,“城中村”这个一度被遗忘的城市角落,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许多占据着城市黄金地段的城中村的大规模改造,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经济发展状态

城中村改造是21世纪中国市长们经营城市的最大兴趣。但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地方财政、开发商、村民三方激烈的利益博弈,所以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各地创造了五花八门的 经验,征地补偿标准差异也相当悬殊。尽管村民对待城中村改造态度不一,但政府强势推进的态势十分明显。城中村改造是城乡统筹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城八区就有这类“城中村”231个,“城中村”已成为北京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突出地区。

“城中村”改造方案

9月,北京市市政府召开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整治“城中村”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北京市将利用奥运场馆“瘦身”而节省下来的资金,加快全市社会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要用三年时间,对北京城近郊的“城中村”进行集中整治,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加快首都现代化建设步伐,以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2008奥运会.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北京市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城市建成区的边缘地带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这些地区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员相对集中,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严重,市政基础设施匮乏,房屋破旧,环境脏乱,社会管理混乱,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多。据统计,北京市的“城中村”大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在建成区内环境脏乱的城市角落。北京城八区约有这类的“城中村”231个,具体分布的区域为东城区4个,西城区3个,崇文区7个,海淀区70个,朝阳区57个,丰台51个,石景山20个,宣武区19个。总占地面积1092公顷 ,建筑面积273.5万平方米;第二类“城中村”主要是指规划城区内的行政村,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约有112个 ,占地面积 1.8万公顷,建筑面积7221万平方米。 “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拆迁补偿,每亩25万元;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村民,一次性转为城镇户口……”昨天,《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是昆明市第一个成形的“城中村”重建改造办法。

据了解,五华区共有67个“城中村”,其中主城区有51个,涉及大观、华山、龙翔、红云、丰宁、莲华、黑林铺、普吉8个办事处,总人口117819人,总建筑面积8180322.23平方米。按计划,五华区将对其中的10个“城中村”进行改造,5年内,这51个“城中村”中,村民将变居民、农村将变社区、集体经济将变股份制经济。

五华区与28家企业已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昆明市政协主席、市“城中村”改造重建领导小组组长田云翔说,昆明市四区启动40个“城中村”的改造,通过五华区“城中村”重建改造暨投资意向签约仪式了解的情况,将有望超过40个。昆明在“城中村”重建改造中涉及的人口超过百万,“城中村”重建改造是对社会、企业都有利的好项目,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参与改造。

保证拆迁补偿

专设监管账户

《办法》规定,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项目人必须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经营用房给村集体组织;预留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机构办公用房,由区政府按建筑成本价收购。房屋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为防止出现拆迁到一半,企业资金跟不上等诸多因素影响村民的利益,《办法》规定,区“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指挥部将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按项目拆迁总资金70%的比例进行资金监管,保证拆迁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此外,建成区内“城中村”的现有集体土地以及周边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将全部用于“城中村”改造,改造区域不再配给集体自留用地和审批新增宅基地。

拆迁补偿只认4层、300m2

针对建设用地的土地征购问题,《办法》提出:对依法办理过出让手续的,按批准用途进行评估,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具体规定为:经依法批准划拨的用地,按25万元/亩给予补偿;集体建设用地,按25万元/亩给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原地回迁两种方式,以房地合一的原则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任选其一。

《办法》规定:按照“原地回迁”、“拆一还一”原则,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征地拆迁通告”和“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超过4层、300平方米的,以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赔还;在通告发布后建盖的,按“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盖楼层4层以下”的面积赔还。另外,对于未建盖到4层的“老实人”,政府将“补空气”。不足30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计算面积减去实际已有建筑面积的差,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助。

五保户、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属,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市低保户,每户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特困补助费。

村民变居民有保障

在对“城中村”的改造中,五华区原“城中村”的居民将被纳入城市统一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由农村保障变为城市保障,实现保障模式的转变,解决村(居)民的后顾之忧。

五华区改造重建的“城中村”中的农业人口,将全部一次性转为城镇居民户口。2011年至2012年,村民的户籍将完成农业户口向城镇居民户口的转变,实行城市居民户籍的统一管理,村民将变为城市居民。与此同时,通过“城中村”管理体制的改革,“城中村”将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

《办法》规定,凡属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处于就业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在城中村改造后失业、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要全部纳入五华区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范围,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失业证》,并负责统一管理。对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为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在办理完“农转居”手续后,符合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执行。村民办理“农转居”后,其子女教育享受所在地城市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纳入城区教育部门公共教育范畴。

“城中村”的成年居民可自行选择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上年度昆明市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2%的比例自行缴纳,每年可享受19.9万元(含医疗4.9万元,大病保险15万元)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期限为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补缴满30年后不再缴纳医保费。

村民参保每月缴190元

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将被纳入昆明市征地人员保险体系。保障范围和对象为:根据政府计划列入“城中村”改造规划范围内并具有五华区户籍的“城中村”居民。符合标准的,每月每人缴费190元。“城中村”人员参保缴费和补贴比例为: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60%,政府补贴40%。

同时,“城中村”改造人员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将建立。区社保办机构将按人均15000元的标准,为“城中村”改造征地人员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地人员,按人均52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所需资金列入拆迁成本。(本文摘自都市时报) 2009年西安市城中村拆迁名单:

新城区(13个):南张村、北张村、胡一村、胡二村、新兴村、三府湾、自强村、八府庄、含元殿、石家街、联志村、南韩村、北韩村。

碑林区(15个):祭台村、白庙村、北沙坡、西何家村、黄雁东村、黄雁西村、边家村、南郭村、南关村、永宁村、草场坡村、仁义村、旅馆村、南沙坡村、星火村。

莲湖区(35个):西关村、十里铺、任家口、大马路、新桃园、马军寨、李家庄、米家桥、建新村、解家村、北火巷、安定村、五一村、潘家村、大土门、郭家口、二府庄、北关村、纸坊村、红庙坡、丰禾村、白家口、西桃园、东桃园、三民村、金家堡、曹家堡、杨围村、陈家寨、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周围村、进丰村、中堡子。

雁塔区(71个):庙坡头、长延堡、东三爻、后村、东八里村、西八里村、郝家村、辛家坡、吉祥村、观音庙、王家村、铁一村、铁二村、太平堡、大雁塔村、杨家村、沙泘沱村、东三爻堡村、西三爻村、西三爻堡村、辛小寨村、南窑村、潘家庄村、瓦胡同村、北沈村、徐家庄、沙井村、白家村、丁家村、北山门村、南山门村、双桥头村、罗家寨村、田家湾村、西等村、延北村、延南村、缪家寨、东曲、西曲、北池头、新开门、岳家寨、孟村、荣家寨、陆家寨、黄渠头、闸口村、西辛庄、丈八北村、丈八东村、木塔南、红庙村、陈林村、甘家寨、双水磨、赵家坡、余家庄、木塔北、茶张村、丈八南村、丈八西村、铺上村、鱼化村、老烟庄、小烟庄、英发寨、贺家寨、大寨子、西尧头、北石桥。

未央区(24个):张家堡村、新房村、石家村、二府庄、方新村、薛家寨、坑底寨、草店子、杜家堡、北沙口、八家堡、刘南村、方家村、肖家村、辛家庙村、孙家湾、东前进、先锋村、枣园村、范南村、马呼坨村、白杨东村、白杨西村、范北村。

灞桥区(29个):梁家街、草南村、草北村、张家坡、黄家坡、高楼村、尉家坡、长乐村、小寨村、张一村、张二村、杨家湾、十里铺、蒋家湾、苏王村、杜家街、闫家滩、五星村、秦孟街、米家崖、李家堡、周家坡、老人仓、董家门、尹家街、堡子村、枣园刘、永丰村、柳巷。

2010年西安市城中村拆迁名单:

新城区(2个):联志村、石家街村。

莲湖区(3个):解家村、马军寨村、丰禾村。

未央区(4个):二府庄、东前进、辛家庙村、大白杨西村。

雁塔区(2个):陆家寨、荣家寨村。

灞桥区(1个):尉家坡村。

经开区(2个):岗家寨、蔡家村。

高新区(1个):木塔南村。

曲江新区(1个):瓦胡同村。

临潼区(1个):姜寨村。

长安区(1个):申店村。 嬗变 从贫穷村庄到商业中心

9年前(2005年),燕庄改造正式启动。在这之前,位于郑州城郊接合部的西史赵村也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当年的西史赵村还是一个有着400多户村民的贫穷村子,但此后的三年,在这块土地上,一个极富浪漫的名字横空出世,“普罗旺世”成为红极一时的明星楼盘。

2003年9月,《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32号文”)正式发布,标志着郑州市城中村改造正式启动;而西史赵村的城中村改造,则打响了郑州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枪。

此后,郑州市城中村改造风起云涌,在首批17个改造试点中,以西史赵村、西关虎屯和燕庄最为典型。燕庄改造,打通了未来路;曼哈顿广场商业区成为郑州地标性街区之一;西关虎屯改造后的郑州国贸中心,也成为郑州地标性商业中心。

西史赵村城中村改造的经验一度成为后来众多城中村改造所效仿的“西史赵模式”。

据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郑州城区228个自然村,如今已有170余个获批改造。在郑州一位房地产专家看来,城中村的改造是历史的必然,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浪潮中,城中村通过改造变身城市社区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大趋势。 问题 城中村改造后的生活尴尬

但是,当城中村抛下“村”的模样,改头换面成了现代化大都市的一部分,当村民们摇身一变,成为 “城里人”,城中村改造后面临的问题也随之暴露了出来。

当年,燕庄改造的时候,村民张斌家分了几套房子,9年过去了,除了房子,张斌还是一无所有。在张斌看来,城中村改造对于被拆迁的村民来说,唯一的改变就是从一个地方的房东变成了另外一个地方的房东。

许多村民因领取巨额的征地补偿款或多套房产而一夜暴富后,他们作为村民的心态依旧没有改变。

张斌居住的燕庄曾被誉为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成功典范,但如今这里垃圾遍地、管理混乱,与改造前的城中村无异。

“就像几十年一直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来到城市后生活不适应一样,村民们的心态还处在城中村时代。”张斌这样解释燕庄当前面临的尴尬。

张斌说,很多村民除了房租并没其他收入来源,当这些没有学历、没有技能的村民融入城市生活中,他们的未来也不可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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