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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谈不拢政府一般冷落多久,拆迁谈不拢还能强制拆迁吗

拆迁 作者:闳昊苍 2022-11-16 00:54:02

今天给各位分享拆迁谈不拢政府一般冷落多久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谈不拢还能强制拆迁吗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谈判一直谈不拢补款怎么办呢

土地安置和拆迁补偿是主要矛盾

也许有很多企业家会说:“矛盾点是能不能给予土地安置让企业继续生产经营”或“拆迁补偿价格高低”。我们认为,补偿价格是根本矛盾或者说是后置矛盾,不应该在前期就作为一个主要矛盾点。作为一个谈判高手,一定把实体问题,即一些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或对你特别有利的问题,作为对方的矛盾点。比如我们做的北京大兴区采育镇的一个工厂拆迁,以前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并且经过了集体企业改制之后,买断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工厂厂房。然而在2010年这块地已经被征为国有土地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征为国有用地的时候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还不知情呢,在2015年的时候又进行了实际的拆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之后,隔了一段时间又进行征收拆迁,就应该按照现有土地性质进行安置,也就是说要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安置。

但是对方不以为然,只想知道被拆迁的企业到底想要多少钱。那时我们律师给企业的建议就是后期再谈钱,前期要把主要矛盾点放在是否认可现在必须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也必须按照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进行实际补偿。如果同意就往下谈,不同意就申请上级人民政府来裁决。

整理焦点矛盾,建立有利的拆迁谈判平台

不跟拆迁方直接谈价格,而是先把前置文件、前置基础和平台先谈好。拆迁方往往先给一个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很不准确,也没有评估师签字盖章,潦潦草草就送来了。我们代理的案件中有些大企业做了征收资产评估报告,和拆迁评估报告有着天壤之别,因为拆迁方的拆迁补偿价格很低,而我们做的总资产打包一切出售的资产价格,两个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应该怎么办?

拆迁方会说拆迁不认可资产评估。但是拆迁征收就等于企业到市场交易,按照市场比较法或者市场公平交易的方式在市场上买卖,那么我们就要按照资产评估来进行实际测算。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是个矛盾点。征收方会直接跟被拆迁企业说:“不用说这么多不同,你想要多少钱?”一直这么问,但是不能接他的话茬,我们要把矛盾点放在“是认可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认可拆迁方的评估报告”上,你可以挑我的错,但是基础和平台必须放在我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而不能放在你的评估报告上。因为一旦放在拆迁方的拆迁评估报告上,再高也高不到哪去了。反之,如果放在资产评估报告上,再低也不能低到哪去。

所以谈判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要抓住对企业有利的矛盾点,有利于企业的基础跟平台,这才是谈案高手的重点所在。主要矛盾点和平台没有谈清楚就没有后续谈判,这就是主要的矛盾点。拆迁就是这样,把所有该罗列出来的企业损失,包括的主要矛盾点,都解决掉,那你的价格自然就呈现出来了。这就是谈判高手必须先建立起来的架构,把平台和基础价格弄好,谈起来才游刃有余,最后的补偿价格就不可能低。

把拆迁进行合理分期

第二个问题,要放在一定的时间段或拆迁期限内抓住主要矛盾,此过程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主要矛盾要放在哪?放在开始还是中期或者结尾?企业主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对拆迁现状及周边或以往拆迁地方的做法了然于胸。这样心里就会清楚,大概的时间对方会采取什么措施、会用哪些方法,这样到一个层面,就会把期限分开,然后组织不同的矛盾和事实。前期只谈前期的事实,后期只谈后期的事实,这样可以把整个的事情理得更顺。在自由平台基础上,对己方有利符合谈判的总体原则,谈判时要对时期的整体划分做到心中有数。

把拆迁进行合理分期,然后就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企业的各种实际状况进行磋商和谈判。如果拆迁方一开始故意跟你说:“你看看有没有丢项落项,可以给你补充。”千万不要接这种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建立在他的平台上,可能适当地放放口,有一些浮动。所以前期一定不要接这种话。但如果到了后期,就应该接这种话了,前期的平台和基础的都谈完了,对方还想给你上下浮动,这种诚意为什么不接呢?这是对时期话语的判断,对谈判方式的掌控。

谈判的时候要有立场

第三点,对对方的一些手段和措施,在谈判时要有立场,并且也一定要采取手段和措施予以回击。就算征收方明显以拆违促拆迁,很多企业主也不敢打官司,害怕败诉。但是现在已经被认定为违建了,你为什么还不敢起诉呢?要给拆迁方充分的回击,回击后就是谈判的前置条件。就跟国共两党打仗一样,光谈是谈不出来,主要看打。产生质疑,进行合法性审查,才会对对方产生心理震慑作用。对方采取具体的违法行政手段,如断水断电短路,你不能听之任之。拆迁方做完相关措施后再找你谈,你也不能露怯,不能因为断水断电使企业不能经营,就改变以前的立场和态度。一旦有了平台或者基础,就要贯彻谈判的立场、口吻和方式,不能随意改变,这是谈判立场的整体原则,必须让对方看出你的维权决心,才能给你让步。看你左右摇摆,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拆迁方还会让步吗?用拆迁方的话讲:“一旦让我感觉可以拿下了,我一分钱也不会加。”因为拆迁方已经能把你拿下了,就没有了加钱的前提,拆迁方只有在用足了手段和措施仍然拿不下才会加钱,要适应这种边谈边打的措施。

一般拆迁公告出来了多久会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公示期到实施拆迁一般不会少于30日,征收部门开始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并报市县政府审批,市县政府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目的是为了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能少于30日。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拆迁一般要多久

【法律分析】

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实际上三个月是不够的,政府约三个月才可以提早进入行政程序)。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政府目前明确规定了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人口、安置地区、安置地点、安置水平、过渡安置形式、期限和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子拆迁过程要多久

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实际上三个月是不够的,政府约三个月才可以提早进入行政程序)。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

政府目前明确规定了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人口、安置地区、安置地点、安置水平、过渡安置形式、期限和违约责任。

1、经调查核实拆迁人已获得征地批准,必须先到派出所和房管站登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整个房地产情况,根据形式逐一登记,并对拆迁人员进行大量查核。成立一个拆迁小组。所有拆迁人员逐户参观,全面宣传联系,了解拆迁拆迁的安置愿望。

2、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制定拆迁规划、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申请拆迁安置的人持有国家有关批准文件、拆迁规划和拆迁规划,并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被批准并收到拆迁许可后,可以进行拆迁。

3、拆迁许可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当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等情况,同时,宣传和解释房屋的拆除。

4、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拆迁人与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安置补偿的规定,自愿有偿签订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赔偿方式和数额、搬迁的区域和地点、搬迁的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交主管机关办理拆迁手续,备案,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移送被拆迁人后,拆迁人应当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及时进行拆迁。

拓展资料: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房屋拆迁——百度百科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近年来, 拆迁纠纷 案件时有发生,政府 拆迁 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面对不法拆迁时,经和平手段无法解决的话,就要通过 诉讼 。 一、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 房屋征收 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 三、哪些拆迁行为是违法的?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只要政府有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当地政府 征地 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2、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征地补偿 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的征地活动。 综上所述,企业因为拆迁问题 打官司 ,是典型的行政诉讼,企业打拆迁官司的时机应该在是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后6个月内。这也是有效是行政 诉讼时效 ,如果企业在这段时间举证困难,可以提出延期以便更好的收集 证据 材料。

回迁房屋拆迁案件诉讼时效一般多长时间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迁安置的,该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从房屋拆迁的实践看,回迁安置的,拆迁人一般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过渡性房源或提供过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费用(租金)。而按照我国拆迁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这种过渡期的长短因开发商的建设规模大小和建设楼宇的高低不同而不同,但最长的时间为3年。有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过渡期往往还延长,即超过拆迁人当时发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最后回迁期限。显然这时的诉讼时效就不能适用应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而定。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 房屋拆迁纠纷 的诉讼时效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不将货币发放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那么该房屋使用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依法应享有的货币化安置权利被侵犯。如果从这时开始两年内,该房屋使用人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去向拆迁人申领房款,而在两年以后才要,拆迁人不给,则其可以 向法院起诉 ,但丧失了胜诉权。在现实生活当中,各个地方都是存在着征收拆迁房屋这种项目,作为公民来说,应当对于政府的这种行为予以配合,当然政府也需要对于公民的损失进行补偿,双方当事人关于拆迁的补偿协议谢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是三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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