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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如何谈能达到预期效果,不懂拆迁政策谈判被动很

拆迁 作者:申屠盼巧 2022-11-15 03:49: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拆迁如何谈能达到预期效果,以及不懂拆迁政策谈判被动很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遇到政府拆迁怎么跟拆迁办的人谈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拆迁户的利益呢?

这个问题,在百度知道上问的比较多,本人也多次回答过。总体的思路还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入手,从征收拆迁的合法性与补偿标准能否满足被拆迁人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准不降低的层面来谈。

第一、关于拆迁谈判(实际是协商),法律、法规层面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二、谈判无定势。个人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准备工作。

1、充分了解涉及动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

涉及拆迁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那么主要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涉及的拆迁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的,则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令第590号。

作到明确法律、法规层面是如何规定,以便判断自己公平、合理、合法的目标是否可行。

2、搜集对方是否存在违法拆迁行为的证据、增大自身谈判的砝码。

对于是否合法行为的判断,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比如涉及到征收拆迁集体土地性质的,那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即,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否则属于违法拆迁。那么对于程序方面,是否履行公示公告程序的,具体可以直接参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对于涉及到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那么直接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的比较详细,可以直接查询参看即可。

3、协商谈判的过程,并无定势,也无固定的话术,可以委婉,也可以直接。这均是当事人拥有的合法权利。

4、切忌,协商谈判久拖不决,错过司法救济的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5、上述问题中提到“房屋的面积和拆迁款”,房屋和土地面积是计算补偿的基础,毫无疑问,这是补偿的核心要素,但是直接针对这些,并没有多大的谈判空间。比如关于房屋面积,一般是可以通过证据固定的,关于标准,法律法规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通过上述的思路,才能有效的保障自身合法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关于评估机构的产生,评估方法,可以直接参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拆迁怎样谈判才能获得更高补偿

企业拆迁一定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点,如何在企业拆迁谈判当中制造矛盾、抓住矛盾并且解决矛盾。这是一个企业拆迁谈判高手所应该思考以及以后采取措施手段实际处理的问题。

首先一定要凝聚矛盾。就像法庭审判一样,双方陈述事实以后法官都会自己总结双方的矛盾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包括从程序上讲必需要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什么?作为被征收拆迁方的企业而言,我们也一定要会凝聚、会总结、会提炼我们跟拆迁方的矛盾是什么。

土地安置和拆迁补偿是主要矛盾

也许有很多企业家会说:“矛盾点第一是能不能给土地安置,让企业继续生产经营”或“拆迁补偿价格高低上”。补偿价格是根本矛盾或者说是后置矛盾,不应该在前期就作为一个主要矛盾点。我认为作为一个谈判高手一定就实体问题,也就是说就一些有法律充分依据或对你特别有利的问题作为跟对方的矛盾点。比如讲我们做的北京大兴采育的一个工厂拆迁,以前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并且是经过了集体企业改制之后,买断了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做了相关的厂房工厂。然而在在2010年这块地已经被征为国有土地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征为国有的时候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还不知情呢,在2015年的时候又进行了实际的拆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很明确,如果集体土地征为国有之后,隔了一段时间又进行了征收拆迁行为,就应该按照现有土地性质进行安置,也就说要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安置。

但是对方不以为然,只想知道被拆迁的企业到底想要多少钱,那时候我们律师给企业的建议就是钱肯定是后续要谈的,前期我们要把主要矛盾点就放在你认不认可现在必须按照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也必须按照国务院的590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进行实际补偿。如果同意就往下谈,不同意就这个问题必须申请上级人民政府来裁决。

整理焦点矛盾,建立有利的拆迁谈判平台

到底可不可以,这个其实很简单,我不想跟你直接谈价格,我先把前置文件前置基础跟平台谈好了。拆迁方往往先给你一个评估报告,其实评估内容很不准确,也没有评估师签字盖章,寥寥草草的就给你送来了。我们代理的案件中有些大企业也做了征收资产评估报告,跟拆迁评估报告天壤之别,因为拆迁方做的拆迁补偿价格很低,我们做的总资产打包一切出售的资产价格,两个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那么怎么办?

拆迁方会说这是拆迁不认可资产评估,拆迁征收就等于企业到市场交易的方式,按照市场比较法或者市场公平交易的方式在市场上买卖,那么我们就要按照资产评估来进行实际测算。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是个矛盾点,作为征收方会直接跟被拆迁企业说:“不用说这么多不同谈这么多,你想要多少钱?”一直这么问,但是不能接他的话茬,我们把矛盾点放在你是认可我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认可你的,你可以挑我的错,但是必须基础和平台放在我这个资产评估基础之上,但不能放在你的评估报告上。如果一旦放在他的拆迁评估报告上,再高也搞不到哪去。反之,如果放在资产评估报告上,再低能低到哪去。

这就是谈判的重点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要抓住有利于你的矛盾点,有利于的基础跟平台,这就是会谈案的高手所在。就是说我们这个主要矛盾点跟平台没有谈清楚没有说明白就没有后续谈判,这就是主要的矛盾点。其实拆迁就是这样,你把所有的该罗列出来的你大体上的大的企业损失包括主要矛盾点都解决掉了,你的价格自然就呈现出来了,不用前期扣一扣讲一讲,价格自然而然就出来了。这就是作为谈判高手必须先建立起来的架构跟平台,把平台跟基础价格弄好,谈起来游刃有余,而且最后的补偿价格不可能低,也就是抓住主要矛盾。

把拆迁进行合理分期

第二个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的时候一定要放在一定的时间段或拆迁期限,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分前期、中期、后期。我们主要矛盾要放在哪?放在开始谈还是放在中期谈还是放在结尾谈呢?也就是说作为企业主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对拆迁的现状拆迁的客观现实,以及周边或以往拆迁的地方都是怎么做的,一定要了然于胸。这样你就可能心里清楚,大概的时间和大概对方会采取什么措施、会用哪些方法,这样的话掌握到一个层面后,就会把期限自由的分开,然后组织不同的矛盾和事实。前期我只谈前期的事实,后期我只谈后期的事实,这样的话可以把整个的事情理得更顺。在自由平台基础之上有利于自己的这一方,这就符合谈判的总体原则,在谈判时候要对时期进行整体的划分,要做到心中有数。

把拆迁进行合理分期,然后合理的就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企业的各种实际状况进行磋商和谈判。如果拆迁方一开始故意跟你说,“你看看有没有丢项落项我可以给你补充。”千万不要接这种话,你想想这种话什么概念,现在给你做一千万了,可能适当的放放口,这样的话必须建立在他的平台上,他的平台已经建立了,适当给你浮动一下,一定不要接这种话。所以说要对时期进行掌握,如果到了后期就应该接这种话了,前期的平台都谈完了,基础的都谈完了,这个时候对方还想给你上下浮动的这种诚意,为什么不接呢?这是对时期话语的判断,谈判方式的掌控。

谈判的时候要有立场

第三点,对于对方的一些手段和措施,在谈判的时候要有立场,并且也一定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予以回击。对方明显以拆违促拆迁,有很多企业主拿到后不敢打官司不敢起诉,害怕败诉。但是现在已经给你认定为违建了,你为什么不敢起诉呢?这就要给拆迁方充分的回击,回击后就是谈判的前置条件,“谈必须按你打的方式”。就跟国共两党打仗一样,光谈是谈不出来,主要看打。产生你的质疑,产生合法性审查,这是对方产生心理震慑作用。对方拿着具体的违法行政手段,如断水断电短路,你不能听之任之。他做完相关措施以后再找你谈,你不能露怯,你不能因为断水断电造成企业不能经营了就改变了以前的立场和态度。这就是要贯彻谈判的立场,以谈判的口吻和方式一定要贯彻始终,不能随意改变,一旦有了平台或者有基础存在就不能随意变化,这是谈判立场上的整体原则,必须让对方看出你的维权决心来,才能给你让步。看你左右摇摆,一会这样一会那样他能让步吗?用他们拆迁方的话讲:“一旦让我感觉可以拿下了,我一分钱不加。”因为拆迁方已经能把你拿下了,能够加钱的前提是什么?拆迁方实在是用足了相关的手段和措施拿不下了才给你加钱。也就是对谈判过程中要适应这种边谈边打的相关的措施。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律师服务热线010-5900-5388

拆迁补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不知道你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

估计是被拆迁方,查清楚关键人物,讲事实摆道理,穷没法生活,有感情!

1、报价要高于自己的预期!好让对方有谈的空间

2、不要接受对方的第一次报价

3、要有人配合一起玩红白脸,不行就不谈,随时结束谈判!

征地拆迁谈判,怎么谈可以提升安置补偿

拆迁谈判是指拆迁各方,包括拆迁方、被拆迁人、承租人和拆迁主管部门之间关于拆迁补偿事项进行协商,寻求利益平衡点的行为。拆迁谈判贯穿于拆迁的全线,是拆迁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拆迁谈判更是一种学问,是一种心理战。怎么运用好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和规定,做好心里准备,想好每一次谈判的方式和技巧,可以让自己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是每一位被拆迁户必修课。

1、合理定位,目标明确

这是贯穿整个谈判过程的核心工作,对于谈判的后期走向和最终的结果起到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处的合理定位,包括被拆迁户对于自己的定位也包括对于拆迁方的定位。

对于自己的定位是一项重要但是很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位置,还与周边房屋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对自己的正确定位会使自己的拆迁中掌握主动的地位,定位过高或是过低都不好,若是过高会导致对方认为你在谈判中脱离实际,漫天要价,造成谈判破裂,过低的定位又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难以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因此合理的定位是谈判的第一步。

谈判是一件双方的事情,因此在知己之后也要知彼,因此,在拆迁谈判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拆迁方和自己情况差不多的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现在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什么?

 2、掌握主动权,善于判断

拆迁中很多被拆迁户就一个办法:拖,要么就躲着不见,要么就找各种理由不去谈。但是这样不是一个好的办法,合法、合理并且必要的拖延才能真正在拆迁中占据主动。合理的必要的谈判,我们不应该拒绝,但是要掌握谈判的主动性。也就是说,在谈判之初,我们要有权决定谈判什么时候进行,在哪进行,和你进行谈判的对方是谁。不要忽视这些细节,如果你能做到在这些小细节上占据主动,对谈判是大有帮助的。

在拆迁中,拆迁方出于工期压力或出于利益考虑,都希望能尽早完成拆迁,促使项目的尽早启动与完成,因此对于非原则性的问题,被拆迁户还是可以很好的掌握主动权,利用对方的心理特点,能为自身谋取更大的补偿。但是在抓住该弱点的同时,一定要善加利用,有张有弛有度,若是过度利用反而容易激怒对方,使得谈判的环境愈发恶劣,甚至爆发激烈冲突。抓住对方的心理特点是一门技术,如何利用则是一门艺术。

对于上述心理特点的善加利用有的时候有着很大的收效,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不够的,还需要利用拆迁方的漏洞。这一点与上一点是紧密相连的,合理利用拆迁方的漏洞,往往能带来出人意料的效果。为了合理利用漏洞从而产生逆转的效果,首先需要的就是对于漏洞的查找,需要谈判者具备对案件具有整体的把控能力和专业的拆迁知识。所以这是谈判的取胜的前提条件与制胜点。

3、注意细节,善用技巧

首先谈判一定是一个善于倾听的过程,可以说,倾听是谈判的重要的环节,是获取对方信息的主要渠道,在谈判的时候要善于使用各种方法诱使对方吐露出尽量多的想法,高明的谈判者不会再谈判开局的时候就将底牌亮出来,而是在获取对方的信息之后,通过冷静的分析,将对方的底牌摸清,知道对方的底线和真正的目的,进而掌控整场谈判。但是这系列的行为一定不要给对方以惊动,因此要求谈判者具有相当的谈判经验,这对一般的拆迁户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同时,谈判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对抗式的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若是谈判中出现僵局,此时首先通过解决一些小的拆迁补偿问题为双方创造谈判机会,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拆迁人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被说服。

以下几个细节问题是被拆迁户在拆迁谈判中一定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和你谈判的拆迁方的代表可能会有好几拨,那么此时就应该明确这些和你谈判的人是否有谈判的主体地位,他们所能谈判的最高的权限是什么。和有权力的人谈才有谈判的效果,否则只是白白的浪费时间和精力。

同时在对拆迁方进行心理战的时候,一定要反过来预防拆迁方对你实施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奖励期补偿如果错过就没有机会了。

尤其在拆迁一开始的时候,双方对于补偿价格的心理预期差异很大,有时候对于原则性的问题存在着原则性的争执,因此如果这些原则性问题得不到解决,谈细节问题和给出具体的报价都没有任何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在拆迁前期避免暴露我们的心理低价。这个时候,可以和对方谈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在一些原则性问题得到确认以后再进行细节性谈判,一些细节性问题得到解决后再具体报价。

总而言之,拆迁谈判与其他谈判有着共通之处,其中的谈判技巧也是从常规的谈判技巧和方式中衍化而来的。对于被拆迁户而言,谈判即要做好先期的准备工作要详细了解有关于除权补偿和安置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谈判中掌控主动地位,善于使用谈判技巧,抓住细节,做到心中有数,进退有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北京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由于拆迁中双方主体的不平等,拆迁户在谈判中很难获取优势甚至难以有平等的地位,在进行拆迁谈判前或者谈判陷入僵局的时候,尽早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协助处理拆迁纠纷,能更好的保障自身权益,少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争取到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

拆迁如何谈判?

房屋(企业)拆迁是对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物权征收过程。其征收依据是拆迁许可证或土地征收决定书。这一过程实是公权力与私权利,行政法之行政管理权与民法之物权相冲突,并倚借拆迁安置补偿使二者协调之过程。自91拆迁条例以来,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企及通过法律的预测性与稳定性,协调征收权与物权的冲突。但鉴于拆迁征收补偿安置的复杂性,诸多补偿项目、补偿标准、补偿程序甚至补偿主体都存系着立法空白,出现法无力的现象。因此,在房屋(企业)拆迁过程中,基于拆迁各方合意的法律谈判比之司法诉讼,往往更具执行力。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房屋(企业)拆迁如何进行法律谈判做一研究。 一、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的基本要素 1、法律谈判主体。主体资格的确认,是进行法律谈判的前提与基础。依法理而论,凡因拆迁而致使权益受到影响的各方主体,均应成为法律谈判的主体。就房屋(企业)拆迁而言,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承租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与土地、房屋的物权或债权之关系人,因拆迁而有可能使他们权益受到影响,均应当成为法律谈判的适格主体。但在实践操作之中,拆迁人往往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第22条之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第27条之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在拆迁法律谈判中剥夺承租人(承租企业)的主体资格,认为租赁关系是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两方主体的关系,与实施拆迁行为无关。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或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由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这两种模式都限定了承租人直接向拆迁人主张拆迁补偿的权利。我们认为,虽然拆迁条例限定承租人的拆迁安置协议订立权及直接向拆迁人主张拆迁补偿的权利,但这两种权利都为法定权利,法定权利的缺失并不完全否定自然权利的存在。如,参与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拆迁各方关系人因其实际权益受到影响,而当然享有寻求协商的自然权利。即便承租人(承租企业)不能独立订立拆迁安置协议,但其仍有为达成这一协议而必要有协商谈判权利。因此,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的主体应当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承租人(承租企业)等与实施拆迁有利害关系的各方主体。 2、法律谈判内容。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贯穿于拆迁各个环节。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就拆迁不能达成合意时,即可启动法律谈判程序,就各方利益诉求列筹布码,协商谈判。法律谈判的内容包括:拆迁实施的可行性,拆迁实施的范围,拆迁的合法性,拆迁时间跨度,拆迁实施方式,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拆迁主体的认定,应安置人口的认定,无证房屋应否给予补偿,评估机构的选定与更换,安置房源如何,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如何补偿,是否发放速迁费等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装潢装修费用的补偿标准如何等各项因素。应当说,拆迁安置过程是一个法律谈判的过程,其中立法空白与约定不明之处,均需拆迁各方当事人予以谈判确定。 3、谈判记录与协议。拆迁拆迁谈判记录是对拆迁过程的记录,可以以文本形式固定,亦可通过录音等电子形式固定,作为对拆迁过程和拆迁细节的证据证明。应当注意的是,如是拆迁文本记录应当有谈判主体的签字确认;如系电子录音记录应当有谈判主体的身份说明。谈判协议是对谈判成果的固定。各方主体就谈判内容达成合意之后,通过签署谈判协议,具有民事协议的性质,具备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谈判协议及其条款设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会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协议或相应条款无效。 4、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的作用。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对整个拆迁谈判程序及内容的有效性做审慎性把握。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的作用体现在对拆迁谈判过程的控制,谈判内容的合法性,各方主体利益的权衡,法律性文本的拟定与审查,拆迁法律谈判的见证等各项内容。而且,律师因其对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熟练掌握和较高的谈判能力,比之拆迁当事人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益,应当对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的作用予以充分重视。 二、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存在的问题 1、承租人(承租企业)谈判主体资格事实性缺失。承租人(承租企业)因其非房屋所有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不具有订立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资格,其利益诉求往往因主体资格的缺失而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拆迁人往往规避现有法律法规,直接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谈判,将应当给予承租人(承租企业)的补偿打包补偿给被拆迁人。至于拆迁安置款如何分割,被拆迁人是否依法依约对承租人(承租企业)进行了安置,拆迁人往往采取了回避的立场。而作为被拆迁人一方,或因承受压力,放弃承租人(承租企业)的补偿权利,或因利益趋动在获得补偿款之后对补偿款不予分割,侵害承租人(承租企业)补偿安置的权利。 2、谈判主体地位不对称,法律谈判缺少平等性。与普通法律谈判不同,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一方主体为地方政府机关或者与专业拆迁公司。在拆迁谈判中,地方政府机关或专业拆迁公司因其在启动拆迁程序具有主动性,而在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更有甚者,即便法律法规强行禁止违法拆迁,拆迁人仍然会对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施以停水停电、违法强拆迁等各方面的压力。这种谈判主体地位的严重不对称性,使得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法律谈判缺少了应有之平等性。 3、被拆迁人谈判心理摇摆不定,法律谈判难以坚持己方立场。因被拆迁人在谈判过程中背负巨大心理压力,被拆迁人的谈判心理会产生两个极端,并在两极端中不断游移摇摆:取悦拆迁人获得较高拆迁补偿和立做钉子户获得较高拆迁补偿。法律谈判既是谈判各方实力的较量,更是各方心理的制衡。因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的弱势地位,其不可能保持一个相对较坚定的立场。这也为被拆迁人聘请的律师等专业人员在谈判中抬高了难度。 4、拆迁专业缺乏,谈判各方心理价位各有差别。尤其是作为被拆迁人一方,因其对拆迁知识知之甚少尚无法形成框架性知识,在法律谈判中往往漫天要价。房屋(企业)拆迁至少涉及144个法律性文件,这尚且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及拆迁人所掌握的内部口径性文件。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缺少对拆迁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的整体性认识,遇到拆迁,常常会向周围经历过拆迁的亲戚、朋友了解他们获得的拆迁安置款,然后综合地段区位、房屋状况做感官上的心理定位。但从法律上讲,这种心理定位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上海市各区区位不同,拆迁政策也会各有不同,甚至同一区的各个动迁基地适用口径也会有不同。专业化知识的缺乏,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心理价位定位不准确,谈判各方因谈判基准差别过大致使谈判失败。 三、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技巧 1、制定法律谈判策略。法律谈判远比一次庭审更为艰难,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与法律谈判,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了法官、代理人的双重角色,既需要以其精湛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灵活严谨的头脑思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同时还需要如法官一样控制整个谈判的进程,斟酌可供谈判各方接受的谈判方案。因此,在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之前,必须要有审时度势地策略制定过程。法律谈判策略包括:何时启动法律谈判、谈判阶段如何界定、对方谈判人员有哪些、何时抛出己方立场、是否需要会计师、估价师等专业人员辅助介入、谈判筹码各为多少、谈判底线如何确定、何时将会进入谈判僵局、进入谈判僵局后如何重新打开协商局面、打破谈判底线后如何挽回谈判情势等各种情况。 2、进行法律调查。法律调查是拆迁谈判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是对基本案情的事实梳理,把握谈判各方的筹码。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律师在谈判过程中应当注重调查本次拆迁实施的性质、是否为违法拆迁、是否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是否过期、评估机构聘请程序是否合法、评估内容是否有明显不合理现象、拆迁实施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评估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完备齐全、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承租企业)主体基本情况等。根据法律调查结果,适当调整谈判策略。 3、找准目标,合理定位。这是谈判的最基础工作,恰又是难度最大的一件事,要求过高,脱离实际,必将适得其反;要求过低,担心吃亏还被别人笑。所以,选则一个最好方案和底线很关键。对房屋(企业)拆迁法律谈判进行合理定位,是建立在掌握拆迁基地补偿安置口径和娴熟的法律谈判经验基础之上的。定位方法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基础计算法。即以房屋建筑面积和应安置人口为基础依照拆迁口径计算基础性数据,就速迁费、拆迁奖励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可协商的因素做最高估值与最低估值,得到心理价位。这种定位方法对计算人要求较高,对拆迁知识把握不足,容易得出不当结论;另一种方法是比较法,即经过与本房屋状况相适应、基地口径相同的其他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沟通,在他们拿到的补偿安置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得到心理价位。这种方法简单易算,如能得到具有可比较性的参照补偿数额,应当与应安置补偿数额相左不大。在实际操作中,因已经订立拆迁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往往与拆迁人签订了保密协议,很难对其提供的参照价格进行真实性的考证。另外,因各基地拆迁口径不同,房屋区位也会有差别,适格的参照价位很难与本基地相匹配。 4、适当使用集体谈判策略。集体谈判是指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共同与拆迁人进行谈判。因集体谈判中,被拆迁人、承租人(承租企业)人数较多,会对拆迁人施加一定的心理压力,容易在谈判中把握谈判中的主动权。但对集体谈判应当持慎重的态度。因集体谈判中主体诸多,对谈判策略和主谈代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谈代表应当合理控制群体的情绪,照顾各方利益诉求,合理把握谈判时机,切不可意气用事导致谈判失败。集体谈判策略应当包括:统一己方立场,拉列价位清单,选举主谈代表,谈判过程控制策略,个体裂变应对策略等内容。

拆迁怎样谈判才能获得更高补偿?

1、前期摸底。

2、细节处掌握主动。

3、选择适合的时机报价。

4、先确定补偿原则,再谈细节

一、拆迁项目开始

(一)对企业的财产进行预估,保存证据

1、整理企业资产。很多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都很盲目,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企业的资产状况,不清楚应该补偿多少。即便跟拆迁方谈判,也是无从下手,有的漫天要价,有的干脆等待拆迁方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公司都是拆迁方制定和委托的,评估价格普遍较低。

2、准备企业财产清单。财产清单主要是让我们对自身具有的土地、房屋、设备搬迁、设备损坏等的补偿项目能够达到怎样的总和,做到心中有数,可以让我们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到合理评估。

3、准备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各种协议、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已有的需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但重要的,应尽量想办法解决。

(二)规范企业管理,避免出现隐患

为了防止拆迁方在拆迁中运用各种手段给企业施加压力,企业应该对自身进行规范。如税务、消防、安全生产等,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估,提前防范,提前布局。

(三)随时关注拆迁信息

所以听到拆迁要开始的信息后,就要考虑怎么建立信息来源渠道,切勿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自己错失获得有利补偿的良机。

(四)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拆迁项目开始后,作为被拆迁人的企业,应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专业的评估和财会人员,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对财务账目进行梳理。比如寻找专业的律师,针对企业的拆迁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及具体指导。防止在拆迁中出现人身财产损失,并防止拆迁方强制拆迁或者违法拆迁。

(五)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拆迁政策

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对基本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有一定的了解。对法律法规的掌握有助于企业了解自己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充分了解拆迁政策,虽然一般拆迁政策中的补偿标准都比较低,但是只有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能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另外,拆迁政策中往往也会有些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规定,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方给忽略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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