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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怎么谈,拆迁怎么和拆迁办谈判

拆迁 作者:将晶滢 2022-11-05 16:00:02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子拆迁怎么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怎么和拆迁办谈判进行讲解,请看下面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呢

你好,农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其中,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实践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从哪些方面谈可以获得更多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怎么和拆迁办谈条件

谈判对象要有选择性:在涉及到提出拆迁补偿要求的问题上,一般在进行第一轮报价前可以与一般的工作人员先行了解,通过实际没有谈判权限的工作人员反应自己较高或者认为无法达到的报价,通过对其向上反馈结果的试探、从其字里行间获取有用信息,了解对方的可承受价格与底线。其次,从谈判技巧上讲,我们也不主张在谈判的一开始就与高层人员交谈,这样能保证我们较大的回旋余地,等到我们在项目调查和其他渠道中抓住对方的把柄和短处,足以撼动谈判的地位时候找到高层人员,一锤定音。最后,多方的获取信息也极为重要,一般高层的信号都会逐级通过工作人员释放出来,及时的把握信息、判断形势,有利于我们最终获得最理想的谈判结果。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策往往会在某些个环节与法律相违背(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等)。相信大家在身边都听过一些这样的例子,签了字之后发现补偿却没有按照事先约定一样,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就处于被动的情况,无法得到预期安置补偿,因此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谨慎。

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还能够确保本属于自己的拆迁赔偿不被压缩。当然,如果政策有效,且拆迁条件都符合,也不可无理取闹。

拓展资料:拆迁办归什么部门管?

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通常,迁办不是常设机构,只是临时部门。一般来讲,其人员构成可能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甚至包括临时雇佣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有各自的单位和部门,比如,属于房管局、土地局甚至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公检法等各个部门,他们的组织人事关系以及工资关系等,都在原单位,到拆迁办只是行政上的借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拆迁如何应对

法律分析:对房屋进行取证、固定证据。

虽然不管是征收还是拆迁都会有入户评估,但是由于入户评估的评估不一定准确或者双方对于入户评估的评估不一定认可,因此建议在拆迁之前进行取证,固定证据。

这里的取证固定证据,不仅包括对于房屋外立面的取证,还包括房屋里面的装饰装修的取证以及空地和院落,以防止偷拆、误拆、非法强拆后,双方对房屋被拆之前现状无法取证问题。

这里的取证和固定证据可以自己拍照或者拍摄录像的方式来进行取证。也可以聘请公证机关来公证或者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

不要盲目、自乱阵脚,随便签空白协议。

不管是征收还是拆迁,都有相应的拆迁手续不要盲目的听从或者跟从其他人或者某个拆迁人的说法。如果是真的征迁,那么可以要求征迁人提供相应的征迁手续。

如果征迁人不提供任何的征迁手续,那么不要轻易相信征迁人的口头承诺而签署空白补偿协议书。更不要相信通过某种特殊关系可以获得更高的补偿,除非能够将承诺写到补偿协议里面。

不要以为自己不签字,房屋就拆不了。

虽然在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以后,取消了行政强拆就以为房子强拆不了。但事实上在实践中2011年以后房屋被强拆的事实也非常的多。一旦房屋被强拆了,维权的难度就大了,主动维权变成了被动要债。

在合法征迁过程中,都会有征迁流程,每一个流程都会有一个救济途径,如果错过了这个救济途径,那么按照流程,征迁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司法强拆,而法院的司法强拆就是合法的强拆,并不是拆不了。

不要以为维权没有时限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是非法征迁也有很多被征迁人认为民告官不可能赢,便长期上访从而错过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裁判文书网上也能够查到,上访并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所以作为普通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我租的房子要拆迁了,怎么跟房东要补偿?

有三种方式:一是主动找房东要,万一房东人够傻,真给了呢?二是找拆迁部门闹,万一负责拆迁的脑有坑,真给了呢?三是起诉法院判决,万一法官是业余客串的,真给了呢?都说人需要有点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上述都属于玩笑话,必竟题主不是“万一”本人!现在从拆迁的角度,和题主分析一下租户在拆迁时是否能获得赔偿的问题。

任何拆迁项目,也就是房屋征收,基本原则都是和房屋法定权属人协商,也就是和房产的所有人谈拆迁,拆迁款最终也只会支付给房屋所有人。 而租户,不在房屋征收单位的协商范围。

在征收单位已经和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且支付补偿款后,租户的问题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解决,如果租户因为和房东之间协商未定而拒绝搬迁的,房屋征收单位是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先行清空房屋而进行拆除。至于租户和房东间的纠纷,不属于房屋征收单位的解决范畴。

一般来说,租户可以简单的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活居住租户,一种是商业经营租户。对于生活居住租户,遭遇所租赁房屋拆迁时,其本身没有什么实际损失,也就谈不上什么补偿问题。最多,向房东争取当月房租的减免。

但生活中常常会有另类,在我从事过的一个征收项目中,就有一户借住亲戚家五年,从未付过房租的租客,要求和亲戚共享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奇葩!理由是,这幢房子自己已经住了五年多,理应有他的权益。当然,最终那属于是痴人说梦,徒增笑谈而已!

另一种商业经营租户,尽管与房东签订过“遭遇不可抗力拆迁时,需要无条件配合”的类似协议条款,但由于拆迁确实造成了实际经营损失,且商业经营房租也很高,是可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向房东争取一部分搬迁补偿。

经营性租户,涉及到的补偿大致有:装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费用等。这几类补偿,在拆迁也就是房屋征收时,征收单位都会计算给房东,这就为租户向房东索取合理补偿创造了先决条件。

1)装修费用。 许多店面房,都是由租户进行装修,在遭遇拆迁时,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而中止合同,造成装修未能利用到合同期满。比如,装修投入10万,租期2年,每个月的装修成本有4000元左右,如果仅租赁了一年就遭遇拆迁,那么至少还有5万元的装修成本是需要和房东协商的。

2)停产停业损失。 因为拆迁造成正常经营中断,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向房东申请。

3)搬迁费用。 店面或者厂房,都有商品或者设备需要搬迁,因为合同尚未到期,搬迁费用也可以作为协商的条件。

以上的三项费用,只是理论上可以向房东索要,给不给和给多少,主动权永远在房东手上。 所以,狮子大开口和漫天要价,只会造成协商失败,最终可能得不到丝毫赔偿。

租户和房东,在拆迁的问题上,租户永远处于弱势地位,哪怕租户的损失再大,房东也可能不给予丝毫补偿。遭遇这种情况,租户要么自认倒霉,要么付诸法律手段。

所以,如果租户自身的损失足够大,且能提供相关依据,付诸法律手段,是可能索要到合理的补偿,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好说,打王八蛋的,谈嘛,不用谈,不用想,根本用不着商量,我租的房里拆迁了那算我赶上了。我租的房就是我的,拆迁就应该有我一份儿。

真是可笑至极好不要脸了!想嘛了,天上掉馅饼了。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见过异想天开的,没见过你这么痴心妄想的。穷疯了吧,碰瓷也没有这么碰的。

你要知道房屋是你租来的,可不是你抢来的,更不是他人白赠送给你的,别说你只租他五年,就是你租用了人家一辈子的房屋,人家拆迁与你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你懂吗?

真会想,请问你是给人赞助了呢,还是给人投资入股了?人家的房子拆迁不拆迁与你有什么关系?你眼红什么?

恕我直言,说好听的了你这叫白日做梦,说不好听的话你就真的是太不要脸了。

好的,这样类似白痴的题目我看到的太多太多了,也不想在此多谈,在这里只能奉劝你一句,快别自取其辱了。想碰瓷儿此路不通,还是找找别的赚钱门道去吧!

这完全可以要补偿!你原来住得好好的,然后拆了没得住了,再说听说租住到了一定年份就自然成了房子的主人了!所以你必须要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抓住难得的暴富机会,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果你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还可以把原房东和动迁组告上法庭!希望你成功!

房东只有权利享受拆迁补偿款的百分之五十,剩下百分之五十应该由租住依法享有,你可以直接找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对方仍不接受调解,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房东。

没什么补偿,合同到期,结算完后拿回押金。不到期,结算完后拿回押金和剩余租金。

原因,租房押金不多,但在房东手里,违约金想拿到很难,不够折腾的。

报警?更不可能按照治安管理条例,房东出租房屋必须到辖区派出所备案,没有备案就是违规。而且这种纠纷派出所没有好脸色。

房东老了 你考虑怎么帮他养老了吗 房东生病了 你考虑了怎么分摊医药费了嘛 房东要死了 你考虑披麻戴孝守孝三年了吗 你都准备好了吗

你明确的说了,是租的人家的。你看到人家拆迁补偿了,你想分一杯羹。你是房东的儿子?还是房东的孙子?明确告诉你,麻利的搬家滚蛋。否则告你敲诈勒索罪,或私自占有他人财产最。

你租的房和你有毛关系?你租期到了就滚蛋得了,租期如果没到就搬迁了,剩下的租金和押金房东都退给你就完了,最多补偿你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其他的和你都没关系,别做梦了

问这话的人还要点脸吗,你只是个租客,租房住一辈子也是租客,房东才是房主,人家买的房你租住就有份,当初你掏钱买了吗,嘛关系有你份,父母房子还打架去呢,臭不要脸的

按合同来呀,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赔偿一个月租金,你拿着一个月的赔偿款去找新的地方就OK了!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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