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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面积如何认定,房屋拆迁是按照房产证面积吗

拆迁 作者:铁艳蕊 2022-11-04 09:06: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房屋拆迁面积如何认定,以及房屋拆迁是按照房产证面积吗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第一,农房拆迁中合法面积的认定与房屋层数无直接关联,最主要的是依据房屋产权登记和修建时间进行认定,抢搭抢建的是典型的违法建筑。 第二,在农房拆迁中对房屋产权登记以外的面积,只要不是抢搭抢建的,都会按规定进行补偿。

这是具体从事过农村房屋拆迁的笔者,结合当地政策和工作实际,给出的答案。

首先,分享一个房屋层数及面积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拆迁案例。

这是笔者经手的一个案例。该户的农房现状为4层,但房产证上登记的是3层,明显多了1层,面积也大了许多。但经走访调查和村社相关人员证实,该户的农房是一次性修建的,不属于抢搭抢建。最后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就将比证上多的1层面积全部按合法的进行了补偿的。

其次,在农房拆迁中对于无产权登记的房屋,只要不是抢搭抢建的,都是进行补偿。

(一)抢搭抢建的认定比较容易。 该区域已停止建房审批了,已明确不能再建房了,这个时候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才开始建的,就是典型的抢搭抢建。

(二)实际之中大多的无证房都不属于抢搭抢建。 这些房屋主要是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主体房屋之外搭建的厕所、圈舍、厨房等辅助房屋,对这些修建已久、使用多年的房屋,在拆迁中称其为无证房,不属于抢搭抢建不能补偿的房屋。

(三)非抢搭抢建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政策。 根据被拆迁农户有证房的面积按规定进行补偿,笔者这里是无证房面积未超过有证房面积的50%的,按有证房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超过50%部分,按有证房补偿标准的80%进行补偿。

对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协商结果。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该《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

房屋拆迁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房产证、宅基地证等有效权属证明)的标注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面积的计算。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那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在这里律师提醒,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

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等问题,才能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各方面因素相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随着城镇化的脚步建设,许多城中村或者乡镇上的房子都迎来了拆迁,既然是拆迁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补偿的标准。这个标准当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房屋的面积。那么这个房屋的面积到底该如何认定呢?

农村自建房一直以来都缺乏规范的管理。很多房子都是村民自己建设的。没有相关的手续,也没有批复。在面积认定方面来说其实是比较麻烦的。

在不动产登记开始之后,全国各地的农村自建房逐渐开始换证,当然这个换证工作并不是地毯式进行的,而是哪一户的村民需要抵押房产的时候才会换证,因为银行现在只认不动产证。而在换证的时候就要进行新的房产测绘。在新的房产测绘进行的时候,一般来说是有一个原则的,那就是以过去的房产证面积为准。也就是说过去房产证当中有的房子都可以算,没有的房子基本都是属于新搭建的,如果没有相关的手续,就不能算面积。所以说农村的自建房遇到拆迁的时候流程也是这样的。(当然各地政策会有偏差,但是大原则是不变的,灵活操作的话也会给与村民一些帮助,只要不是抢建的部分一般来说也能算进面积当中)

不过,现在的农村自建房拆迁的趋势是这样的,一旦村民听到有拆迁的消息,就开始疯狂的盖房子。这也是为了今后可以多获得赔偿。一般来说拆迁前期就会有人重新测绘核算每一户的面积。最晚按一定的时间节点将现有的房屋面积测定完毕。之后再抢建的面积就不能算进补偿的标准当中。也有一些村子虽然没有拆迁,但是在拆迁区域的周围,迟早也会拆迁。那么这一类区域的村民就会提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就开始陆续新建房屋。原本一层的平房等到拆迁的时候可能都变成五层的小楼房了。如果全村的房子都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法不责众最终只能按照一定的标准赔偿。因为房子众多以前的房子也面目全非,这些房子到底是什么时间节点新建的也无从考证。但如果只是个别村民加盖了自家的房子,那么就会被当作违建拆除。

所以说,只要不是违建和抢建的房子那么就按照原来的房产证确定拆迁补偿的面积。如果是抢建和新建的房子就要看当地的政策松紧程度了。但不论怎样都会有人重新测绘房屋,有评估公司现场评估各个部分的赔偿价值。

非在拆迁公告后建造,通常情形下应当以实际面积认定 南京徐剑随笔,供公众参考

不超过当地宅基地建房的规定,都是合法的,如果是翻建的,增建的是,实践中各地判决有差异。

有的层数超过规定那就是不符合规定的,补偿很难拿到。

有的地区规定一个范围,多少平方米内的补偿,超过的话,补偿少。

在我们这房屋产权所有证面积加上2008年航拍航拍以前的没有房照。按照 历史 遗留问题解决。2010年航拍没有房照10米给8米 2016年航拍没有房照一米800元。2019年今年航拍无房照一米200元。到明年开始航拍无房照的动迁一分钱不给 尽量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等证件办齐了这样才能使你得到合理的赔偿。

我们这是按240平赔偿一套房,超出平方按一平方800左右算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建地下,地上和地面

你家将原房拆除并加盖时有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比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证等(如果当时没有,日后有无补办)?如果有,拆迁时将按规划许可证上的改(扩)建面积加原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予以补偿。如果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即改扩建项目为违章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时将按原房屋所有权证所所标注面积予以补偿,违章部分将按照所在省级(意见)所规定给予补偿或不补偿。按你的情况看,其实是房屋实际面积缩小了,拆迁时将按原房屋所有权证所标注使用面积给予补偿。如果更名,视拆迁前还是拆迁后,拆迁前更名交纳各税费后将按原面积核发,(建议无此必要,因为马上动迁)如果拆迁后,视补偿办法而定:是领取放弃产权的费用还是扣除原面积后购买新的拆迁安置房。总之,拆迁补偿将严格按照原房屋所有权证标面积计算。如果拆迁单位以种种理由扣减面积,你就可以向所在市房屋管理局拆迁管理处申请重新计算安置面积。

近年由新农村,小城镇建设,不少村组村民宅地(住房)动迁,拆迁比较常见,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少不了规划,重整等一系列动拆迁问题发生。

针对发问本我认为有两点要判明,说来与众友交流分享。

其一,众所皆知,“一户一宅”是农村居民占用,使用宅地的老规矩,这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是“老黄历”。

其二,农村居民占有,使用村集体土地做宅地,首先是所在村常住户,而且符合占有,使用农村宅地的资格与权利,其次必须是“一户一宅”,取得宅地还要符合所在村镇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准,确认。

第三,农村居民有了合法取得宅地权利后,可依所在地村镇国土资源部门规划与部局要求自行筹建住房即可,相对而言,这方面各地农村居民建房虽有宏观要求和部署,但在一些地方农民在建房时各行其事,因此,一些村民以个人设想,规划破土动工,于时,一个村子,村民建房式样种多可谓“各具特色”。

由上:所问二层,多层拆迁怎么补偿,二层与多层是合法,还是不法,其补偿面积怎么划分,确认必然关乎村民利益。

上述问题估计在操做与执行上各有不同,我认为,是为农民个人建房自然要符合当地村镇,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一般来讲只要符合当地规划与国土部门的规范,如遇拆迁理当补偿,反是,则不好说也说不准了。

由上述问题近年引发一些矛盾,扯皮,这当中自有方方面面的成因。

政府在居民因住房拆近等实务有相应规定,但是我们是人口,居民大国,牵扯到具体村民住房拆迁,补偿各地做法各异,建议这位网友到所在地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做跟进了解了。

房屋拆迁怎么算面积

房屋拆迁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拆迁的面积是按房产证算还是实地面积?

1、拆迁的面积是按房产证的面积,而不是按实地面积。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2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可见,房屋拆迁只对合法建筑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3、《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房屋的物权应当以登记为准,变即应当以房产证为准,而不以实地面积为准。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是怎样认定的呢?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是怎样认定的呢?

对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开展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依照住建部《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述为标准;全国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是面积协商一致的,以其商议结论。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确定。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可以协商一致的,可向按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房屋面积鉴定中心申请鉴定;并没有开设房屋面积鉴定中心的,能够授权委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房产测绘企业计算。该《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第四款要求,对拆迁所涉及到的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评定的实际问题,由市、县整体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单位制订方法加以解决。

房屋拆迁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资格证书上(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效权属证实)的标明面积为标准,以此作为拆迁面积计算。对于有在册的房屋,可根据有关建房子准许文件上面积为标准。没有权属证明的,那么就需要评定方入户口现场测量。在这儿侓师提示,在具体的房屋拆迁环节中,针对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被认定违章建筑而无法取得赔付,事实上没证工程建筑并不等同于违章建筑,针对没证、拆建、改建等状况征缴方都需进行实际调研,例如房屋的建立期限,没证缘故等。

同时在征收土地拆迁环节中,双层房屋的赔偿,会依据各个地方现行政策的差异来定,比如,结合当地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可以修建4层,那样4层之上均是违章建筑,因此在建房子时应注意叠加层数是不是合规管理有效,应用面积是不是超出工程建筑面积等诸多问题,才可以在拆迁时得到尽可能多地赔偿。在具体拆迁环节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赔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主要用途、性质等各个方面要素有关,涉及到的法律条款也非常复杂,一旦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分析有异议的,能够寻找知名律师的支持

拆迁房屋面积认定标准

有证房屋按证上面积计算,无证房屋由评估机构测量。房屋拆迁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产证件上的标注面积为准作为拆迁面积的计算。如果无房产证件,那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第五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等问题,才能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各方面因素相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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